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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页

 

  严伯母的声音:“郁芳!你作死!人家会以为你十三点。”

  郁芳问我:“你会不会当我十三点?”

  “一点也不会。”我说:“我最怕女入水仙不开花,黄熟梅子卖青。”

  郁芳得意,透着点天真,“你来接我吧,你有诚意来接我吧?”

  “自然,告诉伯母,我刚找到工作,月入六千七、这只是一个开头。”我笑着挂上电话。

  我老妈说:“神经病,才见人一次,就来不及把薪水说出去,也不去打听打听物价怎么样的涨,那六千余元,交了房租,养了车子,当作家用,不见零用,还吹牛呢。”

  处在夹缝中做人谈何容易,但我还是笑盈盈地出门。

  到严家,是俊秀替我开的门,他们家一式的花梨木家俱,俊秀像是刚游泳回来,头发濡湿,束在顶上,穿一件小小的白T恤,一条白短裤,大腿晒作蔷薇色。她一言不发,头微微一侧,眼睛一瞟,我看到她姊姊自房中出来。

  人家说姊妹花,姊妹花,等看到她们两个,才知道上述三个字是什么意思。

  俊秀坐在一张藤榻上,吊儿郎当的嚼橡皮糖,郁芳手叠手看着我。我知道自己已找到了归宿。做人不过是这么一回事,读书,毕业,找对象,结婚生子,向历代祖宗有个交待。

  严家有女初长成,一切都符合我的心意。

  我问:“我们往什么地方去?”

  “在家坐着算了,”郁芳笑,“妈做了一桌的菜等你来吃,吃完之后下两盘子棋作消遣,否则食物不易消化,然后你就可以回家。过两日我又到你们那里去把戏再演一遍,不就行了?”

  “最好是这样。”我笑。

  俊秀还是什么话也没有,坐在一旁听我们说笑,一双眼睛真是水灵灵的。

  我问:“你为什么不说话?”向她指一指。

  她笑笑。还是不开口。

  “你不喜欢我?”我问她。

  她站起来,笑着转到厨房去了。

  “你的妹妹真是可爱。”我说。

  “她不喜欢说话。”郁芳说。

  “她的一双眼睛会说话。”我说。

  郁芳会心地看牢我笑,忽然之间我涨红了脸。

  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

  天气很热,忽然来到阴凉的客厅,伸直双腿,喝冰冻啤酒,食物香味从厨房传出来,我几乎就想从此进入梦乡,不再起来。

  温馨的家,热情的亲戚,可人的妻子,一切一切,都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

  郁芳问:“怎么?累了?”

  我点点头。寒窗十载,焉得不累?我看着她的脸,就是她吧,也已经够理想的了。叫母亲去求婚,何必经过老套的追求。

  “过来坐在我身边。”我笑笑说:“陪我说话。”

  “怎么,南面称孤了?”她笑,“把我呼来喝去的。”

  “别乱说。我在享受。”我说:“同时回想在外头流浪的十年是怎么过的。”

  “怎么过的?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像咱们母亲,没有博士衔头,是进不来咱们家大门的。”

  我说:“有些博士是呆子,你母亲知不知道?”

  “她知道,但是她也知道你不是呆子。”郁芳说。

  “你父亲可喜欢我?”

  “还过得去。”她说:“只要能把女儿推销出去,在所不计。”郁芳真懂得说笑。

  我喜欢她,我希望我的孩子有一个懂得思想的母亲。

  那日回家,我跟母亲说,严家的女儿很好。

  妈妈问:“你不用再多看几个?”

  我说:“又不是买菜,怎样子多看几个?”

  她说:“你认准是她的了?”

