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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世球,我不欲说这些。”

  “说出来会好过些。”

  “我没有不好过。”

  “你太倔强,之俊。”

  “世球,一切已成过去,往事灰飞烟灭,无痕无恨,不要多说了。”

  他凝视我良久良久,然后说:“没有烙印?”

  我只是说:“没有不愈合的伤口。”

  “之俊。”

  我打一个呵欠。

  世球笑,“我这就走。”

  “明天见。”

  “工作顺利吗?”

  “没听见我叫救命,就是顺利。”

  “很好。”

  “世球,谢谢今天晚上。”

  他做一个手势,表示一切尽在不言中。

  陶陶第二天一早便来找我,做早餐给我吃。

  她梳条马尾巴,穿条工人裤,忙出忙入。咦,已把复古装丢在脑后了?

  她说:“罗伦斯真是一个好玩的人。”

  好玩?这两个字真是误尽苍生,这算是哪一国的优点?一个男人,啥贡献也没有,就是好玩?

  “妈妈,其实他不错,你有没有考虑过他?”

  “多大的头,戴多大的帽子,我怎么敢考虑他。”我笑。

  “他有多大年纪,有没有四十?”

  “没有没有,他比我年轻,顶多三十三四。”

  “人很成熟。”陶陶说。

  “是的。”

  我在想,我出世后叶伯伯才结的婚,世球应当比我小一两岁。很多人在这种年纪还蹦蹦跳不懂事,我相信陶陶的许导演并不见得比世球小很多,但因环境影响薰陶,世球自小背着做继承人的责任,因此成熟圆滑,与众不同。

  “我觉得他真有趣,而且他同叶公公一样,没有架子。”

  这倒是真的,绝对是他家的优异传统。

  “听说他女朋友很多。”

  我诧异,“你都知道了?”

  陶陶笑,“这么小的一个城市,总有人认识一些人。”

  “你对他的印象,好像好得不得了。”

  陶陶直率地说:“是的,这是我的毛病,我觉得每个人都可爱,都有他们的优点。”

  是的,直到你上他们的当,被他们陷害、利用、冤枉、欺侮的时候。

  年轻人因在生活道路上还没有失望,看法与我们自然两样。

  “我要上班了。”

  “我去看外婆。”

  “你怎么不上片场?”我奇问。

  “许宗华生气,臭骂我一顿,开除我,我失业了。”

  这小子气量奇狭。“就因为昨日你同叶世球多说了几句话?”

  “是的,他说他吃不消。”

  我微笑,“不相干,这种男人车载斗量。”

  陶陶有点惋惜。“不知道他会不会把我的演出全部剪掉?”

  我心想那更好,谢天谢地。

  “陶陶,你这样吊儿郎当的腻不腻?暑假够长了,马上要放榜,要不你找份正经工作,要不去读大学。”

  陶陶沉默。

  “你也知道这样是过不了一辈子的。”

  她听不进去。

  当然,她才十七,再嗟跎十年,也不过二十七,仍然年轻,爱做什么就做什么,急什么。

  我几乎在恳求了,“陶陶,你想想清楚吧。”

  “别为我担心,妈妈,暑假还没有过去。”

  我在上班途中放下她。

  我们这个小组忙了一天。伏在桌子上死画死画,固定的姿势使人全身发硬,起立的时候,发觉腰板挺不直。这样就做老人了,真不甘心。

  助手说,如果我肯去跳健康舞,情形会好一点。

  会吗?此刻我也在跳呀,做到跳,被老板呼喝着来跳:一二三、去开会,四五六、写报告,左右左、快赶货,扑向东,扑向西,还原步,少唠叨。

  还需要什么运动?

  她们都笑。

  试都考完了,我与陶陶将同时拿到文凭,你说幽默不幽默,再艰苦的路也会走完的,此刻我只想努力工作,做出个名堂来,以弥补其他的不足。

  下班时母亲说我有封电报在她处。

  我问:“什么地方拍来的?”

