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初吻留下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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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页

 

  嗯,总该。我不必为谁而读,我只想,只是想,好好为自己这一段铭心的岁月,划下一个圆满的句点。

  妈咪仍然遗忘给我一丝光和热,秋尽,冬残,到春暖,我的渴盼落了空。我终于了解,妈咪是自私的。也许,她是爱我的,但可能她更爱自己。这些都无所谓了,其实,我又何尝了解过妈咪的渴望——

  我们母女,一样的自私。

  而随着春花开始飘散,亢久明像空气一样,充斥在我们家各个角落。我对他由点头而招呼而寒暄而短谈,意识上,我已经接受了他。时间真是骇人的东西,所有的怀疑生涩与陌生,就被消融在它的转移中。

  亢久明有时会问我功课生活的事,我每每将话题岔开。可是,不谈这些生活的琐碎,相识不深的人,再怎么亲密相近都显得客气而生疏我们之间,就是保持着这一点的距离,客气而冷淡,有礼而生疏。

  惜惜双人鱼扫校*寻爱*小说制作室毕竟,融化一颗心,不是件容易的事。

  然而,他和妈咪之间必定有了某种的承诺。说不准是什么,可是我想,大约是相依相守。他常不经意地拍拍妈咪的手,以示鼓励安慰或亲呢。这种不经心的小动作,若非也曾爱恋过,否则很难体会出他们之间,那种爱在不言中的缠绵。我想,妈咪是决意从此以后托付给他了。一向尊贵优雅动人无比的妈咪,终于也有这样的软弱。关于妈咪的幸福,我始终保持沉默。两情相悦的事,又何须旁人说太多。

  多半的时候,亢久明和妈咪有他们自己的天地,彼此的体已话要说。偶尔一两次,三人一同外出郊游,俨然甜蜜幸福天伦之家,和乐融融。这样的快乐虽是短暂,不知怎的,竟让我有种暖达已久的幸福想像。

  妈咪仍然在服装公司工作,沉重的工作压力一点也没有使她明艳照人的脸庞,有着任何一丝的疲惫或憔淬。而也许再度的青春幸福使她觉得过去忽视我太多,在我以为她仍遗忘给我一丝光和热的春雨绵绵里,好几次夜深人静,在我夜读的时候,妈咪推开我的房门,端给我一杯暖暖热热的牛奶。那一刻我深深地感动着,背对着妈咪,在热气袅绕的模糊中,眼眶的热泪,暗暗地滴入眼前的牛奶里。

  妈咪是我心口永远的痛处,这样一点温情就足够弥平我心中所有的旧痕与新伤。在那许多次的夜里,妈咪缘着床沿而坐,关掉了房灯,上弦月在窗外好奇地窥探,母女俩在黑暗中相对默默。

  一直到月转星移了,我才把灯打开,目送妈咪的身影陷入光圈之外的黑暗中。

  妈咪问我,会祝福她吧。我重新又关掉电灯——过去,那往日的明辉又在闪烁,但它微弱的光却没有一丝热——我用力将枕头压住自己的脸庞,夹死这首“失眠人的太阳”。

  妈咪竟然问我会不会祝福她——哈!

  在她的内心,原来也是渴望我的祝福吗?

  知道了妈咪的心,所有的不谅解,就随它化入尘埃吧!这么多年来,原来妈咪一直是那样的孤寂,而我,不过是另一个妈咪。

  哈——哈——

  5五月艳阳天,天气热的跟灶上的蒸笼一样,凝神细看,每个人的头上都冒着丝丝的白烟。

  再过一个礼拜,课程就全部结束了,三年的甜酸苦辣到此即将告个段落,所有的恩怨不平,也都将随着日子的结束,转化成不关痛痒的记忆。

  虽说,聚散是不停的,情缘自浅深,分离聚合皆前定,这情景却每每让我想起大观园破败后,一干众人各自为命的凋零。

  玫瑰“啪”的一声,书本朝我脑袋敲了一记,说:

  “什么时候,还在悼念这些不着边际的闲事。拜托你实际一点好不好?”

