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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页

 

  我想:是什么令他一直没有结婚呢?

  我或许永远不会知道。

  翟有道终于同我说:“来,你来掌尾舵,别让它摆动。”

  我说:“我不会。”真无能。

  “太简单了,我来教你。”他说,“船偏左,你就往右移,船偏右你就把船舵转向左,这只船全靠风力,没有引擎。”

  我瞠目,“风向不顺怎么办?”

  “那就永远回不去了。”他笑起来露出雪白的牙齿。

  我不好意思,便闭上尊嘴,跑到船尾去掌舵。

  很久没有享受这样心无旁鹜的乐趣,特别珍惜,带着惨然的感觉。

  略一分心,便看到一艘划船成直角地横切过来。

  我来不及转舵,大声呼叫:“让开,让开!”

  划船上有三个人,向我瞪来,并没有动手划开。

  我紧张,“要撞船,要撞了!”光会嚷。

  翟有道抢过来将船帆自左边转到右边扣上,风一鼓帆,立即避开划船。

  我松一口气。

  他朝我笑笑,并不多语。

  那日回到岸边,我已精疲力尽。

  是夜睡得特别香甜。

  玩足半日,我们说话却不超过十句,真算奇事。

  第二天一早我自动进厨房替大伙做早餐。

  牛奶、麦片、鸡蛋、火脚、吐司、班戟一应具全,忙得不亦乐乎。安儿与肯尼做我的下手,大伙都乐了,说以后来旅行非把子君阿姨带着不可。

  翟有道下楼时年轻人已散得七七八八,我正在清理残局,见到他不知怎地,有点心虚,颇手忙脚乱的。

  他微笑说:“伙计,还有早餐吗?”

  我忙不迭答:“有。”

  “来一客班戟,一杯咖啡。”

  我立刻替他斟上咖啡。

  “唔,很香。”

  “新鲜的。”我说。

  “你自己吃了没有?”翟有道说。

  “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我说道。

  “呵,那不行,不吃早餐,整天没力气。”

  我笑,“那么好,我吃火脚双蛋。”

  “听他们说,你的手艺还真不坏。”

  我将班戟在平底锅中翻一个身,烘成金黄色,香气扑鼻,连大瓶糖酱一起奉上。

  “好吃好吃。”他连连赞叹。

  我光会瞪着他,有点词穷。平时也颇能言善道,不知怎地,此刻却带点少女情怀,开不了口。

  少女情怀,呵呀呵呀,我自家先面孔红了,连耳朵都辣辣地烧起来。

  过去的人与事永远不会回来,在清晨的阳光下,我虽然尚未老,也必须承认自己是一个中年妇人。

  我坐在翟君对面,缓缓吃着早餐,食而不知其味。

  他问我:“你有没有工作?”

  “有。”我答得飞快,给一口茶呛住了,狂咳起来。

  完了,什么仪态都宣告完蛋。

  他连忙将纸巾递给我。

  我说下去,“我与我的师傅合作为华特格尔造币厂做工艺品。”

  “你是艺术家?”他很欢欣。

  我嗫嚅,“不敢当。”

  一时间也不便分辩。但我一定要表示身份:我是个自力更生的职业妇女,我不是坐在家中吃赡养费的蛀米虫。

  我是要努力给他一个好印象呵,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这么在乎过。

  对于其他的男人,他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从来不希罕。

  翟君说:“女人最适合做艺术家,”他笑,“基于艺术实需最稳固的经济基础培养,故此男人最好全部当科学家。”

  翟有道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不过做艺术家也是极之艰苦的,不停地练习练习练习。”