  “美国加州。”

  我心中有数。

  “谁十万火急拍电报给你?”

  “是我去应征工作。”

  “那么远。”

  “我下班马上来拿。”

  不知有多少时候未试过五点正下班,通常都做到六七点,累得不能动了,喝一瓶可乐提提神再来过,在要紧关头,可乐可以救命。

  到母亲家是七点,阿一给我碗冰冻的绿豆汤,上海人从来不讲“凉”与“热”这一套,我呼噜呼噜豪爽地喝掉,从母亲手中接过电报,不想她多问,立刻开门去,称有要紧事。妈喃喃骂我学了陶陶那套。

  一出门面孔便沉下来,我拆开电报。

  “之俊,何必避而不见,一切可以商量,下月我会亲自来见你。英念智。”

  我将纸捏作一团,放进手袋。

  我心中愤怒燃烧,我最恨这种锲而不舍,同你没完没了的人。

  我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人要杀人,实在非这样不能摆脱他的歪缠,与其长期痛苦,不如同归于尽。

  回到家又把电报读一次,才一把火烧掉。仍然决定不去理他,等他找上门来再说。

  这一阵子陶陶也索性不再回来看我眉头眼额,我倒是清静,空白的时间也不知道做什么才好,日日腾云驾雾似的。这样算起来,有心事也是好的,烦这烦那,时间一下子过去:替孩子找名校,为自己创业、读夜课……匆匆十余年。

  如今我唯一的心事是父亲的病,而母亲那边,又是另外一个故事。

  叶成秋有整整十天没与她见面。

  母亲很生气。“一辈子的朋友,落得这种下场,他老婆撒手西去,仿佛是我害的,内疚不来了,这倒好,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我只得往叶公馆跑一趟。

  我一直没上过叶家,如今叶太太过世,一切在阴暗面的人都可以见光,我想叶成秋亦不会介意。

  叶公馆坐落在本市最华贵的地段,虽说在山上,步行十分钟也就到闹市了。

  我这个人最爱扫兴。如果有顾客搬到人迹不到的幽静地带,我便悲观兼现实地问:“谁买菜?”佣人才不肯去,女主人只得自己开车下山去买,如果是上班的太太,那更糟,简直忙得不可开交。除非是叶公馆这样的人家。

  叶府没有装修。宽大的客厅收拾得一尘不染,两组沙发没有朝代,永不落伍,套着浆熨得笔挺的捆蓝边白色布套子。

  女佣人守规矩,放下茶杯立刻退出,不比咱家阿一,老爱同客人攀交情。

  这些大概都是叶太太的功劳,女主人虽然不在了,仍然看得出她的心思气派。

  叶成秋出来见我,他脸上露出渴望的神色,我放下心,我怕他讨厌我。

  “之俊,你怎么来了?”

  我笑着站起来。

  “你坐你坐。”

  “多日没见你。”

  “有多久?”他一怔。

  “十多天。”

  “这么久了?”他愕然。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就觉得母亲的忧虑被证实了,叶成秋的确有心与我们生分。

  第七章

  “母亲生你气。”我也不必瞒他。

  他微笑,“她那小姐脾气数十年如一日。”

  我说:“你要节哀顺变。”

  他不回答,过一会说:“我从来没有这样痛苦过,这数年来我一直有心理准备,没想到事情发生之后仍然支架无力。记忆中只有接获葛芬婚讯的那次有这么重打击,我哭了一整夜,那年我二十一岁。”

  我大胆地说:“现在你们之间没有障碍了。”

  “有,有三十多年悠悠岁月。”他很认真地答。

  我的心沉下去,我知道母亲无望了。

  叶成秋不会向母亲求婚,他们之间的关系至多只能维持旧貌。

  反正我又不是为自己说话,不妨说得一清二楚。

  “有没有续弦的打算?”

  “现在哪里会想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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