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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他出来了,捧着一只盘子,上面什么都有,刀叉、茶壶、茶杯,碟子上有香喷喷的烟肉鸡蛋,还有面包。

  我微笑,批评说:“看上去像早餐。”

  “你这个女人,快吃,不准多说话。”他笑着骂我。

  他把盘子放在地下。

  “你没看见啤酒吧?”我问:“有啤酒。”

  “真的?哪儿?”

  “冰箱里?”

  他马上奔下去,找到了啤酒,欢呼一声,又冲上来,他是一个好玩的孩子。然后他开了啤酒,又喝又吃又说话,我看着他。他脸上都是雀斑,他下巴的凹更分明了。

  我站起来拉上窗帘。我把碟子放在膝上吃起来。他煮得还可以。英国食物,我也习惯了。多少年了。不是这一种,就是中国饭店里油腻的那种。可以吃就吃下去了,这些年来一直没有胖,就是这个道理吧。

  他看着我问:“谁洗碟于?”

  “没有人,我们把它们丢掉。”我微笑。

  “你这个女人,你正如他们说你那样的吗?”

  “他们如何说我?”我反问。

  “可怕。骄傲。”他说:“不羁,与很多男人混。”

  “我是吗?”我问。

  “不。你很可爱。”他说。他自己那种神情倒是可爱的。

  “与很多男人混?”我扬起一道眉毛,“谁?”

  “混得到你也是本事。”他坦白的说:“说这些话的,都是没混到的人。你那样子,看上去谁都可以捞一把便宜,可是真正捞到的有谁?”

  我笑笑说:“我是一个寂寞的人。”

  “我也寂寞。”他说。

  “姜红色头发的男孩子,永远不应寂寞。”我说。

  “你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吗?”他天真的问。

  “或许。我有一次去看医生,穿得很端正,告诉医生我大概有点发炎,医生问:“你是处女吗?”他很认真,耶稣,我飞快的答:“不!”我从来没有这么不经思想地回答一个问题,从不。我的天。我只是寂寞,每个人都寂寞,我很渴睡,真的,我一睡就好几个世纪,我真的可以,你听过卜狄伦的歌?——我要在夜里伸手摸到你,我要在晨光中看到你的脸。但是谁呢?谁?”我笑了。

  我有时说得很多。

  他是明白的,他们都很聪明,极聪明的,尤其是红头发,淡绿眼睛的洋男孩。

  可是,我不能随便在街上拣一个男人,说:“你,你吧。”我还在等我的原子物理学家呢,漂亮的,瘦削敏感的,中英法文都好的,看红楼梦的,穿巴利薄底靴的,戴白金康斯丹顿、银镯子的。

  他永远不会出现了,然后我就对着这些孩子们,喝罐头啤酒,眼高手低,沦落风尘,只因为没有运气碰到一个人,我永远等不到他了。

  这真跟那套电影一模一样,那套电影叫“寻找格列哥利”。

  我的格列哥利呢?

  这个男孩子开口了,“你常常这么沉默,是不是?每个人都在饭堂里叽叽呱呱的时候,你是静默的,你的眼神在几哩路以外。为什么?你在想什么?”

  “什么也不想。”

  “别骗我。”

  “你吃饱了?”我问:“够了?”

  “够了,谢谢你。”

  “你们英国人,你们是没有火气的,你们的火气什么地方去了?吃茶吃掉了,吃茶,吃茶,吃茶,拿一把刀刺伤一下英国人,流出来的不是血,是茶。你们英国人。”

  “不准侮辱英国人。”他说:“中国人又如何?”

  “我们是敌人,我们其实是不应该交谈的,你记得鸦片吗?我应该恨死你。”我说。

  “好吧,恨我吧,总比对我一点印象也没有好。”他摊开手。

  我笑了。

  “这么好的牙齿,这么好的——”我接上去,“头发,是是,我听多次了。”

  “我吻你一下好吗?”他问。

  “不好。你们不知道该同时停止。我不想把你骂出去,我们一直很友善。”

  “至少让我抱你一下,大大的抱一下。”

  “OK。”我说。

  我把他抱在怀里,他把头伏在我的肩膀上。我抱了他很久,他动也不动。我觉得不对劲。“喂。”我轻声问:“你没吞了山埃吧?”他什么也不说。我毛衣肩膀上的那一片湿了,我感觉得到。他忽然哭了。

  于是我维持静默。

  他为什么哭了?我维持静默。

  我摸着他的头发,真软真轻。他年青。终有一天,这头发是要转白的吧?总有一日。

  某一日有一个老妇羡慕的问我:“你们这种头发,不会转白吧?”我居然说:“不,水不。”我不是一个好人,我写小说有编谎话这么流利,早就发了财了。

  我让他哭。我什么也不能做。经验对我说:不能同情男人。给他们一点点好脸色,他们就上来了,也就忘了别人的好处了。男人是这样的。他是一个漂亮可爱的男孩子,可是我仍然不同情他。我不是开东华三院的,我把同情心放在自己身上,担心着本身三十岁以后的生活。

  然后他糊里糊涂在泪中说:“我一直爱你的。”

  我拍拍他的肩膀,表示很感动。

  呵是,一直爱我。相信抑是不相信?(当年确信情无价。)议只是拍着他的肩膀。他只是一个孩子而已。这么早就出来骗人?没这个必要。相信他吧。

  我低声说:“那么就别哭。”

  他赖在我的肩膀上,“我再也见不到你了。”

  “我们在学校里也并不是常常见面的。”

  “我见到你,你并没见到我。”他呜咽的说。

  “我现在怎么办呢?”我问他。

  “对不起,我理当控制自己。”他说。

  “你们英国人控制感情过份了。”我说。

  “我再也见不到你了。”他说。

  “你可以到香港来,我把地址给你。”我说。

  他低着头,脸是极纤细的,宽广的额角,一直从颧骨斜下去,一个尖削美丽的下巴。眉毛很浓,又细又长,只能摸得到,可是看不见,因为是淡金色的,眼珠是一种玻璃弹子似的淡绿,黑色的瞳孔。

  我从来没有好好的研究过他,大学里塞满了这样的男孩子,谁有时间逐个去研究呢?只因为他打扮得很干净,只因他功课好,所以才看他几眼。

  再闹下去就没完没了。

  我说:“做个好孩子,回家去,很晚了,我要睡了,明天一早的飞机。你不想我晕倒在飞机场吧。回家,我写信给你,一定。”

  “我并没有奢望你会叫我留下来。”

  “十年前,或者会的,现在我没时间了,嘉利,做个好孩子,回家去。你看,人家说的不是真话,没有人在这里过夜的,系主住也不能。我名誉一向很好,不然学校早开除了我。你说得对,看上去仿佛每个人都可以在我身上捞点油水,他们错了,没有人捞得到。我也不想玩,玩这种游戏,赢了,有什么面子?输了,再也别活着出去见人,全世界男人的嘴都一样坏。”

  “我只是爱你。”他仍是一句话。

  “我不是一个可爱的人。我送你出门好吗?月色一定很好,今日是个难得的晴天,谢谢你来看我。”

  “你是一打打把我们赶走的,是不是?”

  我笑了。

  我抱住他的腰,拿了锁匙,一直送他出门口,走到车站,人们一定还以为我们是情人,一定会。我看着他上了公共汽车。我向他摆摆手。

  然后我一个人走回家。隔邻的玫瑰园都修得很美,很美。我在这国家最后一天了。以后不会再来了吧?最后一夜,却被一个孩子占去了。我可以叫他留下来的,然而又怎么样呢?过了几天,他会忘记的,我也会忘记的,一点分别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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