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了解的展颜一笑,雅之的坦白带给他十分温馨的感觉。从来没有女子这么对待他,她是可爱的,可爱得就像——小妹妹!
「我相信不关你的事,是他一厢情愿,」他过来坐在她旁边,拍拍她的手安慰着。 「你可以不理会他,对一个你完全无意的男孩子,你的态度可以强硬一点!」
「但是——」她为难的眨着眼,怎么说呢?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温柔的再抬拍她的手。 「你不愿意伤害他,又不好意思告诉他。可是,这种事不能敷衍,不能拖,否则会带给自己更大的麻烦!」
「我跟他天天见面,他是助教,又不是那种轻佻的人,」她说的完全是真心话,对亦凡——一个像哥哥般的人不必再有所保留,有所顾忌吧?「如果太直、肯定的做法,我真的做不出,何况他也没有对——我表示过什么!」
「表示?」他不同意的轻叫起来。 「他还不够麻烦你吗?常常阴魂不散的就够讨厌了,是不是?」
「你对他到底有什么成见?」她突然问。亦凡呆一下,成见?是吗?
「简直开玩笑,」他笑起来并不很自然。 「我跟他连话也没说过一句,有什么成见呢?我只不过是替你生气,牛皮糖似的,一个男孩子成天缠住你,我替你烦!」
「也——没有那么严重,」她把心中的懊恼抛开了。「张正浩从没有烦到我,是我自己觉得窘!」
「何必替他掩饰?」他抓起她的手,若有所思的端详半响。 「这样吧!何雅之,我免费、无条件替你出头,替你做恶人,如何?」
「怎样出头?怎样做恶人?」她睁大眼睛。
「简单之至,」他是夸张,他是不自然,雅之真的看得出,却又不懂,亦凡的内心绝对不像他外表那么容易了解,容易被人接受。 「我们做给他看,让他知难而退!」
「做给他看什么呢?」她还是不懂。
「你是真的不懂还是装蒜?」他怪叫着,脸上有一抹狼狈的色彩。 「我出头——当然是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啦!让他感觉到、看到我是你的男朋友!」
「这——」她呆住了,男朋友可以假装的吗?又——何必假装?「这怎么可以?」
「怎不可以?这是惟一最好、最快、也最干净利落的方法,」他说出了刚才的话,整个人都轻松起来。「难道你不相信我斯亦凡的演技?」
「不是不相信,只是不好,」她固执的说: 「不接受他却不必骗他,谎言终会被揭穿的!」 他有点意外,雅之竟拒绝了他绝对好意的提议?他脸上那丝狼狈变成漠然,笑容也消失了。
「随你,」他夸张的摊开双手,又回到他那张单人沙发上。「随你,反正好好坏坏都是你自己的事!」
「你——生气了?」她望住他,他还是孩子气得很,为这件事也会生气,值得吗? 「谁生气了?」他甩一甩头,心中暗暗警惕。怎么了?今天怎么回事?一早起来就不对劲,看见张正浩穿得整整齐齐,满怀着希望的经过,他就不高兴,也不知道那儿来的一股劲,骑了摩托车就直闯入雅之宿舍,莫名其妙的将她接了来。刚才正浩回来时候的垂头丧气,无精打采,竟带给他十分痛快的感觉。又自告奋勇的要假装雅之男朋友。他在做什么?莫名其妙到极点,雅之的事谁要他着急了?偏偏她还不领情呢!
「还说不是生气!」她笑,秀气的开朗像窗外一涌而入的清新空气。 「真没有想到大名鼎鼎的斯亦凡也是那么孩子气!」
「算了,算了,」他跳起来。 「不提这件事了,算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还是开始工作吧!」
他径自走进卧室,把雅之丢在客厅里,他又说开始工作,什么工作呢?
很快的他提了一部打字机出来,拿了一叠打字纸和一大堆信封,往茶几上一放。
「来吧,我们开始。」神情已在这么短短的时间里恢复正常。
「到底是什么工作?你根本没讲过!」她皱皱眉。
「你会打字的,是吗?」他说: 「你在马尼拉念中学是念英文的,当然会打字,来吧!这一叠美国大学的申请表格和申请信你替我打!」
「打申请信?」她真的呆住了,不因为那厚厚的一叠信,而是——他说的「一整天节目」就是打字?
「你会打字,帮帮忙,朋友嘛!」他自说自话的笑。「我早知道你乐意助人的,是不是?」
「你这狡猾的狐狸!」她也笑了,打字啊!谁想得到呢?一天的节目!
「别骂!别骂!」他赔小心的坐在一边。 「打完信我们出去吃饭,然后看电影,再到我的‘私人观光区’拍照,捕捉黄昏时的美丽,然后上夜总会去晚餐,看表演兼跳舞,这节目你满不满意?」
「若是打字的酬劳,太多了,」她眼中凝聚了更多笑意。「若是你编排的节目——你还能更俗一点吗?」
蓦然,他的脸红了,一直红到耳根。
「我原是个俗气的人,你——曾经以为我不俗吗?」他自嘲的问。
天气阴阴沉沉的像就要下雨,从昨夜开始,气温就直线下降,中午听天气报告说只有八度,雅之裹紧了身上那件「功夫热」的棉袄,仍旧觉得寒风刺骨。
她真后悔在这种天气里跑到老远的北门口邮政总局来拿邮包,其实明知邮包里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她前一阵写信回家时要父亲寄的几个银制的「幸运骨」小饰物,那是女同学托她买的;还有一个和亦凡大门口挂的相同的贝壳风铃灯。如果为了走这一趟而伤风感冒的话,就实在太冤枉了。
雨已经没头没脑的淋下来,又冷又湿,那是雅之最怕的情况,她站在邮局外的公车站前,懊恼极了,明知会下雨,穿什么长棉裙呢?才刚付了「昂贵」的干洗钱拿回来,这么在湿漉漉的马路上一拖一走,岂不变成了抹桌布?明天干洗店的老板娘看见她一定会眉开眼笑了。
很心急,偏偏每班车又都挤得要命,这一阵冷雨把所有人都赶上公共汽车了。雅之叹了一口气,忍痛坐一次计程车吧,左右张望一阵,竟连一部空车都没有,她今天真是出门不利了。
不想再站在这交叉路口喝西北风,她决定往博爱路那个方向走,运气好或能碰上一部空车。说走就走,挟好小邮包,微微拎起长棉裙,先奔过这一小段没有屋檐的街道再说。穿长裙实在不适合奔跑,尤其是厚厚重重的棉裙,她狼狈得一塌糊涂,头发淋湿了,棉裙上也沾了一大片泥水渍。
罢了,罢了,先护着头发别着凉,棉裙由它去吧!命中注定它要变成抹桌布,也是没办法的事;索性潇洒一次,任它在湿马路上拖吧!以前不是有个以招摇出名的女明星故意穿了件毛皮长大衣在雪地上拖着走,把欧洲许多洋男人唬得目瞪口呆的吗?雅之拖着棉裙也能唬倒人?
走完整一条博爱路也没叫到计程车,好在除了过一个十字路口之外全是有屋檐的,但已半湿的头发,也很够瞧的了,如果不伤风,起码也会令她头痛一整天。站定在「功学社」门口,这儿是最热闹、最拥挤的地方,叫到车的机会也大些吧?
等了十分钟,计程车偏偏和她作对,经过的全部都有人,看样子除非她走路,或是到公共汽车站去,她是回不了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