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曼用手掩住了脸,过了一会儿,我看到她的眼泪自指缝间流出。
我温和地说:“你到家了,不请我进内喝杯茶吗?”我递了手帕给她。
她静静抹干眼泪,“我想早点睡。”
我说:“小曼,明天我来接你上班,八点半?”
她想一想,“八点正。”
我点点头。
她进屋去了。
当夜我回到小姐姐那里,找她商量大事。
她问我:“什么事呢?”
“你保险箱里有什么像样点的钻戒?”我问她。
“你要钻戒干什么?”她愕然。
我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戴在这里,流行着呢。”
小姐姐气道:“你倒是恢复得快,一下子没事了,调皮过以前。”
“小姐姐,生命总得继续下去。”我摊开手。
“你要戒指干嘛?还没回答我。”
“送给我女朋友。”
“啊!”她先是一怔,然后明白过来,非常洋派兼戏剧化地拥抱我,把我挟得透不过气。身子上那阵狄奥小姐的香味更是刺鼻而来,我忍受不住,猛地咳嗽起来。
“死相。”她骂我。
“我要订婚了。”我说。
“跟谁?”
“一个女人。”
“很好,我情愿忍受你这种腔调,胜过你先一阵子的神不守舍。”
“戒指呢?”我说。
“我手上这只好不好?”她伸出右手。
我看一看,“不要这种破铜烂铁。告诉你,别小气,将来还不是由罗德庆爵士归还于你。”
“我抽屉里倒是刚镶好一只方钻……”她迟疑。
小姐姐终于把那只戒指交予我。
我还觉得满意,就放在口袋,她心疼,叫我收好些,又嘟哝着说不知谁家女儿好福气,一下子就混得上了青云等等。
我说:“小姐姐,天下的福气都叫你一人享了去不成。”
我回到房间,也不想什么,心中其实没有深切的悲哀。我的心已死,我的心已碎,但是不知恁地,我的眼泪汩汩而下,我哭出声来,像一只受伤的猪猡,呵呵嚎叫。
我怕她们听见,用被蒙住了头。
但我知道,从此以后,我不会再哭。
正如庄国栋所说,一切都是注定的,谁是谁非,不必多说。
至少在这整件事的过程中,我搭救了薛小曼。第二天一早,闹钟把我惊醒,我摸摸口袋中的戒指盒子,摸出门口去。
小曼坐在她公寓楼下吃三文治,见了我,乍惊还喜,神情复杂。
我自门口花圃采下一枝玫瑰花交予她手中,取出指环,套在她左手无名指上。
我说:“我们在伦敦结婚,回香港请喜酒,你今天到公司辞职吧。”大功告成。
她呆呆地看着我。
过了很久她说:“我以前是庄国栋的女朋友。”
我拍拍小曼肩膀:“如果你不是老庄的女友,也是其他人的女友,过去的事,谁关心呢?小曼,今天起,你是我的未婚妻。”
我接她上车,送她到公司,把车匙交在她手中,“你自己开车回家,当心点。”
她点点头。
“别担心,你会爱上我的。”我挤挤眼。
她拉住我的手,想说话又说不出口。
我安慰她:“我早在夏惠吃饭那夜,就看中了你,当时苦无机会。小曼,现在真是皆大欢喜。”
我向她招招手,踏上计程车。
其实不过因为她是最近最方便的一个,然则有什么分别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我乘车到市区的大时装店,叫女店员取出十号的衣裳,一挑就一大堆,都送给小曼。
我有大量的爱,我要将我的爱送予乐于接受的女人。我不想再在玫瑰身上锦上添花。
我签出了支票,走出店铺。这倒是一个晴朗的好日子,罕见的阳光照在我身上,我将双手插在口袋里,踯躅在街头。
我失去的只是一颗心,旁人不会觉察到。我解嘲地想,总比失去一只眼睛或一管鼻子好得多。
一个乞丐走来问我要钱,“先生,一杯咖啡。”
我说:“拿去买一瓶威士忌。”给他一张大额纸币。
他震惊地站在那里。
我不再守住自己。
回到家里,我大嚷:“来人哪,三少爷要茶要水。”
大姐苍白着脸出来,“震中!”她递过来一张电报。
我接过,上面写着:罗爵士病重,请即返。署名的是他的家庭医生。
“什么病?”我失声怪叫。
“我已订了六张飞机票,”大姐说,“马上回去。”
“六张?哪来六个人?”
小姐姐抢着说:“咱们两对,玫瑰与你,不是六个?”
我冷笑,“我还以为回去分家产呢,原来是趁墟,敢情好,原来孝顺儿孙古来多!”
小姐姐气结:“罗震中。”
“我与我未婚妻一起走,”我气愤地说,“我可不管你们。”
我拨电话给小曼,她已经回到公寓。
我命令她:“马上订两张机票回香港,愈快愈好,我父亲病重,我们回去看他。”
她一连串的“是。”
娶妻总得娶大学生,办事能力都高一些。
我放下电话,走向偏厅,玫瑰坐在窗前。
我淡淡地说:“你如了愿了,是不是?”
玫瑰抬起头来,嘴角倔强,她什么都不说,眼神闪过一丝轻蔑。
她看不起我,是因为我乘人之危,说话叫她难受。
我长叹一声,“你打算恁地?”
她仍然一语不发,抱住手在窗前,背着我。我说:“玫瑰——”
她忽然发火了,“你走开好不好?”她急促地道。
我退后一步。
她的长发披在肩上,大眼睛分外的乌黑闪亮,嘴唇特别的薄,脸色罩满阴霾,威仪有加,她沉着声音说:“走开。”
我顿时觉得自己像一只苍蝇,我转头便走出偏厅。
我有什么资格骚扰了她这许久的日子?一切是她与罗德庆之间的事,她是他妻子。
我枉作了小人。
我驾车去接小曼。
时装公司已把我买的衣物送到她处,堆满了桌子,她将脸埋在七彩缤纷的绫纙%绸缎之中,并不出声。
“小曼,”我叫她。
她跳起来,“票子已经订好了,今夜起飞了。”
“我们一起回去吧。”我说。
“你爸爸不会有事吧?”
“应该无事吧,五十多岁,正当盛年。他身体一向很好,但也很难说,许多朋友,才三十岁左右,洗一个澡就死在浴缸里,无名肿毒,查也没得查。”
“震中。”她叫我一声。
我握住了她的手。
“谢谢你。”她说。
“什么话。”我很温和。
小曼的脸很秀丽,她实是一个出色的女子,我们婚姻的客观条件是这样好,简直是培养感情的最佳温床,包管能够相敬相爱,白头偕老的。
我环顾她简单的小公寓说:“这地方太潮湿,我们还有四五个小时,你收拾一下,我替你找一间较好的公寓。”
“我在这里住了四五年了。”
“难怪你身体那么差。”我笑,“这简直是蜗居。”
“反正回香港,也不必搬了吧?”她试探着,语气出奇的温婉。
一个女人是一个女人,给她们机会,她们就回复本来面貌。我有种感觉,小曼将放弃她那女强人本色,回到厨房厅堂去做一个好妻子。
我们会很幸福。
为什么我每说完一句话,都仿佛听见回音,在我脑中响起,如此空洞虚无?
我不敢再想下去。
小曼问我:“你喝什么?我尚未知道你习惯喝什么?”
“别担心,盲婚有盲婚的好处,慢慢发现对方的优劣,兴致盈盈。”我笑。
“我始终觉得这么快订婚是不对的。”她别转脸。
“别再犹豫。”我叹气,“现在我需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