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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深夜,趁他没有回来,把所有的音乐盒子上足发条,躺在床上,让它们各自为政,奏出不同的曲于,开头十分噜杂,然后逐只停下来,直至静止。

  他不过出去跳舞罢了,这只音乐叫圆舞。

  至终他又会回到我的身边,因为这是舞的定律。

  不过我未必在原位等他。

  我要找个好过他百倍的男友。他会对他说:“走走走,承钰现在同我在一起,由我保护她,由我爱惜她。”

  这样想时,得到很大的满足。

  真是幼稚,当然我会站在原位,即使有更好的人来,也不会跟他走,卡斯蒂何尝不想照顾我。

  很小便发觉得到的才是最好的。

  得不到,谁稀罕,同他扮个鬼脸还来不及。

  老房子拆掉后,盖了大厦,我们没有搬回去,一直住外头。新居在海滩边,每早要开三十分钟车才到学校。陈妈走了以后,老司机也退休,一切不停地变,可以感觉到都市的节奏越来越紧,傅于琛很少在家。

  老房子里,总有抹不净的灰,陈妈并没有督促帮佣日日勤拂拭,转弯抹角的地方有时可在灰上写下电话号码,隔三个月半年数目字还可以保留。另有一番味道,老房子就是老房子。

  新居不一样,一点尘都没有,两个女工寂寞至死,只得不停地东抹西抹,永远在抹。

  清洁溜溜,令人惆怅,太整齐了,家似酒店。

  一星期有时见不到傅于琛一次。

  我也寂寞。

  周未招待同学来游泳,有点心茶水招待。她们都已有异性朋友,故此打扮得花枝招展。

  那时流行小小的比基尼泳衣,粉红色底子,苹果绿大圆点,为求刺眼,在所不计,头发梳得蓬蓬松松,缀一只小蝴蝶结。

  但我已开始穿黑色。

  傅于琛买所有的衣服,都是他挑的。

  都是在膝头以下的宽裙,料于软熟,有风会贴在腿上,我同时代百分之百脱节,同学的裙都仅仅遮住臀位。

  无论傅有多忙,都不忘替我打扮。

  头发,不准熨,必须长过肩膀,不给穿高跟鞋,双双鞋都是小圆头浅浅的,像舞蹈鞋。

  游泳时,通常穿一件头黑泳衣,梳马尾巴。

  像来自另一个星球。

  所以男孩子都不来追我。

  女同学见义勇为,替我化起妆来,但每次回家,总要擦得干干净净,太像个贼,我厌倦。

  也有给傅于琛抓住的时候。

  他并不骂。

  但三日后带回来一本画册,叫我看。

  画家是毕加索,画叫马尾女郎,模特儿是碧姬芭铎,傅于琛说:“这是你学习品味的时候了。”

  后来都没有画过眼睛,但一直醉心各式各样的口红,一整个抽屉都是,密密麻麻,几百管。

  喜欢搜集东西,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这是后来心理医生说的。

  下午,同学散去,回家吃晚饭,趁泳池换水前,独个儿游了十多趟。

  已经很疲倦,天又近黄昏,拉住池边想爬上去,竟没成功,滑下,再试一次,又乏力落水中。

  有人伸出他的手。

  我抓住,被他拉上去。

  水溅湿他灰色麻布西装。

  “你是谁?”我问。

  “你想必是傅小姐了。”他微笑。

  我罩着大毛巾,坐下来。

  时间近黄昏,无论什么都罩着一层灰网与一道金边,看上去特别有气质,忽然想到自己也必然如此,不禁矜持起来。

  这时傅于琛缓缓走出来,闲闲地说:“哦,你们已经认识了。”

  陌生人笑说:“让我介绍自己,我叫邓路加,是傅先生的助手。”

  忽然之间,我一言不发走回屋内,像是被得罪那样。

  更衣下楼时,邓路加已经离去。

  “怎么样?”傅于琛问我。

  “你指那人怎么样?”

  “是。”

  “是你故意安排的?”

