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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页

 

  我问他:“你到欧洲度假?”

  “是,回港有一份新工作在等我。”他说。

  “恭喜。”我说。

  “很奇怪,在香港住久了,这个狭小暴热挤逼的城市竟成了我的故乡,回到真正的家乡,反而不惯,我想我是要在香港终老了。”

  “你的粤语是越来越进步了。”

  “你呢?”

  “我?我与你相反,我回香港,如果有可能的话,想在婚后移民外国,过一种宁静安乐的生活。”

  “什么?你退隐了?”他不置信说。

  “是。”我点点头。

  “对方是个怎么样的人呢?”他问。

  “史提芬?他是一个好人。”我莞尔。

  “好人?”

  “我知道,现在光做好人也不够了,但是你要是想想好人是多么少,也会为我庆幸,外头的男人,此刻都非常牛鬼蛇神。”

  奥哈拉微笑,“你有点返璞归真。”

  “不,在这场角逐中,我输了,跑不动了。”

  “宝琳,我们都喜欢你,真的,你是一个顶坦白可爱的女孩子……”

  我睡着了,没问题,明天的忧虑,明天去当就够了。

  下飞机,一阵热气喷上来,我与奥哈拉说“后会有期”。

  找到公众电话,拨到家中去,响了三下,居然有人接听。我问:“是老史吗?”可爱的老史,总算遇上了。

  “谁?”他愕然。

  “马宝琳。”

  “你?”他大吃一惊,仿佛听到一个死人的声音般,“你回来了?”

  “到机场来接一接我好不好?”我疲倦的说。

  “你回来了?”他还是没能会过意来。

  “老史,你不是想告诉我,你已决定与我最好的朋友私奔了吧?我受不了这种刺激。”

  “宝琳,我一直在等你,真的——”可靠的老史。

  “快来九龙城启德机场接我吧。”我放下话筒。

  够了,只要老实可靠就够了,我还有一双手,为自己找生活尚不成问题。

  老史到得比我想象中的快,十五分钟内赶到,一头一脑的汗。

  他责备我,“你到什么地方去了?”一边替我提箱子。

  他开着一辆小车子,我问:“谁的车子?”

  “大姐南施借我用的。”他说。

  “哦。”我将头靠在椅垫上。

  “你太任性了,宝琳。”

  老史说:“我傻等了数十天,学校都快开学了,我会丢了差使,到时如何养活你?”

  “你还打算娶我?”我奇问。

  “我是非卿不娶的。”

  “真的,老史,真的?”

  “宝琳,我几时骗过你?几时叫你落泪过?”

  真的,他说得对,这样已经足够条件做一个好丈夫。

  “我们结婚吧。”

  “早就该这么说了。”

  这两个月来,与老史作伴的,就是那副会说话的电脑棋子游戏机。

  他说:“我看新闻周刊,他们又发明一副更棒的,对方有一只小型机械手,自动会得钳起棋子……”

  “我会得送给你做结婚礼物。”我说。

  他雀跃。

  我足足睡了一整天,廿四个小时,醒来时候发觉小公寓被老史这只猪住得一团糟,呵,质本洁来并不能还洁去。

  我拼了老命收拾,老史在一旁冷言冷语,“不是说要卖了房子到英国跟我住吗?还白花力气作甚呢?”

  我不去理他,婚前要睁大双眼,婚后要眼开眼闭。

  我没想到大姐会来看我们。我并没有发作,神色自若的招呼她。奥哈拉说得对,做人要含蓄点,得过且过,不必斤斤计较,水清无鱼,人清无徒,谁又不跟谁一辈子,一些事放在心中算了。

  我怎么会变成这样了呢,想起来不是不伤心的,我的面具挂得这么好,紧贴在面孔上,天衣无缝,我甚至没有太勉强自己去做作,就可以与大姐欢欢喜喜的谈话,与以前一模一样。

  大姐很含蓄,她并没有提起我的事,也不问。

  只除了她出卖过我一次,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真可惜,但是我想我们都得保护自己。

  过没多久,我就与老史走了。

  大姐问我:“有什么打算?”看样子她仍然关心我。

  “长胖,生孩子,”我微笑,“到一个有纪律的社会去,过着很平凡的生活。”

  “会惯吗?”

  “做人不过见一日过一日罢了。”我说:“会习惯的,我有女人的遗传天性支持我。”

  “过去的事,不要想太多。”他小心翼翼说。

  “这是什么?”她问我:“什么时候改用袋表了?”

  “袋表好用,”我说:“啪达啪达地,象一颗心。”

  “你呢?”我问:“不打算离开?”

  “不,明年我可能又有升职的机会。”她说。

  “好得很。”我叹口气。

  老史在那边喊:“飞机快要开了,干脆替南施也买张飞机票,一起走吧。”

  我歉意地向南施陪个笑,一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样子。

  她向我摆摆手,“回来时记得找我。”

  找她?永不,我是不会回来的。

  “老史,”我大声叫,“等我一等。”追上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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