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叹口气,“我已洗手不理这件事了,”我说,“你自己想清楚吧,我要搬出去。”
“你搬哪儿去?”她急。
“我不理你,你也别理我。”我说。
“你姐姐们恐怕也不肯。”
“哼,她们不肯有什么用,”我说,“我懒得对牢你日夜操心——吹皱一池春水,与我何干?”
玫瑰抬起头来,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
“对,我知道,你从来未要我操过心,我是狗拿耗子。”
“你说话很善用成语。”她笑。
我心都碎了,她尚若无其事,恶毒的女人。
她说:“这是你湿衣服口袋中取出的一张卡片。”搁下她就走出去了。
我看那张卡片:薛小曼,老庄的旧欢。
那是一个强壮的女郎,她永远不会知道啥子叫惆怅旧欢如梦,真是她的幸福。
我放下了卡片去找老庄。
我还很虚弱,坐在公路车上,活脱脱像个三期肺病患者,都夏天了,还穿着厚夹克。
我到老庄的公寓去按铃。
他来开门,白衣白裤,精神奕奕。
他很诧异,“你,震中?”
我颓然说:“老庄,我没有理由恨你,你认识她,比我早了十七年。”
“啊,震中,我太高兴了,你的思想终于搞通了。”他迎我入内。
我躺在他的沙发上。“咖啡!”我说。
“你精神好一点了没有?”
我无精打采,“没有。”
“打算怎么样?”
“做和尚去。”
“别开玩笑,披上袈裟事更多,”他将咖啡给我。
“你与玫瑰呢?”
“我根本见不到她。”
“啊?”我很意外。
“她很谨慎,她只答应我,她会考虑。而且老弟,且慢臭美,这并不是你从中作梗的结果,有没有你,她都会这么做。”老庄说。
我明白了,自始至未,我都不过在扮演一个小丑的角色。
刹那间我大彻大悟,头顶上如被浇了一盆冷水,由顶至踵,苦不堪言。
我反而静下来。
“你打算娶她?”我问。
“如果她答应嫁我,那自然。”他答得快。
我点点头。
“震中,你为何来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我思想搞通了。”
“不,定有其他的原因。”
我微笑,改变话题:“我碰见小曼。”
“谁?”他抬抬眉毛问。
“小曼,”我没好气,“忘了?”
“哦,她。”他恍然大悟。
“是。”我问,“你不反对我约会她吧?”
“当然不反对,但为什么是她呢?”庄国栋大惑不解,“像她那样的女人也很多的,你可以从头开始。”
“我看中她的铁石心肠:失恋就失恋,第二天又爬起来做人,多么好。”我禁不住的艳羡她。
老庄苦笑,“是的,这确是她的优点,她注射过感情防疫针。”
“我可不想人家为我要生要死的。”
庄笑,“你真会做梦,有人会为你要生要死?你有这样的福气?”
自然没有。
“你呢?”我问,“你打算如何?”
“我待玫瑰发落。”他说。
“你有几成希望?”
“我不知道,我很乐观。”
我问:“为什么我们要待玫瑰发落?”
他很诧异,“我不知道,我是她不二之臣,我从来不想叛变她,侍候她是我唯一的乐趣。”
“他妈的,叫人恶心、肉麻。”我骂。
“你呀,你连被她发落的资格都没有。”庄笑嘻嘻地。
这也是实话。
“我不再在乎。”我说。
“不在乎是一件事,你忘得了她?”老庄又一支飞箭射过来。
“陪我出去走走。”我说。
“我要等她的电话。”他愉快地说。
“她要找你,总会再找来。”我说。
“哈哈,我才不听你的鬼话,”他摇头。
我说不服他,只好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薛小曼,轻而易举获得约会,这女郎大方,不会叫男人痛苦。
老庄凝视我,“你以前不是这么随便的,以前你守身如玉,又不怕寂寞。”
我微笑:“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现在我已失了身,无所谓。”
老庄忽然发怒,“这又有什么好笑?你嘴角为什么老挂一个白痴式的笑?”
“笑也不让我笑?”我还在笑。
“你变成这样,可不是我害的。”他喘息。
“我没说你害过我,我们仍是好友。”我太清楚了,即使没有庄国栋,玫瑰也不会在千万人中挑中我。
“你为什么有万念俱灰的感觉?”他摇我手臂。
“我不应万念俱灰吗?”我问。
“玫瑰战争的伤亡名单又多了一个名字。”他喃喃道。
我呵哈呵哈的干笑起来,拍拍屁股就走了。
到了约定的时间,小曼站在西区一间小酒馆门口等我。
她打扮得非常出色,鲜红线织的小外套,窄牛仔裤,平底鞋,我温和地吹一声口哨。
我说:“喜欢到什么地方去?”
她说:“月底了,我已破产,如果大爷你有钞票,就请我吃顿好的。”
“没问题。”
我们选了间意大利小馆子,气氛随便,但食物精美。小曼仿佛真的很饿,据案大嚼起来。
我问她:“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西区肯肯舞女郎。”她边吃边抬起头来。
“不要说笑。”
“我是药剂师。”
我肃然起敬,“啊。”
她笑,“三千多磅一年,又得交重税,有什么值得‘啊’的。”
“为什么不回香港?”我问。
“香港又有什么在等我?”她反问。
我不知如何回答她。
“告诉你,”她叹口气,“你们这些纨袴子弟永远不会明白,大学文凭实在只是美丽的装饰品,毫无实际用途。我只希望快快寻张饭票,嫁掉算数,胜过永永世世沦落异乡,足够温饱。”
我忽然问:“我这张饭票如何?”
她一怔,“别开玩笑。”
“真的,小曼,你看我如何?”
她笑,“喂,我们是好友,别乱说话。”
“我念法律出身,父亲是罗德庆爵士,你如嫁给我,罗家不会亏待你,以你这般身材相貌,打扮起来可不会差,何苦再独自挨下去?”
小曼凝视我。
“嫁我胜过嫁庄国栋,他是穷光蛋。我不是说人要拜金,但我们确实是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
她说:“我要一杯咖啡。”
我叫咖啡给她。
“如果婚后你不满意我,可以马上离婚。”
“像好莱坞电影呢,”她冷笑,“为什么要急急结婚。”
我无可奈何地说:“我腹中块肉不能再等,总得找个人认了才是,你就包涵包涵吧。”她笑得喷酒,“为什么挑我?”
“为什么不挑你?”我反问,“你适龄,又想结婚,聪明伶俐开朗,又有学识,家底清白——为什么不?”
“我吃饱了,你少胡闹,走吧。”
八十年代的女性也尚有她们的矜持,可怜的女人们,我一生之中,见过无数的女人,只有玫瑰是胜利者。
“我送你回去。”
“啊,你买了新车。”
“是的,我的老车死了。”
她微笑。
她随我上车,我驾驶术流利,一边向她落嘴头,“你看,你老公多好,有人管接管送,不必挤地车。嫁了我,你也不必朝九晚五地去受洋人气,给不三不四的男人吊膀子,两餐有着落,又少不了你四季衣裳,年年有新皮裘穿,在家养儿育女,不亦乐乎?”
她不响,默默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女人不外是一朵花,总归有谢落的一天,我看你也挺得差不多了,是不是?二十七八岁年纪,正是结婚的年龄,嫁了我,跟我回香港,包你在亲友间吐气扬眉。”
“我有什么不好?我会爱护你照顾你,咱们都是成年人,婚姻不必有太多的幻想,咱们到巴黎度蜜月,以后一切都是新的开始——你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