  “是。”

  “为什么?”

  “你需要朋友。”

  “自己会找。”

  “不见你动手。”

  “谁要你安排,你以为每个人都是棋子?”

  “承钰,不准用这种口气说话。”

  “我不喜欢他。”

  “你还未认识他。”

  经过安排认识的男朋友,多么反浪漫!

  太令我气馁,为什么没有人追呢,如果男孩子排队在门外侍候,傅于琛就不敢做这种杀风景的事。

  向往偶遇,在极端不可能的情形下,他见到我,我看见了他,心碰碰地跳,手底出汗,知道大限已至……多么好,将来就算痛苦也是值得的。

  忽然想起来,“我母亲第二次婚礼记得吗?”

  “当然,我认识你的那一天。”他微笑。

  “你为什么在场?”

  “我是她的老同学。”

  “如果你没收到帖,或是收到帖子没空去,或是到了那里只与新娘握手就走,我们就见不到了。”

  傅于琛接下去,“当日我的确另有约会。”

  “女方爽约?”

  “是。”

  “谁那么大胆?”我觉得不可思议。

  傅于琛眼神温柔,看着我微笑。是,在我心目中,他是最好的,没有人应该拒绝他。

  他说下去,“当时遗产问题并未明朗,我不过是一个不务正业的浪荡子,谁会对我忠心耿耿?”

  “我。”

  “你只有七岁。”

  我也笑。

  “但必须承认那已是极大的鼓励,”傅于琛回忆,“足令我恢复信心。”

  “那女生是谁?”

  “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只知道是一个酒店的经理。”

  “她一定后悔终生。”我夸张地说,“直至永远,她都会对旁人说:大名鼎鼎的傅于琛,他曾经约会我,但我没有去,呜呜呜呜。”

  傅于琛笑意便浓,他说:“真的,这简直是一定的。”

  我俩哈哈大笑起来。

  傍晚,只要他有空,便开一瓶酒,用乳酪送,谈至深夜。

  “可曾对我母亲有意思?”

  他摇摇头,“学生时期,她是个可爱的女生,可惜我们不接近,也许我较为孤僻,且又不是高材生或体育健将,谁会对我另眼相看。”

  “接到帖子,只想:第二次结婚了,倩志永远要出风头,什么都要抢闸做。到那日,闷闷不乐,无处可去,只得到婚礼去呆着。”

  我默默地听。

  “那真是一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时期,”隔一会他说,“承钰,你是我的小火焰。”

  我笑。

  永远不会告诉他,开始喜欢他是因为他寄来的明信片上有美丽的邮票,就那么简单。

  “晚了,睡吧。”

  “我不要再见到那个邓路加。”

  傅于琛摇摇头。

  我仍保留那张甫士卡。

  我有一只年龄比我也许还大的洋铁饼干盒子,那张明信片在它里面保存着。

  因为生活太无常,故此努力保留琐碎的东西,抓住它们,也似抓住了根。

  将来老了,将会是那种买十个号码收租的老太婆。

  邓路加时常来。

  有时一个人坐在偏厅看书,老厚的一本英语小说,一下子看完。

  没有人睬他,傅于琛少回来,我则做功课,只有佣人隔一会替他换杯热茶。

  肯定邓路加视这为工作的一部分,一边坐一边收薪水,何乐而不为,多没出息。

  他并没有缠上来,可见对我并没有发生真正的兴趣,这太过令人懊恼,过了几个星期,反而与他攀谈。

  听见我同他说话,邓合上他的《鼠阱》。

  “好看吗?”

  “精彩绝伦。”

  “能借给我吗?”

  “请便,我再去买。”

  “每次你只来这里读小说?”

  他微笑。

  “你不觉得浪费时间?”

  可恶,他仍不回答。

  “告诉我,傅于琛的女朋友长得怎么样?”

  邓路加诧异我直呼父名,扬起一条眉。

  过一会儿他说:“不知你指哪一位?”

  非在他嘴里得到消息不可,一定要把他的嘴唇撬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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