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俩,根本像一个人!」之颖甜甜的笑了。
她忘了礼貌的事,她这份稚气、直率而坦然反而赢得了以凌和罗拔的好感,毕竟,毫不做作的女孩子那幺少。
「过来,坐在我旁边,」以凌豪爽的拍拍椅子。「告诉我,以哲用什幺本事把你找出来的?」
「找出来?」之颖坐到以凌旁边,她不懂以凌的话,「是我闯来找到以哲的,我要他帮玫瑰!」
「丁玫瑰,是吗?以哲跟我提过!」以凌说:「我们会尽力说服她的母亲,让她来接受训练和治疗!」
「现在不是谈公事的时候啊!」罗拔抗议了。「以哲,快封住以凌和之颖的嘴!」
「以凌是你的,我不敢代劳!」以哲说。他们三人之间十分自然、随便,一点拘束也没有。「之颖,坐在我这儿!」
之颖傻傻的走向以哲,惹得罗拔和以凌一阵大笑,笑得之颖莫名其妙。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之颖喜欢他们,喜欢这无拘无束的气氛,她觉得自己和他们是同类!
以哲熄了灯,罗拔开了放映机,小方块的银幕上出现一些字幕。
「这是我特别借出原版拷贝一份的,」罗拔在解释。他和以凌并肩坐着,很幸福的感觉。「你们若看不到这部艺术片,我替你们遗憾!」
「别先说得太好,免得我的印象打折扣!」以哲说。
之颖坐在他旁边,他很自然的用手臂围住她,她只觉亲切,也没什幺不妥啊!
影片的字幕结束,正式开始了。第一部分的名字是「舞」,全黑的画面中,出现一个柔美、浑圆的影子,看不清脸孔,看不清衣服,影子在黑色画面上是一束光,随着优雅的舞姿,这束有身形的光束在移动。好美、好柔、好特别,也好深刻。舞了一阵,特技镜头开始,身体还是一个,以身体为中心,每一举手,每一投足,都化成千万道幻影,令人眼花缭乱,美不胜收,连呼吸都停住了!
这是艺术,是吗!没有故事,没有美丽的脸庞,借着音乐,借着动作来表达一份美、一份意境。画面又变了,影子在点足、在跳跃。每一点足,地上出现一点光源,随着跳跃射出万丈光芒。美极了,奇妙极了,虽是特技,谁拍出这样的影片,是天才!
「舞」这一部分在一个静止的画面后,光束渐敛,变成小小的一点,终于消失了。之颖长长的透一口气——满足的透气,然后,静静的看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是「战争」,和刚才的柔美、优雅是绝对强烈的对比。「战争」这部短片没有声音,没有说明,一大段静默的残酷,让人们自己去体会。那些画面真像是一连串的恶梦,毁坏的房屋,苍凉的原野,成堆的死尸,成群的野狗。耀武扬威的胜利者作无声的兽性狂笑,伤残、绝望、恐惧的失败者在集中营中等待自己未知的命运。黑与白强烈的对比画面强调出人性的两极,善与恶,人道与兽性在画面上自然的有了分野!
这是令人喘不过气的一段影片,甚至不需要一句话、一丝儿提示,人们能感觉到画面所表达的一切。「舞」是天堂,是美梦,拍得虽然成功,却远不如这部「战争」那样现实逼人,那样荡人心弦,那样发人深省。
没有镜头变化,没有卖弄特技,只用行动,用黑白分明的彩色刻画了人性,实在得精采!
罗拔开了灯,兴致好高的问:
「怎幺样?没有一点意见吗?」
「‘舞’拍得美,‘战争’拍得更好,」以凌拍拍额头。「罗拔,是你在卖瓜吧?」
罗拔哈哈大笑,笑得得意极了。
「你办了所学校,做得有声有色,我不弄点成绩出来,岂不被你比下去了?」他说。
「什幺意思?以哲!」之颖悄悄的问。
「两部短片都是罗拔的杰作,他是南加大学影剧的!」以哲说。
「罗拔,你是天才!」之颖真心的嚷起来。「你要表现什幺?天堂与地狱?人性的善恶?弱肉强食的世界?是吗?我全看懂了!」
罗拔望住她笑,以凌望住她笑,以哲也望住她笑,笑得她羞红了脸,怎幺?她说错了?
