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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页

 

  我叹口气,这是欠缺父爱的后遗症。

  陶陶拉起我的手,“你不动气?”

  我?我只有出的气都没进的气了。

  我说:“罗伦斯著名有爱无类,女人只要有身份证,都可以排队。”

  “每个人都有缺点。”陶陶微笑。

  陶陶已不能回头,她并不打算做一个平凡幸福的普通女人,她抱定主意投奔名气海,无论在感情及事业上,都要求充满刺激。

  她选择错误?并不见得,每一种生活方式都需要付出代价。

  我接受事实。

  “罗伦斯说,他怕你会追杀他。”

  老实说,陶陶同他走,我放心过她同乔其奥。

  也许母亲也这么想吧,也许母亲也认为我跟叶成秋并不太坏。

  母亲与女儿的想法往往有很大的距离。

  “妈妈,你看上去很不开心。”

  “陶陶,我一直都是这样子。”

  “我希望你振作起来。”

  “去睡吧。”

  她打个呵欠,进房间去。

  叶世球,如果你令她伤心,我誓死取你首级。

  我替她收拾桌面的杂物,一副耳环沉甸甸地,看仔细了,镶工珍贵无比,竟是真货,怕不是叶世球进贡给她的。

  大概对她动了真感情,但愿浪子也有阴沟里翻船的一天。

  第二日我若无其事同世球开了一上午的会。

  他约我午饭,我推掉,给他看自备的三文治。

  他取过一半吃起来。

  我知道他有话说。

  “之俊。”

  真难得,我以为他要开口叫我妈。

  “之俊,陶陶跟你说过?”

  “说了。”

  “WELL?”他很盼望地整个人往我倾来。

  “你就是为了玩,玩玩玩玩玩,这个城市每件玩意被你玩到残,又到别的地方去玩更新鲜的。”

  “之俊,我这个人一直给你这种印象,也是我的错,我不怪你。”他仍然笑嘻嘻。

  “陶陶只有十八岁,摧残儿童。”

  “她是一个很成熟的女孩子。”

  “也还是只有十八岁。”

  “感情也分年龄界限?之俊,你冬烘、头巾气、猥琐、狷介、固执、永远住在牛角尖里。”

  他瞪着我,我瞪着他。

  “说完了?”我问他。

  他叹口气,“我与陶陶都不想你不高兴。”

  “你不觉得滑稽?追一个女人追到一半忽然跑去追她的女儿?”

  他不敢搭嘴。

  “你会娶陶陶吗?”

  他转过头去。

  “还不是玩!”

  “将来也许会。”

  “也许会。”我学着他的口气,“也许不会,世事还有第三个可能?陶陶咎由自取,不过叶世球,你良心可要放当中。”

  他晃着头笑:“之俊,你口气似足八十岁老娘。”

  “你几时再上去?”

  “下星期。陶陶有没有把我的计划告诉你?”

  “我知道,”我刺他,“你想拿诺贝尔建筑奖。”

  “那设计妙不妙?”他兴奋地问。

  我不予置评。

  “之俊,我们在西湖租了一间房子,设备非常齐全。之俊,秋季,可以泛舟采菱角,你难道不向往?”

  我摇摇头,也难怪陶陶与他这么融洽,他们两人的心态一模一样。

  我说:“你们去吧,去探讨美丽新世界。”

  “谢谢你,之俊。”

  世球拉起我的手,亲吻了一下。

  他双眼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在这一刹那,我相信他爱陶陶。

  陶陶不比我,她心上没有枷锁,她可不在乎此人是否同她母亲有过不寻常关系。

  这一代才是真正自由的新女性。

  我吃完剩余那一半的三文治,与助手商讨下一次会议的事项。

  内地来了四位见习建筑师,暂驻华之杰,不支薪水,但求吸收。

  我们谈论室内装修,他们也来旁听,态度非常谦逊,人非常精灵,客气得不像话,称呼中那个你字是带着心的您:“打扰您了”、“叫您抽空”、“请问您”等等,令我这个落伍的人听着很舒服。

