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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生慌慌忙忙地跑回家,看见端坐在屋内长凳上的魁梧男子,他急道:“爷,你们快走吧!官府已经贴出告示要捉拿你们了。”

  薛浪云不发一语地喝完碗内的米粥,挽着袖管随意地抹了下嘴。

  另外,若若坐在他对面,她脂粉末施、换上一袭男装,看起来就像个漂亮男孩。她对于书生的劝戒恍若未闻,径自伸手拿起汤勺,香自己再添了碗薄粥。

  过了一会儿,若若才冷冷地说道:“喂,你听见了没?官府的人要捉你了,知道事情严重了吧?”就算李俊生是死有余辜,但匝嗽谱鞒稣庵忠员┲票┑男形故悄岩匀贤?/p>

  “你……你不逃吗?”书生结结巴巴地问。事实上,这书生正是此番拜托薛浪云杀掉李俊生的落魄秀才。

  若若放下木碗。“你在跟我说话吗?”见秀才点点头,她才感到奇怪。“怪了,我干嘛逃?人又不是我杀的!”

  仇恨的力量实在不可小觑,这秀才怎么看都不像是有胆量买动杀手杀人的人呢。若若又瞟了眼薛浪云。眉心不由得蹙起。这男人是个杀手,势必难逃时时被人缉拿的命运;麻烦的是,她还得帮他,这岂不代表她也得跟着他四处逃亡?

  “但……但是……”秀才咽了咽口水,欲言又止。

  他虽不清楚这姑娘是什么人,但看清形,她应是和薛爷同一伙的,昨夜薛爷扛着她到他这儿来时,他着着实实地吓了一跳;当时,她穿着华丽的服饰,一张脸蛋艳光四射,他从未见过这样天仙似的美人!今早,她虽向他借了套男装换上,脸蛋也尽去铅华,却仍是美得如一朵出水芙蓉,教人不敢近视。秀才出神地想着。

  “但是什么?”若若咕噜一声,喝下碗内剩余的薄粥。

  “但是告示上悬赏捉拿的人是你呀!”

  一口喷出嘴里的汤水,瞪大着眼,若若讶异地问道:“你说什么?”说完,她又丢下木碗,一把揪住了秀才的衣襟。

  “你看错了吧,怎么可能会是我?应该是这家伙才对吧?”要不,就是画匠的技术太烂,画鸽成鹜、画犬类“狐”……虽然她是狐没错啦!但,怎么会是捉拿她呢?

  这……男女授受不亲!若若的举动教秀才原本一张病恹恹的脸蓦地胀红;他不自在地别开脸,口中直念阿弥陀佛。玉贞才刚过逝不久,他怎能对其他女子产生异样的感觉?阿弥陀佛……

  没注意到秀才的异样,若若松开扯住他衣襟的手,落座长凳,撑起手肘冷静地思索。眼角余光瞄向对面不发一语的薛浪云,随即,她放声大叫:

  “原来你迫我离开怡春院,就是要我替你背黑锅!你真懂得打如意算盘!”

  薛浪云正拿着葫芦饮酒,闻言,他抬头扫了她一眼,唇始终紧抿着虽未否认,可不代表他承认;说实话,他根本就没要她背黑锅的打算,而他之所以会出手击昏她、将她带出怡春院,只是不想惹麻烦罢了。

  当一个职业杀手,可不代表他喜欢陪官府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他犯下的案子,件件都处理得天衣无缝,官府从不曾追查到他身上来;他又怎么知道昨夜竟会冒出这个来路不明的女人,被她给认了出来?因此,在不确定她会不会报官,又不愿滥杀无辜的情况下,他也就只好将她掳了出来。

  但,带她出来以后呢?这点倒是他昨晚没考虑到的。

  李俊生死在她的房里,她又不见踪影,嫌疑最大的人犯,当然非她莫属,无意间让她担了这杀人的罪,确实也是他当时没想到的。归结总总,这个来路不明的女人已成了他的一大累赘。为了解决这累赘,最迅速的方法就是——杀了她。

  若若在大发牢骚一顿后,瞧薛浪云仍无动于衷,只好泄了气,哀怨地说:“罢了罢了,谁教本姑娘命苦,就算必须陪你逃亡,我也认了。”毕竟,如果他被官府逮捕砍头,对她也没好处。

  她这一番话,今薛浪云讥诮地抿了抿唇。其实,他只消杀了她,一切麻烦就解决了。但他若真不得了手,现在哪还能得到她在那边嚷嚷?!

