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杂志全部摔进垃圾桶,本是垃圾,归于垃圾。
今日告一天假,我务必要去与母亲算账。
母亲在看剧本,身为玉女红星的经理人,她可做的事多得很。
我取笑她,“星婆生涯好不好?”
她瞪我一眼。
眼角有点松,略为双下巴,然而轮廓依旧在,身材维持得最完美。
有一次她说:“没法度,保养得再好,人家也当你出土文物看待。”
真的,连用词都一样:什么颜色没有失真,形状有时代感,兼夹一角不缺等等。
她抬起头来,“阿一,盛一碗红枣粥出来。”
阿一大声在厨房嚷出来,“我在染头发,没得空。”
我笑。
“你来是有话同我说?”
我点点头。
“为了叶成秋?”
“他无耻。”我冲口而出。
母亲瞪我一眼,“别夸张。”
“他向我求婚,多卑鄙。”
“之俊,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敬,便是向她求婚,你怎么可以把话掉转来说?”
“他以为他有钱,就可以收买咱们祖孙三代。”
“诚然,有钱的男人花钱不算一回事,花得再多也不过当召妓召得贵,但现在他是向你求婚呀。”
我发呆,“你帮他,妈妈,你居然帮他?”
母亲冷笑,“我是帮理不帮亲。”
“什么,你同他那样的关系,几十年后,你劝我嫁他?”
母亲霍地站起来,“你嘴里不干不净说什么?我同他什么关系?你听人说过还是亲眼见过?”
我一口浊气上涌,脖于僵在那里。
岂有此理,十八岁的女儿坚持她是纯洁的,现在五十岁的老娘也同我来这一套。
好得很,好得不得了。
我气结,只有我龌龊,因为我有私生女,人人看得见,她们不同,她们没有把柄落在人手。
我像个傻瓜似地坐在那里,半晌,忽然像泰山般号叫起来泄愤,碰巧阿一染完头发端着红枣粥出来,吓得向前扑,倒翻了粥,打碎了碗。
我又神经质地指着她大笑。
母亲深深叹口气,回房去。
我伏在桌上。
这么些日子,我勤力练功,但始终没有修成金刚不坏身。
多年多年多年之前,母亲同叶成秋出去跳舞,我就在家守着,十二点还不回来,就躲在床上哭。
阿一说:“傻,哭有什么用?哭哭就会好了?”
头的重量把手臂压得发麻,我换个姿势。
忽然听见母亲的声音:“我不是劝你嫁他。”
抬起眼,发觉她不知什么时候已坐在我身旁。
“我不能阻止他向你求婚。”她苦涩地说。
我已镇定许多。母亲有母亲的难处。
“我亦不怪他,”她说下去,“近四十年的老朋友,他的心事,我最了解。”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呈一种紫灰色,黄昏特有的寂寥一向是我所惧,更说不出话来。
“他想退休,享几年清福,怕你不好意思,故此建议同你到加拿大去。”
我轻轻问:“他为什么不带你去?”
一对情人,苦恋三十多年,有机会结合,结局却如此离奇。
“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不带我。”母亲的声音如掺着沙子。
可是嫌她老,不再配他?
“带谁,随他,去不去,随你。有几个人可以心想事成,”她干笑数声,“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他怎么会想到我头上来。”
“他欣赏你。”
“妈妈。”
“这是事实,他要女人,那还愁没人才。”
“他开头那么爱你。”我无论如何不肯开怀。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你不恨他?”
“不。我已无那种精力,我还是聚精会神做我的星婆算了。”
我不相信,但也得给母亲一个下台的机会。
阿一又盛出红枣粥,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吃。
“叶成秋可以给你一切,这确是一个机会。”
我说:“叶世球说他也可以满足我。”
“但叶成秋会同你结婚,而叶世球不会。”
“妈,你不觉荒谬?他们是两父子。”
“也不过是两个男人。”她冷冷地说。
“可以这样机械化地处理?”
“当然可以。”
“那么依你说,如果我要找归宿,叶成秋比叶世球更理想?”
“自然。”
“如果我不打算找归宿呢。”
“这是非常不智的选择。”
“你看死我以后没机会?”
“之俊,你想你以后还有没有更好的机会?”
阿一在旁劝说:“两母女怎么吵起来?再苦难的日子也咬紧牙关熬过去了。”
我不去理阿一,问道:“你是为我好?”
“叫你事事不要托大。”
“为什么早二十年你没好好教导我?现在已经太迟。”
“我没有教你?我教你你会听?”
阿一来挡在我们母女之间,“何必在气头上说些难听又收不回来的话?”
“我改天再来。”我站起告辞。
母亲并没有留我。
做人,我也算烦到家了。
母亲劝我,我不听,我劝陶陶,她亦不听。诚然,三代都是女人,除此之外,再无相同之处。
踱步至父家,上去耽了十五分钟。
那夜我睡得很坏。
第二天一早就有电话。
一个女人亲亲密密叫我之俊,这是谁?我并没有结拜的姐妹。
“之俊,我晓得你是个受过教育的人,我们很感激你的大方,你终于明白过来……”
我知道这是谁,这是英夫人。
她在说什么?
“之俊,陶陶约我们今天晚上见面,我们很高兴,念智已经赶出去买新西装。之俊,你给我们方便,我们会记得,将来或许你有求我们的地方,譬如说:我们可以出力让陶陶帮你申请来美国……喂,喂?
陶陶约他们今晚见面?
我沉着地说:“英太太,陶陶已是成人,她是她,我是我,有什么话,你对她说好了。”
“要不要来美国玩?我们开车带你兜风,你可以住我们家……”
“英太太,我要出去办公,再见。”
这是真话。
回到绘图室,我扭开无线电,在奶白色晨曦下展开工作。
无线电在唱一首老歌,约莫二十年前,曾非常流行,叫做“直至”。
直至河水逆流而上
青春世界停止梦想
直至那时我爱你
你是我活着的因由
我所拥有都可舍予
只要你的青睐
直至热带太阳冷却
直至青春世界老却
直至该时我仍爱你……
唱得荡气回肠。
我为之神往,整个身体侧向歌声细听,心软下来,呵,能够这样地爱一次是多么的美丽。
“呀唔。”有人咳嗽一声。
我跳起来。
是叶世球。
我红了面孔。
“爱那首歌?”他坐下来。
我点点头,爱就是爱,何必汗颜。
“你渴望恋爱?”
“是的,像希夫克利夫与凯芙般天地变色的狂恋热恋。”
“啧啧啧。”
“世球,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人们还记得恋爱这门艺术?”
叶世球很温柔地答:“之俊,因为那时候,渡过维多利亚港只需一毛钱。之俊,在那个时候,月薪五百可以养一家人。之俊,现在我们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维持生活的水准,社会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变。之俊,不要再怀旧,你将来的日子还多着。”
“但我渴望堕入爱河。”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机会。”
我很失望。
第十章
叶世球今日比往日更为英俊,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相视半晌,他说:“陶陶今晚去见她父亲。”
他又知道了。
他同陶陶走得很近哇,而且很明显地,陶陶信任他,自从他赞助陶陶竞选之后,他们成为忘年之交。
我反而要从他那里得到陶陶的心事。
“她既不肯跟英家去美国,何必去见他?”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