  会议完毕已经华灯初上。

  这个时候,中年女人的面色最难看,累了一天,粉都补不上去,等到回家,洗把脸,冲个浴,血液流通,又还好些。

  我背着手袋,在走廊等电梯,靠在冰房的瓷砖墙上,瞌着眼。

  “之俊。”

  是英念智,他找上来了。

  因为结已解开,我就没那么讨厌他。

  他今日看上去也比往日略为讨好,挂着微笑,他到底也是个有学问的人,懂得进退。

  “上哪里去?”他问。

  “去探望家父。”

  “有时间喝杯咖啡?”

  我点点头。

  他很觉安慰。

  进了电梯,他说:“陶陶同你小时候一个样子。”

  我苍凉地笑了。说真的也是,都被比大我们许多的男人所吸引。

  “真没想到她那么好看,”他侧头想一想,很向往,“整个人像一颗发光的宝石。”

  我说:“那日她浓妆,平时也不过是个小女孩。”

  “之俊,多谢你为我养育这么可爱的女儿。”

  我立刻说:“这个女儿,不是为你养育的。”

  他沉默一会儿,“之俊,我又说错话,对不起。”

  我与他步出电梯。

  他叹口气,“要你原谅我,也毕竟难一点。”

  “不,我从未责怪过你,又何须原谅你?”说我古老,他比我更纠缠不清。

  他也发觉这一点,尴尬地把手插入口袋中,“我笨,之俊,你别见怪。”他很怕得罪我。

  我们找间好的咖啡厅坐下来。

  隔壁台子坐着个女青年,牛仔裤大球衣,一只布袋挂在椅背上,相貌很平凡,声音很洪亮,正在教育她对面的小男生,那男的大约刚送完文件下班,一杯咖啡已喝干,很疲倦地看着女友,听她训导。

  她正在说:“到了那边……”

  我吓一跳,连忙向英某投过去一眼角色,表示要换位子。

  他这次倒很机灵,跟我到另一角落去。

  这次比较好,邻座是一个金发洋人与一混血女郎,那女孩美得像朵玫瑰花,两人情意绵绵的在喝白酒,看着很舒服。

  女青年的声音仍传过来,不过低许多。我与英氏还不知如何开口,她已说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但她不肯定烈士为何牺牲,问那后生,“是打日本人?是不是?是不是?”那男孩被她震呆,不知如何回答。

  我想叫过去,是打慈禧,小姐。

  原以为这种夸张的文艺愤怒青年已经过时消失,谁知还有孤本。

  “……会不会好一点?”英念智不知说了什么。”

  “嗯?”我看着他。

  “把过去的不快说出来,会不会好过一点?”

  “什么不快?”我反问。

  “我都不知你怎么千辛万苦才把陶陶带大。”

  我微笑,“看过苦情戏没有?卖肉养孤儿,陶陶就是那样大的。”

  他很吃惊,“之俊,你怎么可以拿自身来开这种玩笑?”

  我耸耸肩。

  “我落伍了,之俊。”他不安地说。

  英念智不安地说:“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新潮作风。”

  “我算新?陶陶认为我古老石山。”

  “陶陶的确站在时代的尖端。”他亦承认,“我都没见过似她那样的女孩,只有在时装书里看过那种打扮。”

  我们这一代女人所向往的,在她那一代,终于都得到了。

  “那位叶世球,是她的男朋友?”

  “是。”

  “听说是著名的花花公子?”

  “是。”

  “你不担心?”

  “不。”我说,“年轻女孩子,喜欢挑战,她们最怕生活沉闷。”

  “看得出你们感情很好。”

  “我们相爱至深。”

  “之俊,我的妻子……”他似有点歉意。

  “她不错,”我说,“她以你为重,她崇拜你,这是很难得的。”

  他沉默,惯性地旋转茶杯。

  “之俊,我欠你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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