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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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在飞机上,更生温柔地取笑我,“真没想到你变得那么婆婆妈妈的。”

  “这玫瑰,终生是我心头上的一件事,放也放不下。”我说。

  香港没有玫瑰,顿时静了下来。

  开头的三个月,几乎每隔一天我就得打个电话过去问玫瑰的生活情形。

  她整个人变了,口气也长大了,头头是道的报导细节给我知道,给我诸多安慰。像:“我成绩斐然……”“我胖了十磅……”之类。

  最使我大吃一惊的是她转了系,我几乎没赶到纽约去,在长途电话中急了半小时。

  玫瑰说:“我不想念商业管理,我转了法律,很容易念的,别忘了我那摄影机记忆,你别害怕%,手续很简单,早已办妥。”

  问起“有没有男朋友?”

  她隔了一会儿才说:“没有。”

  “十八岁生日,要不要来陪你?”

  “不用不用。”她哭了。

  “钱可够用?”我说。

  “够了,花到一九九○年都够。”玫瑰说。

  “天气冷,多穿一点,别开中央暖气。”

  “次次都是这几句话,”她笑,“大哥,你与苏姐姐几时结婚?”

  有心情管闲事,由此可知是痊愈了。

  “过年回家来吗?”

  “不了,过年到佛罗里达州。”

  “多享受享受,大哥就放心了。”

  “我爱你,大哥。”

  “大哥也爱你。”

  更生老说我们俩肉麻。更生的好处是从不妒忌我与玫瑰。

  老妈诧异地表示玫瑰终于有进步了。

  老妈身为母亲,却永远是个槛外人,我衷心佩服她。

  玫瑰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电汇了玫瑰花到纽约,又附上一笔现款。

  我对更生表示担心玫瑰,“她怎么可以忍受那份寂寞呢?”

  “她不会寂寞的,外国年轻人玩得很疯,况且她又不是在阿肯色、威斯康辛这种不毛之地,她是在纽约呀。”

  那天晚上,电话铃响起来,我去接听。

  “振华?”那边说,“我是周士辉。”

  “你还没有死吗?”我没好气,“别告诉我你还念念不忘黄玫瑰。”

  “振华,我想听听她的声音。”

  “老周,你消息太不灵通,玫瑰现不在香港,她在纽约念书。”

  “纽约?”周士辉喃喃地。

  “是的,”我说,“美国纽约。”

  “纽约哪里?”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她真的在念书。”

  “念什么?”

  “法律。”

  “啊。”他沉默了。

  “周士辉,我不希望再听到你的声音,你那恶梦再不醒来,我也不想要你这个朋友。”

  “振华,你怎么解释但丁与庇亚翠丝的故事。”

  “我要睡觉,”我说,“我不懂神话故事。你回香港吧,周士辉,回来我以最好的白兰地招呼你,与你一起醉一起流泪,听你诉苦,真的。”

  “振华,”他哽咽,“你不嫌弃我?”

  “咱们是小中大学同学,士辉,我要是嫌你,我便是个孙子。”

  “为了不认我,我想你情愿到人事登记处去更改姓孙。”

  “别开玩笑了,士辉,回来好不好?”我说,“算我求你,你也可以下台了,尽管现在时兴流浪,在外头晃足两年,也够%。”

  他挂断了电话,我叹口气。

  这个周士辉,至死不悟。

  我对他也算恩尽义至了,但要我把玫瑰的住址告诉他,我不干,无论如何不行,我希望玫瑰好好地念书,读到毕业。

  玫瑰的信:“……昨天经过宿舍二楼,听到一个华人学生在播一支歌,她说是白光唱的,白光是谁?仿佛听你提过。这个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如果没有你’,听了令人着魔,久久不能忘怀,竟有这样的歌!让我的心为之收缩。”

  “……我的时间都用在大都会博物馆内学习进修,有一日回香港,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记中的那位伯爵,无所不晓,名震全球。”

  我看得流下泪来。

  更生说:“玫瑰像那种武林高手,一次失手,便回乡归隐,不再涉足江湖。”

  “她很快要东山复出了,你放心。”

  周士辉比她先回香港。

  我到飞机场去接他,他看上去倒并不憔悴,只比以前胖很多,穿着两年前的阔脚裤,很落伍的样子。

  “到酒店还是我家?”我使劲与他握手。

  他摇头。

  “抑是……回太大家?”我试探地问。

  “我没有妻子,”他淡淡说,“我早离了婚了。”

  “你住哪里?”

  “跟我母亲谈过了,有她照顾我。”

  “倒也好。”我说。

  我送士辉回家,留一张支票给他。

  他很快会东山再起,我对自己说。过一刻不禁怀疑起来。他已经丧失了以前那种斗志与向上之心,再回头也已是百年身。

  他并没有求我,过没多久,他在一间中学找到教席,走马上任。周士辉变了一个人,他有点像那种落魄的艺术家,手指因抽烟抽得凶而变黄,衬衫永远是皱皱的。说也奇怪,他反而有种气质,我对他尊敬起来,我们的关系比起以前,距离拉得很远。

  他并没有再回到妻子的家。

  我决定动身到纽约去探望玫瑰,看她如何在异邦为国争光。

  阔别近一年了。

  母亲说:“倒是没什么新闻,或许是我们耳朵不够长的缘故。”

  “她现在很乖。”

  “非得等她嫁了,才能盖棺定论,现在又这样流行离婚,唉。”

  我也觉得玫瑰是离婚三次,到四十九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也是命运。

  我将与更生在纽约结婚,这是更生的主意,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

  她说:“我以前的生活至为风流,怕前度刘郎们心中不满,企图破坏婚礼,跑到纽约,老远老远,到底安乐点。”

  更生有时候是很可恶的。

  我先到纽约,玫瑰开着一辆小车子来接,一把抓过我的行李,抛进行李箱里,拍拍手。

  我看得呆了,“中国功夫?”我说,“力大无穷,你当心啊,扭伤了腰可不是好玩的。”

  她开朗地笑:“怎么会?”

  她很漂亮,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皮肤晒成棕色,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了?”我问。

  “没有,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在会场实习时晒的。”

  “啊,听起来很刺激,玫瑰,你终于长进了,大哥老怀大慰。”

  她微微一笑,轻盈地将车子转弯。

  我问:“不是回学校吗?”

  “我搬离学校了,宿舍太贵。”

  “何必省?现在住哪里?”

  “带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区。我很反对,“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治安不好,叫我们担心。”

  “不会%,很多同学住那儿。”她安慰我说。

  那座小公寓只有两百尺见方,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破得不像话,家具全是旧的,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马达吵得像火车头。我呜咽一声,惊慌得说不出话来。

  “玫瑰!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

  从窗口看出去,只见一条后巷,全是垃圾筒。

  “没有呀,大哥,这地方很好呀,”她说,“一个人住一所公寓,多豪华,我还有私家车子,你少担心好不好?”

  “没有冷气机!”我大声说,“我保证炎夏这里气温会升至三十六度。你干吗,你打算做蒸熟玫瑰?”

  她“哈哈”地笑,脾气好得不像话。

  我心疼,“不行,我勒令你搬家。”

  “你请坐,稍安勿躁。”她把我推在一张沙发里,“肚子该饿了吧,飞机上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弄碗炒饭给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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