  我低头看自己的双手,褪皮部分刚有点痊愈。那时候在老张的工作室每日苦干十二小时,暗无天日,今日听了翟君一席话,不禁感动起来。

  对于老张,我只觉得他够意思,肯照顾朋友,但对于翟君,我有种唯命是从的感觉。他每句话听在我耳中,都变成金科玉律。

  离婚后我一直最恨人家毫无诚意地问及我的过去。不过对于翟君,我却想倾诉过往的一切。

  当然我没有开口,我已经三十多岁,不再是个冲动的孩子。

  他吃完早餐,帮手洗碟子,一边说:“这种阳光,令白色看起来特别白,黑色看起来特别黑,阳光总是愉快、洁净的。”

  我讶异于他的敏感,“你许久没回香港了吧,在那里,火辣的太阳晒足大半年,浑身腻嗒嗒的灰与汗,湿度低得难以呼吸。”

  “我较喜欢香港的大雨。”

  “是的,”我连忙接上去,“白色面筋似的大雨,哗哗地落足一夜,白茫茫一片,什么都在雨声中变得舒坦而遥远,惆怅旧欢如梦。”

  “什么?”他转过头来。

  我不好意思重复,。“没有什么。”

  他侧着头想一会儿,“是的,惆怅旧欢如梦。”

  他还是听到了。

  他的旧欢是什么人?一个像玫瑰般的女郎,伤透他的心,以致他长久不肯结婚?

  “你几时回香港?”他问。

  我懊恼得不能自禁,“后天。”

  “呵,这么快?”意外。

  “我在此地已经有两个星期。”

  他点点头,没表示什么。

  他自然不便留我,我自然也不便自己留下来。萍水相逢,拉拉扯扯作甚。

  我说些门面话:“现在小安跟肯尼是好朋友,请多关照。”

  “那是一定的。”翟有道说。

  “他们到哪儿去了?”我转头问道。

  “出发玩耍吧。”他说,“你呢,我同你到镇上去游览可好?”

  “太好,”我笑,“待我换条裙子。”

  他把我带到一所历史博物馆,我们细细观察每一座图腾及标本。翟君不说话的时候面色冷冷的,他每次抽烟都问我是否介意,每次我都说不,而且也不嫌他重复。

  他喜黑咖啡,一杯接一杯,有许多洋人的习惯,然而脸上始终有一股中国人的矜持。

  噢,我真喜欢他。

  最后,我们参观纪念品小商店,我看中印弟安人手制的金手镯,套在腕上,爱不释手,不想除下,但标价三百余美元,我手上没有这许多钱。

  翟君一言不发,开了张支票,然后说:“走吧。”

  第十章

  “回香港我立刻把款项寄返。”

  我从来没有这么感激过。

  他笑。

  在玫瑰园中。他为我拍下许多照片。

  “这个花园像仙境。”我叹道,“住在这里怎么会老呢。”

  三年来我的心怀第一次开放。

  他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我忽然又脸红了。我期望他说什么?

  “——那么留下来不要走吧?”太荒谬了。

  他即使说这样的话我又怎样呢?

  天色近黄昏时我们才回到大屋。

  安儿一见我松口气,她转头对肯尼说:“她终于回来了。”又朝我道,“妈妈,他们成班人都已回温哥华。你是与翟叔叔逛去的吗?咱们只好搭最后一班船。”

  我不大好意思,居然玩得超时,讪讪地站在那里,不知说什么才好。

  翟君大方说:“我送你们到码头去。”

  安儿说:“翟叔索性送我们回温哥华。”

  他说:“恐怕不行,明天一早我有个极重要的约会。”

  我很留神听。他声音中没有歉意,也没有惋惜。

  安儿把我的旅行袋递过来,“已替你收拾好。”

  我们母女俩坐在后座,由翟君送到码头。

  他照例很沉默。

  肯尼与安儿一路上猜谜语、吃巧克力、拍掌,非常热闹。

  我的坐位对牢翟君的后脑。他的头发有一两成白,并没白在鬓角,但杂得很自然,像……像银狐。

  我有一件银狐大衣,因是重毛,很少穿,骤眼看就是这样子:黑色的毛,枪毛尖上一小截白色,像是玄狐上沾着雪,非常浪漫,这正是我喜欢银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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