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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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页

 

  大家呆呆地听着。

  我的房门慢慢推开,出来的竟是溥家敏。

  我想问:“房里到底还有谁?”但一切已不重要了,我已明白太初的心,最重要是她不变的心。

  太初说:“每件事都要付出代价,天下没有白白得来的东西。在太太这里,我的代价是失去自己与失去棠哥哥,失去其中一件都不可以,何况是两件。不,我不能同时没有棠哥哥又没有自己。”

  太初挺了挺胸膛,“我们回美国,这里留给太太,她适合这里。”

  舅母抬头看见溥家敏,轻轻跟他说:“你明白了吧,我跟你说过,太初是她自己,太初不是玫瑰的影子。”

  溥家敏脸色苍白,失魂落魄地站在一角。

  舅母说:“家敏,你现在清楚了吧?”

  溥家敏低下了头,看到那么英俊的男人,脸上有那么憔悴的表情,真叫人难过。我再比我自己刻簿十倍,也说不出讽刺的话。

  太初开口:“我也想这么说,其实溥太太是最适合你的人——”

  黄太太朝太初丢一个眼色,太初不出声了。

  溥家敏的脸转过去,并不出声,隔了很久很久,我们都难过地看着他,他把头转过来,轻轻说:“诸位,我想我要回去了。”

  黄太太说:“我与你同走。”

  他俩打开门就走了。

  我与太初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也顾不得那么多,就当老妈的面,表示亲密。

  我低声说:“许多人把恋爱、同居、结婚分为三桩事来进行,各有各的对象。但太初,我们是幸运的,我们又恋爱又同居又结婚。”

  太初依偎在我胸前。

  “最主要的是,”我说,“我们承认自己是弱者,何必要试练自己?我们情愿活在氧气箱中一辈子。”我问太初,“是不是?”

  没过多久我们就结婚了。

  婚是在香港结的,太初穿着糖衣娃娃似的礼服,雪白的纱一层一层,头上戴钻石小皇冠,低胸,胸脯上挂一串拇指大的珍珠项链,真怕珠宝压得她透不过气来。

  然而她是那么美丽,娶妻若此,夫复何求。

  给她一根魔杖,她就是卡通神话中的仙子。

  一到注册处,人人的目光降在她身上,不能转移,目瞪口呆。

  父母笑得心花怒放,两老挤眉弄眼,无限得意。

  可是当我丈母娘出现的时候,呵,大家的心神都被她摄住,不能动。

  她不过是穿着一件月白色的丝棉旗袍与一件同色貂皮外套,脸上有股凝重的光辉。她依靠在罗爵土身边,眼睛却朝我们。

  我们都爱她,就当她是件至美的艺术品,心中并无亵渎之意。

  我倾心地看着太太,这个伟大的女人,美了这么些年,还不肯罢休,轰轰烈烈地要美下去——怎么办呢?

  这似乎不是我们的难题。

  黄振华兴高采烈地发着牢骚,“好了,太初的画展下个月开了,是没问题,可是画家本人却不在香港,有没有更别出心裁的事?”

  隔一会儿:“如今的年轻人太懂得享受,根本不想竞争与接受挑战。”

  又说:“记者们都闻风而来……”

  观礼的人都有数十个,都挤在一间宣誓室中,热闹非凡。

  好不容易签了名,满头大汗地挤出注册处,黄振华说:“预备了一个小小的茶会,劳驾你们移一移玉步。”

  我与太初面面相觑,只得登了车,跟着去。

  那个“小小的茶会”,客人有五百名以上,衣香鬓影,太初换了准备好的衣裳,偷偷告诉我“我很累。”

  我连忙警告她:“你可不准问‘完了没有’,据说宣统皇帝坐龙廷的时候,一直说累,太监安慰他说:‘快了快了,完了完了。’清朝可不就完了?你当心你嘴巴。”

  太初弯下腰笑。

  我吻她的脸。这太初,是大学时期的太初,我的太初。

  等到客人满意地离去,我们真是筋疲力尽。

  太初拉着“可宜”的裙子就往椅子一坐,脚搁茶几上。

  我看到她鞋子,跳起来,“球鞋!原来你一直穿着球鞋?”

