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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舍得离开你。”乃明说。

  我说:“是吗,那么就留在香港吧。”

  “可是我的学业——”

  “如果学业较为重要,何必以我为念?”

  “茱莉,你还是不高兴了?”

  “没有,我很高兴,男儿志在四方。”我说。

  “我们或者应该先订婚再说上”

  “不必。”我断然的说。

  ——订婚。他在加拿大如果找得到更好的,马上可以解除婚约,如果找不到,则可以回来娶我。

  ——不必了。他既然选了学业而没有选我,很好,我尊重他,但是我不会做望夫石,日日夜夜盼他回来,现在年头不一样,女人们都学坏了。

  “我们明天再见面。”他说,“我来接你。”

  “恭喜,我很替你高兴,想做一件事而有能力达成理想,这是最幸福的。”

  “茱莉,我会回来的。”他说。

  这句话令我想起二次世界大战的蒙哥马利元帅。不知为什么,我又笑了。

  待我上了楼,进入屋子,放下手袋,我才真正的生气,把鞋子摔到老远,坐下来,用手掩住脸。

  乃明要离开我了。四年来我一直以为我们会结婚的:等两个人的收入都好一点的时候,等时机成熟,等我们性格稳定,等……再也没想到会变成今天这样。

  他走后回来的机会有多少我不管,他一走的意思是我得另外找一个人来代替他,一切要从头开始,我白白在他身上浪费了四年的感情。

  也许话不能这么说,他曾经带来不少快乐的时光。爱情……爱情是一刹那的欢偷,得到过,就不应再有抱怨,有些人一辈子也没享受过男欢女爱,因此标榜友情,朋友与朋友间算什么,完全是另外一件事哪。

  失去乃明……我不认为可以再找回一个乃明,女人老得快,这几年一过,再多的金钱,再成功的事业,都变成一大堆累赘,我实在不愿意乃明离开我。

  我一夜没有睡好,倒点酒喝了还辗转反侧。

  第二天电话在耳边一直响,我自梦中取过话筒,那一头是乃明。

  我忽然想到他这一走再也不会打电话来,心头一酸,两行眼泪不由自主淌下来。

  “喂,茱莉猪!”他在那边说。

  因为我比他贪睡,所以他一直叫我茱莉“猪”,大清早听到这个称呼,我的眼泪更加急流。

  以后我要买一个闹钟,以后他不再会打电话来叫我起床,以后我得自己买一辆小车子开着去上班。

  “茱莉——?”

  “是,我半小时后马上好。”我说:“楼下见。”

  等乃明来接我的时候,我的气已消一半。

  “你几时走?”我问。

  “九月。”他说。

  我点点头。“我们还有三个月。”我说:“乃明,这三个月里,我们不要吵架,我们不要见其它的人,好不好?”

  “茱莉,你怎么了?”他拍拍我的脸颊,“我们之中不是有人患了绝症吧?只剩三个月,什么意思?”

  “真的,”我微笑,“以前我不懂事,闹意气,现在我都要补偿你,我想给你留一个好印象。”

  “茱莉,你说这种话,真叫我难过。”

  “幸亏是夏天,我们下班可以去游泳,我发誓会学好滑水,我不会令你失望。”“一定。”他说:“你一定学得好。”忽然之间,他的眼圈也红起来。

  我们两个人居然相敬如宾起来。以前连吃中饭的地点都可以争论半日,现在我觉得时日不多,不如相让于他,于是尽量顺从。

  而且我表现得很愉快。既然这一仗输了,索性输得漂亮点。要哭,回家伏在枕头上哭,不要在他面前淌眼抹泪的作怨妇状。天下没有二十三岁的怨妇,三十三岁也不必做怨妇,在二十世纪,这个名词应该早被废除。

  我们更加接近,更加亲热起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竟有这么好的忍耐力。我爱他。我爱他超过爱我自己,所以我不再计较“得”与“失”。我原谅他。

  因做得这么自然,连自己都苦笑。

  我们合资买过只快艇,叫“明莉”,他叫乃明我叫茱莉,两个人的名字中各取一字。他滑水时我开船,他开船让我滑水,虽然简陋,但其乐融融。

  现在这只快艇需要处置。

  他说:“留给你用。”

  “我一个人有什么用?卖了它吧。”

  “我不舍得。”他说。

  一只快艇不舍得,倒是舍得我。我鼻子发酸。

  “留着也没用,我一个人难道还驾着它出海不成?”我说。

  “我会回来的!”他跳起来。

  “等你回来,它早生了锈,漏了底,”我笑,“还管用吗?回来再买新的好。”

  他颓然,“说得也是。”

  于是我们决定卖掉它。

  真是伤心事。我忍不住有一丝黯然。

  乃明说:“回来我们买一艘更好的。”

  “对。”我说:“不打紧。”

  那夜我哭了。一个月过去,时间越来越短,我们相处越来越和治,我伤透了心,却闷在里面不发作,长着一脸的小疱。

  乃明说:“你怎么皮肤不好?”

  “老青春,要不就是更年期。”我笑说。

  “菜莉,你会等我的吧?”他问:“会不会?”

  我抬头问:“你说会不会?”

  “我不知道。”他说。

  “我也不知道,”我坦白,“日子那么长,谁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你要我怎么样?日日坐在家中等你的电话?”我看着他。

  “我希望是,谁不自私呢,但是这种要求,我怎么提得出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我笑。

  “你的心情真好!”他自我一眼。

  他还发我的脾气!发脾气的那个似乎应该是我。

  “茱莉,对不起。”他说:“茱莉——”

  他说不下去,我也知道话已说尽了,这两个月来,是我挖空心思在讨好他,因为正如我说,我想给他留一个好印象。像我们这种年纪,人在人情在,爱情一分开便不再是爱情。两年。念完硕士他尚可以念博士,博士念完,女朋友也老了,更加笃定,索性再拖一年研究院,然后挑一个十多廿岁的女孩子娶了她。这种事在小说中读得太多,尤其是台湾小说。我不会做这种悲剧的女主角。

  我与乃明在一起快乐过就足够,时间就算不与他在一起,也是要过的,我不能说他耽搁我。

  但是在香港守着,为他立贞节牌坊,又是另外一件事。我不是十六岁的女孩子,过了十八,还有二十,过了二十,还有廿二,我不能像她们那样牺牲,我自爱得要命。一段爱情,如果要死的话,挽救无力,我只好让它死,去寻找更新的。我的时日无多。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虎视眈眈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他说来说去是不甘心。

  也算难得,虽然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不大重要,但总算有点地位。

  我拍拍他的肩膀。

  “你以后怎么上班?”乃明问我。

  “与白色武士骑一匹马。”我眨眨眼。

  “别这样好不好.”他真的生气了。

  “我的梦幻车是雪铁龙戴安。”我说:“香港没货,我将设法去订一部,天天开着车子上班,开销直线上升,只好在衣饰上头节省,真惨,我是这次最蒙损失的一个人。”

  “你知道就好。”他拧我的面孔,“你舍得我?你舍得不跟我到加拿大去?”

  “乃明,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女儿,我已在香港大学毕业,找到一份很好的职业,我最喜爱曲嗜好是阅读中文书藉与沙滩游泳,你想想,叫我搬到加拿大,我会不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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