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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该死的!我诅咒看天气、文件、渡轮、同事、老板、整个世界──

  但是我不肯承认爱上了丽莎,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应当轰轰烈烈,我与丽莎,一直那么平和……不不,不可能。

  然而我是这样想念她。我需要她的巧笑倩兮,我需要她一双忍耐的耳朵,我需要她的存在。(二)

  我是丽莎,到英国已经三个月了。

  与张国栋走了两年有多,做他那有名无实的女朋友做得我混身不耐烦,我到伦敦,不是为了进修,而是为了逃避一段毫无结果的感情。

  叫我如何形容国栋呢?他是一个好男孩子,第一次见到他,我已被他吸引。

  他是一般女孩子心目中的好对象,港大毕业,有一份稳定而有前途的工作,而且国栋有一张非常温柔、清秀的脸,他稍微疲倦的时候,喜欢将头靠在墙上,看上去很孩子气,激发女人的母性慈爱,忍不住想在他额头吻一下。

  看得到这一点的,自然不止我一个人,因此他在女人堆中受欢迎,是可以想像的事。

  但是他毕竟打了电话来约我午膳,看电影、吃茶……我们变得很熟络,一般人以为我是他的女朋友,事实上却不如此。

  他在人前跟我非常的亲热,一到我们单独相处,却又是个守礼君子,我们在这些日子里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关系。

  我不会说他聪明,这个年头,男人并不需要对女人负责任,肉体上的欢愉也不过是双方面的你情我愿,他并不见得会因此脱不了身。

  我觉得他是尊重我的一个君子人。

  但为什么,我老认为国栋不会娶我?他像老在等待一个更好的女郎。

  我知道。

  他理想中的对象不是我,而是一个穿白色衣服,神态寂寥的艺术家,她凭感性生活,富创作天才,气质清秀,态度高傲的女郎。

  国栋不止说过一次,香港的女孩子不是不好,只是太俗气,他自然也嫌我俗气,因为我不是一头直发,穿双平底凉鞋,那种潇洒得不知道油盐柴米的艺术家,所以他嫌我。

  国栋对我像个妹妹,但我对他,却不像个哥哥,我承认我平凡,我觉得一个女人的最终目的是结婚生子,我自小到大都没有大志,也不想轰轰烈烈的干事业,能够嫁与国栋,我已够开心。

  因为一年多没进展,我只好与他摊牌。

  那夜我说:“我要到英国去念一年书。”

  谁知他诧异地说:“你有心念书便起码念个学土,念秘书课程才一年,除了假期,剩七八个月,不三不四,有什么好?”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来。

  他又说:“大学生的气质是两样的,不管前程如何,培养那份气质也是值得的,尤其在欧洲进修──丽莎,我替你庆幸有这样的机会。”

  我黯然,原来他巴不得我走,他真是有一手,不但不留住我,而且还替我出主意,叫我去念足四年。

  我心灰意冷,偷偷的哭,终于咬咬牙,提起行李走了。

  国栋有到飞机伤来送我,与我握手,祝我锦绣前程,我强忍着眼泪。

  就这样,我上了飞机,到了伦敦,表姐夫与表姐来接我,替我办妥入学手续。

  对着风光明媚的异国风倩,我却没有心情欣赏与享受,神情是憔悴的,终于在表姐的追问下,我把心事说了出来。

  表姐冷笑,“这么坏?嫌你?我不过是中学生,但你表姐夫是博士,他可没嫌我。”

  我说:“这里是英国,香港是两样的,香港人势利,什么样的人眼什么样的人走,不能越界,女孩子若没有一张文凭傍身,叫夫家的人看不起。”

  “现在流行大学文凭做嫁妆?”表组问:“多么古怪,笑死人。”

  “香港便是一个那样的地方。”我无奈的说。

  “我劝你别回去,这里好的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表姐说:“在这里嫁个博士,完了回香港探亲,向他说声哈罗,气气他。”

  我烦恼的说:“他才不气,他会为我庆幸嫁得好,他心中根本没有我。”

  “那么更应该认识别的男人。”

  我不敢说,我偏偏就是喜欢他。

  住下来以后,一边上学一边表姐也介绍男孩子给我,但多数应酬一两次之后,完全没了下文,我可不想嫁予唐人街餐馆的主人做女掌柜,或是面目可憎,自以为是的大学生,于是我努力修我的秘书课程。

  偶而在同学会中,我也会看到一两个出色的女孩子,她们神倩倨傲,法语流利、来去自若,我就想:这一定是国栋心目中的理想对象。

  我也尝试学那种打扮,自觉不好看,我情愿穿一条裙子,一双高跟鞋,老实朴素地做人。

  我羡慕她们有长腿、穿袋袋牛仔裤,男装的缚带鞋,大风衣,与男朋友像兄弟似的无牵无挂,我不知怎地,非常老土,永还想结婚。

  或者是落后了,我很感叹,我不想试婚,不想同居,不想长时期地恋爱,我只想结婚。

  我与表姐最爱在周末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带着她两个孩子。

  我所羡慕的生活,也就像表姐,安居乐业,把孩子带大。

  “你会是一个好太太。”她说:“女人都是好妻子,只要有这种机会。”

  我抬起头,“也有例外,有些女人是非常能干的。”

  “我觉得假如对方不能欣赏你的好处,假使结了婚,也是毫无幸福的。”表姐说。

  我轻轻答:“这件事在我离开香港之时,已经结束了。”

  “他有没有写信给你?”

  “没有。”

  “你有无写信给他?”

  “没有。”

  “算了吧。”

  我看着几乎一望无际青葱的草地,“是,算了算了。”我说。

  我同班有一个以前做模特儿的女孩子,她瘦长苗条,有一把乌黑的头发,因为快要结婚了,所以心情特别好,常抽空照顾其他的女同学。

  我对她说:“你未婚夫一定与你很相配。”

  她点点头,“是,非常相配。”

  我们终于见到了那个幸运的男孩子,他与未婚妻并不相配,比她起码矮三寸。

  我问她,“怎么了,为什么挑他?”

  “他有什么不好?”她反问:“我们非常谈得来,而且他能补足我的短处,两夫妻这才叫相配,若两个都是诗人,光双对吟诗,没人去煮饭,岂非很快饿死?”

  我觉得她说得很对。

  我认为我与国栋根相配,他富才华与幻想,不切实际,如果我替他做好日常生活上的琐事,他才可以尽心去发展事业。

  很明显地,他的想法不同,国栋啊国栋,我怅惘了。

  抵英不久,我考得了英国的车牌,并且自己开车到苏格兰去玩。

  回来的时候,表姐很紧张的说:“喂,有人打长途电话来找你。”

  “什么?谁?”再也没想到是国栋。

  “你那心上人。”她神秘地说。

  “啊!”我既喜又惊,又怕自作多情,故作平淡状,“他?他找我有什么事?”

  “没什么事。”

  我耸耸肩,“可见不过是问候一声,”我停一停,“事隔三个月才来问候,你想,──”

  “就是因为没事,才显得想念你,男人自尊心强,他内心矛盾,斗争了近三个月才给你打电话。”

  “可是他怎么找得到我的电话?”我诧异。

  “要找自然是找得到的,”表姐说:“他不想与你说话,你对牢他也没用。”

  “几时打来的?”我问,心渐渐热起来。

  “你去苏格兰七天,他打过三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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