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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纽约也只停留三天,可以一起走。」他说得十 分自然。「我来开车。」

  慧心微笑,不置可否。

  她似乎怀着什幺希望,又似乎知道这希望很有成功 的可能,她到底是凭什幺这幺有信心呢?

  「其实——在纽约这三天我并不忙,只要见几个教 会同事,然后就可以走了。」斯年说。

  「我更闲,该见的人都见过了,该办的手续也办好了,但,我得三天后才能报到。」她轻松地说。

  他望着她半晌。

  「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结伴逛逛。」他终于说。

  慧心笑了一笑。

  「去新泽西州看你那幢住着金发惰妇的房子?」她似乎心情很好,在开玩笑了。

  「啊——你还记得六年前的玩笑?」他卅竿北堂非常愉快。

  「我记得六年前的每一件事。」她的脸色黯然。「那仿佛只在昨天。」

  「羞心——」他的手动一动,似乎想去握住她的。但——他只是动一动,却没有真的去做。许多事是无可奈何的,的确是如此。_‘我只是记得,也没什幺。「她夸张地挥一挥手。」我自信能受得起任何打击。「

  「我抱歉,慧心。」他叹一口气。

  「怎能怪你呢?斯年。」她主动的握一握他的手,她感到他的轻颤,「我怪自己。」

  「蕙心——」他激动地反握住她的手。「我该——我该怎幺说呢?」

  这一剎那,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他们心灵已合而为一的情况——但,这只是一剎那。

  他惊觉了自己在做什幺,立刻放开她的手,但那份激动和轻颤却是真实的。

  蕙心也激动,也发颤,然而——她却知道属于她的只有一剎那,她想到「剎那即是永恒」那句话,剎那即是永恒吗?人只能够活在剎那中吗?她怀疑l她觉得自己永远不会满足于那一剎那,永不!

  她已过了做梦的年龄,不再幻想,她要的是能抓在手心,实实在在的,而虚无缥缈的剎那——唉!那只不过是小说中的名词罢了!

  她深深吸一口气,使自己声音恢复正常。

  「今天——我替你接风,我们去吃中国菜。」她立刻改变了话题。

  「好。」他想也不想地答。

  「才离开香港一个星期,却巳非常怀念了」她说,「尤其是香港的餐馆,这儿——还没有它一成水准。」

  「有一、两家还不错。」斯年也平静了。

  「但菜式种类太少,无法选择。」她笑。「我们怎能每天吃炒牛河,咕嗜肉呢?」

  「三个月很快就会过去。」斯年微笑。「然后你就可以回去吃个够。」

  「你会陪我?」她冲口而出。

  「这——我的身分不允许我每天进出餐厅的。」他说得极为婉转,而且只说「身份」,不提「神父」了。「如果可能,我当然很愿意陪你。」

  「不许黄牛。」她深深地看他一眼,又眨眨眼睛。

  他呆愣一下,接着笑了。

  「蕙心,你变得比以前活泼了。」他说。

  「活泼?你是指———老天真?」她说。

  「二十八岁的人怎能说是老天真?」他摇头。「我说活泼就是活泼。」

  「我想——是这些年的经历令我如此。」她吸一口气。「我不看开些,看淡些,恐伯早已把自己折磨得不成人形了,尤其——我刚从比利时回来的那一段日子。」

  斯年默然。他自然明白慧心的意思,她变成如此不是全因为他吗?

  「后来,我振作起来。我把自己折磨死了,也改变不了事实。对吗?那时我才二十三岁,我不能就此把自己埋葬了,于是我再走到阳光下。」

  斯年仍是不语,他能说什幺呢?

  「我发觉那也是件容易的事,我只要令自己忙碌,我只要不思不想,像个行尸走肉,痛苦也就麻木了,人也没那幺难过。」她又说:「于是我多说话,多点动作,多点微笑,其实我是个很不错的演员,真的。」

  「慧心——」他的声音暗哑,情不自禁地紧紧握住了她一只手。「慧心——现在即使我——我后悔当年所做的一切,也太迟了。」

  她没出声,眼泪却是泊旧地流了下来,慧心——又为他流泪了。

  他永远感动干她的眼泪。

  「慧心——」他紧紧抓住她的手,放在唇边重重吻着。「你告诉我,我应该怎幺做?你告诉我吧!」

  「我想——正如你所说的,后悔——已经太迟了。」她继续流着泪。「属于我们的机会,我们没有紧紧抓住,如今真的太迟了。」

  「我——我不——甘心。」他终干逼出一句话。

  慧心沉默一阵,把手抽回来,用手背抹一抹眼泪。

  「过了隧道,就是纽约了。」她把话题扯得好远。

  斯年呆怔半晌,醒觉自己刚才真情流露的失态。他虽是神父,但神父也是人啊!

  两人都有点尴尬地不再说话,直到酒店。

  慧心把租来的车交给门童,就伴着斯年进去,登记好房间,是一九—一号,斯年回头看蕙心从柜台拿回钥匙,竟是一九一?号。

  是巧合?或是蕙心的安排?

  斯年不敢问,怕再次失态,他们搭电梯一直到了十九楼,找到自己的房间。

  「半小时够你冲凉、换衣服吗?」她问。「半小时后 我们一起去吃晚饭,然后你回来休息。」

  「好。」他有点像逃走般的回到房里。

  萧心很快把牛仔裤、长袖衬衫换下来,穿了一套丝 裙子,成熟女人穿丝裙子,真是另有一番风韵,非常董 人欲醉。

  差不多半小时后,她走出房间,斯年也那幺巧刚走 出来。啊!他穿上了西装。

  斯年又穿上了西装,风采如昔,甚至更胜于#日 他的确是香港最出色的王老五。

  「几乎——认不出是你了。」她打趣地。「我没想到你会再穿西装。」

  「我不必整天穿神父袍来表示我的虔诚吧?」斯年也打趣起来。

  「我喜欢看你穿西装。」她由衷地说,两人并肩走向电梯。「你穿西装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有型的一个。」

  「任哲之呢?李柏奕呢?」他半开玩笑。

  「啊——你知道他们?」她笑起来。「哲之是我以前的助教,是很好的朋友。李柏奕是伙伴,工作上的。」

  「他们两个都有很好的条件。」他说。

  「是吧!」她漫不经心地。「香港现在有很多条件很好的男人,这不足为奇。」

  「蕙心——你该考虑他们。」存申梯下除时MI‘匕晋口婆心地。

  「考虑什幺?」她看他一眼。「二十三岁那年没结婚,我已经决定终生不嫁,只专心于事业。」

  他十分动容,二十三岁那年,那岂不是因为他?即使他是神父,却也有那份骄傲和满足感。

  「这幺做——岂不很傻?」走出电梯时,他说。

  「是你说过的,每个人这辈子里至少会傻一次。」她笑。「这就是我傻的一次吧!」

  他摇摇头,不再说话。

  开车到唐人街,在一个中国人管理的小停车场内,在管理员呼喝声中把车停好。

  「纽约的中国人脾气越来越坏。」他说。

  「算了,何必太计较呢?」她摇摇头,把车匙交给管理员。「等一会儿还任意乱移动车。」

  「实在没道理。」他摇头。

  找了半天,决定在转角上那家「蜀风」吃饭,看那「蜀」字,知道必定是四川菜。

  「才不一定呢!总之是中国菜,已不分哪一省的。」蕙心笑。「是纽约式的中国菜。」

  「春卷比告罗士打的猪肉卷还粗,皮也厚,真不知道怎会拿这些来唬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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