  薛浪云对自己感到气愤。一个冷血无情的杀手竟会狠不下心杀死一个危及他的陌生女人,当杀手岂容心软,若他总是心软,早让他死了千百次了。但现在,他又为什么心软?就为了那么一分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吗?再次遇见她,虽不再感到初次见面时的那种震撼,却少了分对于初识之人应有的生疏;仿佛……仿佛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一般!这是什么道理?

  望见穷秀才痴望着若若的模样,薛浪云仔仔细细地瞧了若若一眼。这女人确实生得美,虽然她行为怪异,语出惊人,不似一般女子柔顺;但那美貌,却足以吸引泰半男子的心神,也难怪这秀才会变成这副德行。再更仔细地一瞧,他竟隐隐地感觉这女人不像人!怎么会有这种错觉?莫非是他酒喝多了吗?

  薛浪云愈看着若若,眉头就愈加深锁。他摇头挥去方才那异想天开的念头,这女人虽然粗鲁了点,毕竟是人模人样的,怎么可能不是人呢?如果不是人,还会是什么?是人、是人……他向自己强调。

  勉强扯了一抹笑,他的心思却飘得老远。这世间真有非人世界存在吗?如果有,那么梦也可以真实了吧?长久以来,他总是忘不了那个偶尔会不经意地出现在他梦境中的景象——在冰天雪地里,有一片澄澈清冷的池水,而池水边有一株傲然独生的紫色灵芝……

  第四章

  “我们出城了!”——坐在装满草料的马车上,悬荡着双腿,望着愈远愈小的城门,疤睑男孩开心地大叫。他的声音清清亮亮的,活像个小姑娘。。原本,他还以为亡命天涯应是很惊险刺激的,没想到,都如此轻轻松松、顺顺利利地就出了县城。真没趣!_而另一边,一名庄稼汉倚着草堆而坐,头戴着一顶破旧的斗笠,神情淡漠,恍若未闻男孩的话。

  男孩从车尾移坐到庄稼汉的身边,扯着他的衣角摇晃,问道“爹,已经顺利出城了,接下来,咱们要往哪里去呢?”

  庄稼汉一脸不耐烦地回道:“浪迹天涯,去不去?”

  男孩的双眼顿时闪烁熠熠,让人瞧了,几乎可以忽略他脸上那条由右眼袋横过鼻梁、延伸到左颊的丑陋疤痕。

  “浪迹天涯?听起来好棒啊!我要去、一定要去哦!”男孩大叫。

  庄稼汉冷哼了一声,拿起腰间的葫芦,打开拴子,正要喝一口时,男孩见状,双手立刻迅速地将葫芦夺过来搂在怀里。

  “你干什么?”庄稼汉怒喊一二声。

  男孩一脸无辜地说:“爹,孩儿是为您好啊!喝酒伤身呢,您就少喝两口吧!”

  这时,坐在前头驾车的农人转过头面向这对父子,笑说:“兄弟,你儿子还挺孝顺的呢。”

  男孩咧嘴笑道;“谢谢大叔夸奖,做儿子的孝顺爹爹,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

  庄稼汉瞪了男孩一眼,冷冷地警告他。“你给我安分点。”

  仿佛他的话起了遏阻作用,男孩果然安静了下来。

  “拿来!”庄稼汉伸手欲讨回那只葫芦。

  未料,男孩反将葫芦放得远远的,牵起庄稼汉的手掌仔细瞧着。

  “你的掌纹跟一般人的不太一样耶,你自己注意过没有?”男孩问。

  庄稼汉用力抽回手,长臂一伸,夺回自己的葫芦,灌了大大的一口酒。

  男孩望着他,摇头叹道:“都已经没有姻缘线了,偏又是个酒鬼,有哪家姑娘肯嫁你呢?我看是难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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