  “不行啊!”我叫,“我的脚如穿高跟鞋站那么久,简直会破掉。”她呼呼地笑。

  我过去呵她的痒,两人倒成一堆。

  黄太太见到,叹气说:“一万八千元一件衣裳,就那么泡了汤。”

  我扶太初起来,出力一拉,袖子上“撕”地一声,不见一半,我们又笑。

  黄太太笑说:“啐,啐,回去圣荷西穿球衣球鞋吧。”她实在是替我们庆幸。

  可是溥家敏呢,一整天都没见到溥家敏。

  “他没有来。”黄太太轻描淡写地带过。

  啊,溥家敏真是千古伤心人。

  因为心情太好的缘故,我怜爱我的仇敌。

  “他怎么了?”我问道。

  黄太太微笑,“每个人活在世界上,总有一个宗旨,否则如何过了一个沉闷的日子又一个沉闷的日子,有些人只为卑微地养妻活儿,有些人为升官发财。而溥家敏呢,他为追来一段虚无缥缈的感情,你们为他难过吗?不必,他不知道在这里面得到多少痛苦的快感,这简直是他唯一的享受,放心吧。”

  黄太太简直是一具分析感情的电脑,什么事经她一解释,马上水落石出,我开始了解到黄振华的痛苦。

  太初是最适中的,她性格在她母亲与舅母之间。做女人,能够糊涂的时候,不妨糊涂一点,靠自己双手打仗的时候,又不妨精明点,只有太初具这个本事。谁能想像黄玫瑰有朝一日坐写字间呢?又有谁相信黄振华夫人肯一心一意靠丈夫呢?但太初真的能文能武。

  得到太初,真是我毕生的幸运。

  回到美国,我们住三藩市,我找到一份普通但舒服的工作。太初继续念书,课余为我煮饭洗衣服。

  我常常告诉她,“你看你的福气多好,老公赚钱你读书,多少洋妞得赚了钱来供老公读书呢。”

  太初含笑,然后说:“多谢指教,多谢指教。”

  黄振华先生自香港叫秘书速记,写了一封长达五张纸的信来,主要是告诉我们,太初那个画展如何成功,有一个神秘的客人,买了她十张画之多。

  我扁扁嘴说:“有什么神秘?这人八成是溥家敏,买了画回去,饭厅挂一张,厕所挂一张……哼!”

  太初抿着嘴笑,一双眼睛在我的脸上溜来溜去。

  我老羞成怒,咆哮道:“快到厨房去做饭,肚子饿了。”

  太初很会做人,一溜烟地进厨房去了。

  我不好意思,连忙跟进厨房,搭讪地说:“近来莱式益发做得好了,是照这本烹任书做的吗?唔……南施鲁菜谱……”我忽然歉意起来,“从但丁加毕利奥罗昔蒂的画册到南施鲁的菜谱,太初……”

  太初转头过来,瞪着她那美丽的大眼睛,“但丁加毕利奥罗昔蒂?那是什么东西,一种意大利新家具?好难念的名字!”

  噢,太初。

  我们在厨房内拥抱良久。

  我们的故事到此为止,也应该结束了。

  第四部 玫瑰再见 (1)

  两个姐姐趁圣诞节把我召到伦敦,说有重要的话得跟我说——“不得有误”。

  我开着我那辆福士,自牛津赶去伦敦,格轰格轰,那车子像是随时会散开来似的,一路上非常惊险,我可以想像我自己站在M1高速公路中央,零下六度,冰棒似地截顺风车……太恐怖了,想想都发抖。

  或许到了伦敦,我应当考虑换一辆新车。

  小姐姐站在门口欢迎我,穿着时兴的黑嘉玛貂皮,面色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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