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坐咖啡馆上音乐厅有什么不一样?”她忍不住插嘴。
“当然不一样。喝咖啡是谈公事顺便的,听演奏也是工作必要的调剂。和浪漫挂勾不上。”
不,他明知道她的意思的,却偏偏故意这样唱反调。徐爱潘又笑,不想再多谈话,淡笑敷衍过去。
“你有一个奇特的习惯。”李云许盯住她缓慢说道:“你若不想说话时就微笑,然后那样把事情敷衍过去。我说的对不对?”
“没有。”徐爱潘心一惊,连忙否认。下意识伸手拿水杯想喝水,才发现小吃店根本没那种供水的服务。
李云许没忽略她那下意识的动作,稳稳笑起来,说:“要喝点汤吗?”
“不了,谢谢。”她忙不迭摇头。
李云许很开心似,笑容没消。比个手势说:“真的不用?”
“真的。”他开心,她心中的烦躁又窜起。“李……喔,你不介意的话,我还有点事!”
“你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吗?”李云许像没听到她的话,表情似笑非笑瞅住她。“我看了你所有的作品,你很纯情,我是说,你故事中的角色很纯洁空灵,很有自己的思考,言情小说的女主角痴情专一纯真会比较讨好,符合读者对角色的移情投射,这我多少明白。不过──”他用力顿一下。“假设你就是书中的女──”
“那是小说。我不是在写自己的故事。”徐爱潘反射插话。
“我知道。我是说‘假设’。”李云许瞅她一眼,瞅得满是意味。“我有点不明白的是,对方又不爱你,你为什么要浪费自己的感情精力争取他等待他?如果对方对你也有同等的爱,你拼死也要争取是自然的。爱情应该是两情相悦的。”
虽然他口口声声说是“假设”,是关于她小说的探讨,但他的口吻语气听起来,却像是针对她在说的,疑问的焦点中心就在她本人。
“我说过,那是小说,那种写法比较讨喜。”她觉得不舒服。
“我知道那是小说。”不过,他看来看去,她根本不是那种“市场性”的作者。他以为她写的是她自己的爱情观。
他设个陷阱。“纯情痴心的女主角比较讨喜,我明白。不过,对方如果也爱你,那就罢了,痴心等待还有所值;但对方根本不爱你,你应该早点转移目标才是,对不对?以作者的立场,你能不能提供我另种角度的思考?”
徐爱潘很小心,没一脚踏进去。说:“照你分析的,以读者期望的角度来说,根本不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是即使知道对方不爱你,也愿意为他做一切的事,甚至甘愿为他牺牲,在所不惜。”
“不,这种想法才是大错特错。这不是爱,这叫‘一厢情愿’。”他特别加重那四个字,咬得特别清晰。“人家根本不爱你,你一股脑儿在那发疯,为人家牺牲,想换得人家对你的内疚。”他停顿一下,直看进她眼睛。“真正的爱是对等的。两个人对彼此有相同且相等的感情,两情相悦,这样才谈得上为对方做什么,才有所谓的感情的意义。”
怎么听,都好像针对她。而且他那样直视她的眼睛,审视什么似,她觉得有丝狼狈。
“这种感情未免太现实。知道对方爱你才肯爱对方,这哪是真的爱?!只是要保证。”但她还是强迫自己微笑回视。
李云许突然微笑起来。“不,这不是现实;也不是知道对方爱自己才肯爱对方,只是要保证,这是‘成熟的爱’。其实,不必等到那种时候的,阿潘。”嗓音低下来,忽然地吐出她名字,电影特效般意外教人心悸的效果。“在互相探索的阶段,其实就明白彼此有无意了。所谓的痴情,应该是互知彼此心意后的坚持等候。两情相悦才是爱情的前程。”那种不明不白的坚持痴心,叫做“一厢情愿”。他的眼神这么说。
徐爱潘冷不防狼狈起来。他好像把她的小说和她的人重叠起来,一字一句似乎都在透视她。让人极不舒服。
她猛然站起来。“不好意思,我还有事──”
“我再问一个问题就好。”他按住她的手,不让她走。由下仰视她。“为什么你的小说中一再出现蓝颜色和玫瑰?那对你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没有。”她用力缩回手。“只是小说罢了。”
不能落荒而逃,那会显得心虚。她不要那种被人看穿什么似的不愉快的感觉侵袭。
“今天谢谢李总的招待。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必须先离开了。”
“不必客气。”李云许站起来。“正好。我也吃得差不多了。一起走吧,我正好可以顺道送你。”
“李总要回公司是吧?”
“嗯。”他知道她在找借口拒绝。
“那应该在KK附近。我要回去了,正好是相反方向,不顺路的。”果然,她粲然笑起来。
他也笑起来,笑得更灿烂更笃定。
“不顺路也可以送的。又没人规定不能,不是吗?”他比个“请”的手势。“还有,请别那么见外,把我喊得那么伟大。我其实很平凡的。请叫我名字就可以。云许,这两个字的发音对你应该不算困难吧?”说完,优雅地又微笑起来。
回答什么都不是。徐爱潘最后只好又以笑敷衍。
李云许眼里露出“看吧!”的笑意。也不揭穿她了。
其实,退一步,换一个角度想,能这样认识一个不老不肥不油光满面,条件又好的“老板”,青年才俊呀,有什么不好?
也不必往自己脸上贴金,以为自己是什么天仙美女,每个见到她的男人都会有所企图追求。所以,徐爱潘也无所谓了,心安理得地坐进李云许的银灰色奥迪。
夜才刚上了色。亮红、粉紫、光蓝、艳黄等等,闪得极度热闹。奥迪无声地切入车流中,缓缓移动,暗红的尾灯慢慢地淡远,成为这夜的部份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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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历新年快到了,各个公司行号都在宴请员工尾牙。徐爱潘工作游牧民族一个,只有在家自己吃自己。
天气太冷,她懒得出门,煮了包泡面了事。才刚下锅,正捞起面条要吃第一口,电话响了。
她不理它。但游利华忘了开答录机,对方又执拗的很,电话声吵个不停。想随它去吵,但实在吵死人了。
烦透人了。她丢下筷子,不情不愿抓起话筒。
“喂?”嘴巴里还嚼著面条。
“阿潘。”那声音盈盈笑,满得从话筒里溢出来。
找她的?她不记得她认识过这样一个人,笑得低,笑得蛊惑,笑得存心淹死人,而且,还是男的。
“请问我认识你吗?”她问了很不识时务的一句话。
对方闷哼一声。“你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嗯?”
啊!听出来了──一口面条就那么噎住喉咙。她硬把它吞下。
“李总经理?!”这个李云许干么打电话找她?
那顿“便饭”吃得她腰酸背痛,到现在肩膀还觉得又重又酸──她下意识伸手去揉肩膀,唉,好酸!
“啊!你果然把我忘了!”近得似乎就真的有人在她耳边呃哼一声,似乎有些不满。
明明就是他!她纳闷。“我想应该没错才是。你是李,那个,呃,李总经理吧──”她拖了一下尾音,等对方接口。
“果然你只记得那个什么李总经理,不记得我李云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