  我摸一摸头,朝冬瓜苦笑说:

  “那天我突然变笨了,一定都是玫瑰的罪过。”

  “对付你这种人,就是要用这种手段。一天到晚风花雪月的,联考可不会考你林黛玉究竟是一块石头变的,还是一株草转世的!”

  “玫瑰说的没错,闵怀椿,”冬瓜附和说:

  “你就是喜欢乱想,想太多了。剩下不到四十天了,还有心情感伤那些聚散离合。”

  “她啊,”玫瑰在一旁拼命加油添酪:

  “天上飘朵白云,地上吹片落叶什么的,都可感伤个老半天。我看到时候,她不是成了补习的难客就是南阳街的游民。”

  冬瓜打了她一下说:

  “你少大嘴巴。”然后转向我:

  “念得怎么样了?”

  我笑说。

  “还好。如果玫瑰不在背后诅咒我的话,也许会更好。”

  玫瑰嘟着嘴又要辩驳,钟声当当地响,堵住她的抢白。

  其实每科都已经教的差不多,剩下的全是些复习的东西,课上不上倒也无所谓了。是以每科老师大都放我们自习。反正高三这时候,一支脚差不多都跨出校门了,往后的发展,各凭造化,七月大考日再分明见生死。

  我干脆丢下书,趴在桌上蒙头大睡。天气这么热,太用功伤神,热死宝贝的脑细胞,那多划不来。反正是最后一堂了,既然精神不济,勉强自己专心,陡然浪费时间。

  玫瑰把我摇醒的时候,钟声正好响了第一响。我睡得满身是汗,汗津津的,衣服沾贴在身上,极不舒服。

  我几乎把全身都打湿了,才甘心地回教室。冬瓜和玫瑰正好要离开。她们俩参加了考前总复习班,我因为讨厌补习班幽暗萧索的气氛,所以还没有参加。我还是宁愿自己一个人念,自在又逍遥。

  我慢慢地把书包整理好,然后才闲闲地摇晃出教室,晃到楼梯间,正好遇着了裴健雄。

  “嘿!真高兴看到你。请我吃饭好不好?”我半是撒娇,半是央求,嘴角却又不禁泛起笑意——怎么每次见面都离不开吃饭这回事!果真是无救的饮食男女。

  他轻轻捏一下我的鼻尖,笑说:

  “贪吃鬼!就只想着吃。有没有想我,嗯?”

  这时的裴健雄,怎么看都令人难以相信他会是那种冷漠孤傲绝情的男子。然而,裴健雄的确是冷漠的;他只对我热情,裴健雄也的确是寡情的,他只疼惜我一个人。他不晓得伤了多少痴情的心,可是受着这样一个诸色女子暗暗倾慕,却只对我一人倾心的男子的爱怜,我心中有种莫名的虚荣。以前我吝于对他表示我内心的感情,如今我总不经意在他面前流露出些许缠绵。有时,看着他专注于某事的神情,就不许他离开,他每每因我的无礼取闹,摇头苦笑不已。

  这时听他这样的问,我竭力点头微笑,希望看来妩媚动人。他拉着我,快步跑出校门,惹来许多人侧目。我不经意地回头,冷不防遇到宛香玉花容月貌里,两道冰冷的眼光。

  爱情这东西,不是为它苦,就是因为愁,幸运的得尝它的甜。既然裴健雄全心地待我,我也将自己交付与他,只好对不住大千红尘里倾慕爱恋他、为他痴迷、因他愁苦的各色女子。

  车到繁华处,裴健雄轻轻揽住我的腰,进入那家名叫“相遇”的餐厅。

  再回首,恍然如梦。劳勃瑞福是一段美美好好的记忆,可是我更珍惜与裴健雄的“相遇”。

  我环顾四周,景物依旧。依然还有火腿蛋炒饭,钢琴手也依然老弹些慵懒忧郁的蓝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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