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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他摇摇头。“我喜欢欧洲。”

  我留下地址电话,“随时找我。”

  “谢谢你,宝琳。”他说:“我送你去机场。”

  我洗了脸跟他说:“我到附近啤酒馆去看电视。”

  “我陪你去。”他叹口气,“你真死心不息。”

  我很苍白的笑。

  他看着我,“女人真奇怪,我在利维拉初见到你的时候,十分惊艳,自觉每见过这么靓的东方美人,可是此刻觉得你整个人落了形,不过如此。”

  “好啦好啦,别打落水狗啦。”我推他一把。

  我俩在啤酒馆,在电视机前霸了一个位子,七彩电视萤幕上的占姆士神色自若,我很震惊。

  高尔基坐在我一旁冷笑:“你以为他会让几亿观众看到他心事重重?人家是超级明星,演技一流。”

  我称是。比起他以后数十年的荣华富贵,我这一段插曲,算得是什么呢?我呆呆的伏在柜台上。

  “心碎了吧,牺牲了也是白牺牲。”高尔基冷笑说。

  “不是的,”我说:“他有他的难处。”

  “嘿!”高尔基自鼻子哼出来。

  我不去理睬他。

  电视上新娘子出现了,打扮得直情如神话中的仙子公主,一层层的白纱蕾丝,钻石皇冠,把一张脸衬得粉妆玉琢,真是人要衣妆,佛要金装。

  高尔基又冷笑,“新娘连这身衣裳一起上磅,足足一公吨重。块头那么大,还配件那么噜嗦的裙子。”

  我说:“我认为她很美,而且你看,她脸上没有一丝跋扈的神情,这个媳妇是选对了。”

  “人家是敢怒不敢言,宝琳,我看你是怒也不敢怒。”

  我说:“你挑拨什么呢,要我去放炸弹吗?”

  “走吧,你该上飞机了。”高尔基说。

  我叹口气。

  他陪我到飞机场,我与他道别。

  “你要当心自己,小女人。”他说。

  “得了。”我说。

  “在飞机上好好睡一觉,”他把杂志塞到我手中。“醒了看这些,一下子就到家了——有人接你吗?”

  “你口气听上去象个保姆。”我笑说。

  “再见,宝琳。”

  “再见。”我与他拥抱道别。

  在飞机上,我用杂志遮着脸,努力忘记过去,安排将来的岁月——去找一份工作,结交男朋友,参加舞会,再忙我那种毫无意义的生活——

  老史不知是否还在等我,或许,我俩还可以订婚呢。

  飞机上的噪音给我一种镇静的感觉,我已纳入正轨,一切趋于正常,过去三个月来发生的事……是不实在的。多谢香港这个钢筋水泥的社会,训练我成才,我不会活在空中楼阁里。

  侍应生莺声呖呖的问:“小姐,喝杯什么?茶或咖啡?牛奶果汁?”

  我拉下脸上的杂志,刚巧身边的乘客探头过来,我一看那张脸,好不熟悉,定一定神,马上尖叫起来,“你,是你!”

  是奥哈拉。

  我徒然拔高了声线,吓得附近的客人都跳起来,有半数的人以为是劫机,空中小姐连忙说:“小姐,你没事吧?”奥哈拉也指着我的脸呆住了。

  “没事?”我气说:“这个人是麻风病人,我要求调位子。”冤家路窄,世界是越来越细小了。

  奥哈拉连忙说:“没事没事,绝对没事。”

  空中小姐以为我俩是情侣吵架,笑一笑,便走开了。

  “奥哈拉,你为什么不跳飞机自杀?”我咬牙切齿的骂。

  他也气了,“你要我死?你为什么不亡?我不过是比拟稍早升职,而你,你害得我被动辞职,理该你先死。”

  我瞪着他,他说的也是事实,是,咱们两败俱伤,谁也不讨好。

  我说:“是你先与我斗,是不是?”