「对不起,我说错了!」她立刻说,一点也不掩饰自己。
「不但没说错,说到罗拔的心里去了!」以凌挽住之颖,好亲热的,「你说得那幺好,来,上楼去我请你吃水果沙拉!」
「吃!」之颖睁大了眼睛,消化片刚发生效力,肚子略微舒服些,还敢吃?「我吃不下,可不可以留在下一次?」
「随你吧!小之颖!」以凌大方的拖罗拔走。「让以哲带你在周围参观,我们互不打扰!」
眨眨眼,他们去了。好坦白的爱,好不做作的感情:
「以凌和罗拔很好!」之颖若有所思的。她又想起韦皓和爱莲的欺骗!
「我呢?好不好?」他轻抚她的发梢。
「马马虎虎!」她甜甜的笑着站起来。「以凌叫你带我周围去参观!」
「黑黝黝的,有什幺好看?」他说:「明天早晨你陪慧玲来时再参观不好?」
「那——要我坐在这儿?」她皱起鼻子,不满意了。
「跟我来!」他拖住她的手,带她上楼。
他让她坐在办公室的大沙发上,扔给她一个大枕头,他又在壁柜里抽出一个唱机和一个大唱片架。
「听谁唱的,说吧!」他说。
「嗨!你的壁柜不挂衣服,用来做唱机、唱片架的壳子,好棒!」她叫起来。「是谁发明的?」
「办公室里放唱机不象话,寝室又太小,只好设计成这样,」他耸耸肩。「说吧!听谁唱的!」
「有没有法兰基连的HIGHNOON?」她问。
他不声不响的抽出一张,放上去。
「还有呢?我们可以连听十张!」他说。
「好啊!」她豪兴大发,高兴起来。「一张卜狄伦的《随风而逝》,一张钟拜亚丝的《百明罕早晨》,一张金瑞夫的《红丝带》,一张巴克欧文的《露丝钟》,一张汤姆琼斯的《绿草菌苗的家乡》;另外一张尊尼凯斯,一张彼得·保罗和玛丽,一张猫王的《蓝色夏威夷》,再一张——」
「你选了九张,剩一张让我选,怎样?」他望住她。
「好吧!免得你说我太霸道!」她抱着枕头盘膝坐在沙发上——当然,她早脱了鞋子。
他放好唱片,把唱机推回去,关上柜门,然后走过来。他弄了两杯果汁放在茶几上,一矮身坐在地毯上,就在之颖的旁边。
音乐早已开始,他们并没有专心去听。他双手支着下颚,那幺若有所思的凝视着她。她心胸坦然,大方极了,望着他笑一笑,又扮个鬼脸什幺的。
「你选的是哪首歌?谁唱的?」她问。
「暂时保密,等会儿你就知道!」他眨眨眼,说:「怎幺你选的曲子都是我喜欢的?」
「英雄所见嘛!」她咭咭咕咕的笑,她又忘了韦皓。
「欣赏法兰基连的人并不多,你很特别!」他说。
「谁说欣赏他的人不多?」她不服气的。「他那种粗犷、满
感情的声音,那种纯男性的唱法,嗨!不欣赏他的人是白痴!」
「他是纯男性,谁又不是‘纯男性’了?」他故意问。
「潘定邦!」她不假思索的回答。「很男性化的名字,十足娘娘腔的外表!」
「施薇亚是你的朋友,你这样批评她的丈夫?」以哲故意大摇其头。「何况潘定邦只是斯文,只是谦谦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