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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页

 

  “令尊呢?”

  “不知道,没人告诉我。”

  “照片也没有?”

  “一无所有,一片空白。”

  “那也好。”

  我啼笑皆非,“什么叫做也好,你这个人。”

  他伏在桌子上,下巴枕在手臂上,“我完全知道父母的为人,然而也如隔着一幢墙,岂非更糟。”

  这话也只有我才听得懂,我知道他家庭生活不愉快。

  我对父亲其实有些依稀的回忆,从前也紧紧地抓着,后来觉得弃不足惜,渐渐淡忘。

  记住来干什么呢?他刻意要把我丢弃,就当没有这件事好了。

  “或许,将来,你与他们会有了解。”

  约翰笑了,“来,说些有趣的事。”

  第六章

  要入学了。

  考虑很久,他进入工程系,比较有把握,时间缩为四年,同时毕业后容易找事做。

  他说他已是超龄学生,要急起直追。

  一分钟也不浪费,约翰是那种人,他热爱生命,做什么都劲头十足,与我的冷冰冰懒洋洋成为对比。

  每天他都来看我,我总是被他捉到在躲懒。

  不是在沙发上盹着,就是边吃零食边看球赛,要不泡在浴缸中浸泡泡浴。

  约翰说我从不刻薄自己。

  “当然”,我说,“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你永不知道恶运几时来临,不要希企明天,趁今天,享受了才说。”

  “什么样灰色的论调!”

  “世界根本是灰色的。”

  “你的房间却是粉红色。”我哈哈大笑起来,心底却隐隐抽动,似在挣扎。

  “功课如何?”

  “你有听过读英国文学不及格的学生没有?”

  “承钰你说话永远不肯好好给人一个确实的答案。”

  “傅于琛有无与我们联络?”

  “我每夜与他通一趟电话,”

  “你们……有无说起我?”

  “有,每次都说起你,他关心你。”

  “他有没有说要结婚?”

  “没有。他不会同我说那样的事。”

  傅于琛却并没有与我通信。

  “明天下午三时我到史蔑夫图书馆等你。”

  我点点头。

  约翰走后,回到房内,开了录音机,听傅于琛的声音。

  都是平日闲谈时录下来的——

  “……这是什么”?

  “录音机。”

  “干什么?”

  “录你的声音。”

  “承钰你举止越来越稀奇。”

  “随便说几句话。”

  “对着麦克风声音会发呆。”

  “傅于琛先生,让我来访问你:请问地产市道在七三年是否会得向上。”

  “七三七四年尚称平稳,但肯定在七五七六年会得直线上升。”(笑)

  “那么傅先生,你会如何投资?”

  “廉价购入工业用地皮,可能有一番作为。”

  “谢谢你接受本报访问,傅先生。”

  “奇怪,承钰,昨日有一张财经报纸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

  “是吗……”

  躺在床上,听他的声音,真是一种享受。

  我没有开灯,一直不怕黑,取一枝烟抽,倒杯威士忌。

  留学最大的好处不是追求学问,对我来说,大可趁这段时间名正言顺养成所有坏习惯。

  静静听傅于琛的声音,直至深夜。

  有一段是这样的:

  “喜欢路加还是约翰多些?”

  “当然是约翰。”

  “我也看得出来。”

  “但不是你想象中的喜欢,总有一种隔膜。”

  “我一直鼓励你多些约会。”

  “待我真出去了,又问长问短,查根问底。”

  “我没有这样差劲吧,不要猜疑。”

  “你敢说没叫司机盯梢我?”

  “太无稽了。”

  “男孩子都不来找我。”

  “你要给他们适当的指引。”

  “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

  “这是女性最切身的问题,岂可疏忽。”

  “你的口气真似位父亲。”

  他长长叹口气。

  朦胧间在傅于琛叹息声中入睡。

  闹钟响的时候永远起不来,非得约翰补一个电话催。

  走路时从不抬头,很少注意到四周围发生什么。

  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

  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

  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

  “我还没看呢。”

  “我替你买下它。”

  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

  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

  “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

  “周承钰,你忘记我了。”

  “阁下是谁?”

  “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

  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

  “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

  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

  松口气,“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

  “童马可,记得了吧?”

  我有心与他玩笑,“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

  他叹口气,“也难怪,你一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

  “揭晓谜底吧。”

  他才说一个字“惠——”

  “慢着!”

  记起来了,唉呀呀,可恶可恶可恶,我马上睁大眼睛瞪着他,“你,是你!”

  他用手擦擦鼻子,腼腆地笑。

  “是你呀。”

  他便是惠保罗那忠心的朋友,在我不愉快的童年百上加斤的那个家伙。

  “原来你叫童马可,童某,我真应该用咖啡淋你的头。”我站起来。

  他举起双手,状若议和,“大家都长大了——”

  “没有,我没有长大。”

  “周承钰,你一直是个小大人,小时候不生气,怎么现在倒生起气来。”

  “人会越活越回去,我就是那种人。”

  “周承钰——”

  我脸上立即出现一层寒霜,逼使他噤声。

  “承钰,你怎么在这里?”约翰追了出来,“我们约好在图书馆内等。”

  他马上看到童马可,沉下面孔,“这人给你麻烦?”

  我冷冷说:“现在还没有。”

  约翰转过头去瞪着马可。

  马可举起手后退,一溜烟跑掉。

  约翰悻悻同我说:“为什么老招惹这些人?”

  我怪叫起来,“招惹,你哪一只眼睛看见我同他们打交道?说话要公道点,我听够了教训。”

  掩起耳拔脚就逃。

  课也不上了,到家锁好门便自手袋取出那本软皮书。

  《红色丝绒秋千架子上的少女》。

  多么诡秘。

  几年之前,母亲来向傅于琛借钱,她曾冷冷地问他:你几时准备一个红色丝绒秋千架子?

  我打开书的第一页。

  电话铃响,门铃闹,天色渐渐转暗,全部不理,我全神贯注地看那本小说,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继而发青。

  才看了大半,已经躺在床上整个背脊流满冷汗。

  母亲竟说这样的话来伤害我,轻率浮佻地,不经意,但又似顺理成章,她侮辱我。

  她竟把那样的典故套在我的身上。

  从前虽然不原谅她,但也一直没有恨她,再少不更事,也明白到人的命运很难由自身抓在手中操纵,有许多不得已的事会得发生,但现在——

  现在真的觉得她如蛇蝎。

  一整夜缩在房角落,仿佛她会自什么地方扑出来继续伤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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