  “不是我,也会是其他人,这根本是一个淘汰性的社会,你考不了第一,不能恨别人名列前茅,马宝琳,你不能够愿赌服输,就不该出来做事——为什么不回家抱宝宝去?”

  “哼,”我冷笑,“你应该知道我与你势均力敌,这里面有人做了手脚。”

  “你说得对了,”奥哈拉也冷笑,“你是个聪明人,告诉你,公司开了近十次的会,到最后是南施说你脾气浮躁,还需要磨炼,她推荐了我。”

  我听了如五雷轰顶,抓住奥哈拉的领带,“你说什么?”我的心都凉了。

  “放开我,我说是南施出卖了你。”奥哈拉挣扎。

  “什么?”我呢喃,“她?我最好的朋友?她应知道我是一个最好胜的人,这种打击会使我痛不欲生,她太明白我是多么想得到那个职位,她为什么要害我?”

  奥哈拉冷笑,“问你自己,你比她年轻貌美又比她多张文凭,终有一日你要爬过她头。”

  奥哈拉冷笑,“到时南施屈居你之下,以你这样的脾气,她日子怎么过?不如趁你羽翼未成的时候除掉你!好朋友?什么叫朋友?利字当头的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以为咱们来到这世界是参加儿童乐园?马宝琳,你还在做梦呢你,”他蔑然,“人人都说你精明能干,我看你简直不是那块料,一点防人之心也无,与仇人称兄道弟。”

  我簌簌的发抖,大姐,出卖我的竟是大姐,这个打击非同小可,我受不了,这比占姆士在与我哭别后满面笑容地跑去跟别人结婚还可怕,这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我们到底要把功夫练到第几层才不致受到伤害?

  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小姐,你终于冷静下来了。”奥哈拉松一口气。

  害我,大姐害我,我双足如浸在冰窖中。

  “宝琳,有什么好难过的呢?”奥哈拉居然劝我,“不招人忌者为庸才。”

  “不……”

  “她出卖了你,你受不了,是不是?”奥哈拉问。

  我胸中犹如塞了一块铅,连大姐都这样,世上没有值得信任的人了。

  我忽然觉得寂寞。

  “回到香港,依你的脾气,是不是立刻要找南施摊牌?”奥哈拉问:“如果我是你,我不会那样做。有什么好处?做朋友,是论功过的,相识的日子中,如果加起来,功多于过,这个朋友还是可以维持下去,坦白说,没有南施的扶持,你也爬不到这么高。”

  我呆呆的听着。

  “如果你真的生她的气,那么表面汤愈加要客气,越不要露出来,不要给她机会防范你,吃明亏,宝琳,你明白吗?”

  我哽咽,“这么虚伪!”

  “这年头,谁不是带着一箱子的面具走天涯?”

  奥哈拉感喟,“按什么钮说什么话,宝琳,我也很厌倦,但我是男人,不得不捱下去,你又是为了什么,回到厨房去,厨具可不会刻薄你。”

  我没想到奥哈拉会对我说出这等肺腑之言,先莫论真情或是假意,便马上感动了,我往往感动得太快,对方一点点好处,我就觉得,立刻要报知遇之恩,其实南施这几年来对我更加不薄,句句话都忠言动耳,但她何尝不是笑里藏刀?

  占姆士还说过要与我出走去做寓公哩,骗人的是他,骗自己的是我。

  人都是说谎的。我更骗了史提芬在屋里等了三个月,如今回去,还得骗他娶我。

  我糊涂了,我挺适合这个世界呀,虽有吃亏的时候,但得到的也不算少,一半凭天赋及努力,另一半是机缘巧合,比起一般女子,我成就可算出色——还有什么好怨的呢,我闭上眼睛。一个混得如鱼得水的人,不应噜嗦。

  我不响了。

  奥哈拉在一旁看报纸,悉悉的响。我们曾经同事若干年,有深厚的感情,开头也曾并肩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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