  “是。”我说,“请代我向她求婚。”

  “是大的那个?”妈妈问。

  “大的那个。”我说。

  “你老妈手头上只有两只戒子,送出去容易,收回来难,你可别三心两意。”

  “是。”

  等戒子送到郁芳面前的时候,她忽然沉实下来。

  整个场面是肃穆沉着的,双方家长都在场,有媒有聘的样子,我喜欢这种仪式,这叫做明媒正娶。

  严伯父因为高兴,喝多了一点,很是兴奋,他说:“现在年轻人,私奔的有,瞒着家长的有,蔑视父母意见的也有,所以我们的福气还是有的,是不是?”

  父母亲大人们其实很容易满足。

  我转头看看郁芳,她不出声,拿只酒杯转来转去。我们相识能有多久?可是我有种感觉,我们之间的了解已经足够。

  严家送了一只金腕表及一块玉坠给我,我马上戴在身上。妈妈把那只三卡拉钻戒拿过去。

  俊秀一直坐在那里不出声,穿一条布裙子,领口拉得很低,镶满花边那种。

  我精神一振,这是我生命新阶段开始的日子。

  严伯父拼命夹菜给我,他说:“婚礼这方面——”

  我与郁芳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千万不要摆喜酒!”

  严伯父与爸呵呵呵地笑起来:”你们俩倒是志同道合啊。”

  订婚后生活无忧无虑,下班接郁芳一起回家,商量婚礼细节,我们之间仿佛有很多的事有待发掘。两个人都踏熟欧美两洲,两个人都不想蜜月旅行,两个人都觉得房子越小越好,便于打扫。

  我们上街的时候,也带着俊秀,我对她呵护备至,祝她如亲妹妹。

  严伯母眉开眼笑的说:“难怪人家都说,姐夫最疼小姨。”

  我对于俊秀的态度是很奇特的,有一次我甚至为她打架。

  我们在一间酒店的咖啡店喝茶,时间是晚了一点,那地方本来不算杂,可巧有三四个小阿飞坐隔壁。

  俊秀的头发垂在肩上,褐色的肌肤如奶油般,整个人散发着青春的芬芳,小阿飞们忍不住上上下下打量俊秀,垂涎欲滴,不知为什么,我的火气大起来,忽然站起来问他们:“瞧够了没有?”

  郁芳本来也是火爆脾气,可是这次她拉拉我,“我们走吧。”她想息事宁人。我只好再坐下来。

  小阿飞们不服气,“怎么?看看也有罪?就准你一个人拖两个进进出出?”

  我一只烟灰缸扫过去,继而水杯椅子齐飞,大家身上都挂彩,终于被酒店保安人员齐齐扭到警察局去。

  到了警局自然是我神气,证件一股脑地的取出来……但是郁芳却因此生了气,一言不发,带着俊秀回家去。

  不久我们就开了一次谈判。

  我问:“你是否气我?我素来不是轻佻的人,一向我都最奉公守法的。”

  “这我知道。”她淡淡的说:“以你的身份,跟小阿飞去硬碰,岂非很划不来?你又不是没念过经济学。”

  “是的,当时我不知道怎么会冲动起来。”

  郁芳问:“你的意思是,你真的不明白?”

  我不出声。

  “你我之间,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 ”郁芳问我。

  我还是不出声。

  “你妒忌,你不能忍受别人看着俊秀,是不是?”她问。

  是。

  “你爱她,难道你不知道?”郁芳问。

  “我不知道。”我害怕,“你误会了,她只是个孩子,我待她犹如妹妹,你在说什么?你才是我的未婚妻。”

  “我跟你像不像未婚夫妻?”郁芳叹口气。

  “为什么不像?”我强辞夺理。

  “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她说。

  “可是我们相敬如宾。”我说。

  “这是不够的。”她叹口气,“我们不拉手不接吻不想触摸对方,我们谈得拢,投机,可是我们之间没有火烈烈的爱情,怎能成为夫妻?一百年前是可以的。”

  “爱情可以培养。”

  “你跟俊秀培养过爱情吗?”郁芳问。

  我大怒,“你这个人怎么夹缠不清起来,我只道你是个知书识礼的好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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