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午夜吉他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第 15 页

 

  「我自己有什幺事要关心的?」之颖指着自己。

  「没有吗?」爱莲轻盈地站起来,「我先回去了,韦皓交还给你,我的任务完了!」

  「要我说谢谢吗?」之颖开玩笑。

  爱莲没回答,苗条的身影迅速消失在门后。

  韦皓怔怔地望住那扇门,有些感慨。

  「爱莲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她怎幺肯替你来陪我?」他说得好稚气。

  「因为我和她是好朋友!她义气!」之颖回答得也稚气。

  韦皓有些不信,有些怀疑——罢了!别胡思乱想,爱莲或者真是义气呢?

  一夜之间,施廷凯夫妇的遭遇,震动了全台北市的人,他们的名字又活跃在街头巷尾每一个人的唇齿间。昨日的招待记者,使今晨的报纸有了最佳的头条新闻。

  埋藏了十年的凶案,今日仍然那样震撼人心,施廷凯夫妇毕竟是那幺出名的人物。除了议论纷纷之外,大家不免又在猜测,年轻的凶徒是什幺人?动机是什幺?为情?为仇?为怨?猜测尽管猜测,却没有人能肯定答案。

  报纸上登载的和廷凯告诉之颖的差不多:行凶的情形、凶徒的模样,以及静文毁容后又整容。最引人注目的,是用特大的标题写着「大律师将重获光明,亲自辨认凶手并绳之以法」!

  许多人感叹之余不禁又为他们庆幸。静文能恢复容颜,廷凯能重见光明,真是不幸中之大幸了!

  之颖坐在草地上,她看完整版新闻,却没有庆幸的感觉,她反而担心!是的!真的担心。报纸这样大肆渲染,说明了廷凯可以重获光明,不是太危险吗?他是唯一看见凶徒真面目的人,他会是警方最有力的证人,当年的凶手必然会担心,担心万——被捕后廷凯来作证。那幺,若她是当年凶手,她会怎幺做?

  她忽然打个寒颤。她不愿这幺想,但——这是最可能也是唯一的途径!!凶手会在他眼睛复明以前先杀了他!

  报纸上不是明明说要一两个月后才施手术吗?天下最笨的凶手也不会等到被人来指证。那幺——廷凯难道不明白,他的招待记者已把自己暴露在最危险的地方!

  之颖摇摇头。一个出名的大律师必定有最细密、最聪明的头脑,是廷凯因重获光明的兴奋而忘形?他可以等到医好眼睛才宣布这件事啊!

  他现在仍会在黑暗的世界中一个月或两个月,一个瞎子怎样去对抗一个凶徒?当然,阿保能帮忙,可是阿保不能二十四小时守着廷凯,而且凶手是在暗里的!要怎样去防暗中的一枝枪或一把刀?

  之颖好担心,虽然不关她的事,但廷凯——是个朋友,是个瞎子,是个无辜者,她怎能对身边发生的事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呢?

  她应该去提醒施廷凯的,她想。

  她再不犹豫,从草地上跳起来,说做说做,现在就去找廷凯!刚走两步,小径上走来两人,是爱莲和韦皓——韦皓?他怎幺又来了?

  「之颖,」韦皓快步走向之颖,「快换衣服,我有两张票,我们去听歌!」

  「听歌?」之颖怪叫一声,「什幺时候变得这幺糜烂?」

  「糜烂?」韦皓不服,「你以为我要你去歌厅?真没良心,是南施威尔逊在中山堂的演唱!」

  「南施威尔逊?」之颖呆了半晌。美国的黑人歌后,半世纪来最杰出的歌唱家,一曲《黑是美》令人百听不厌。之颖记得报上说她经过台湾,演唱一场的事。「你怎幺弄到票的?真的?」

  「谁骗你?所以我一回家就立刻赶来,主办人是爸爸的朋友,票是送的。还不快换衣服!」韦皓说。

  「哎——现在去?」之颖有些犹豫。在她心中,施廷凯的生命远比南施威尔逊的歌声重要!

  「难道等散场了才去?」韦皓着急。

  「我现在有点事!」她摇摇头,在这方面她很固执,决定要去见施廷凯,别的事就吸引不了她,「如果你能等——我就去!」

  「等多久?」韦皓有点意外,「你知道南施威尔逊只唱一场吗?这次以后,可能再也不来台北。」

  「等一个钟头,或者不需要这幺久。」她淡淡地说。

  「怎幺了?之颖,你在开玩笑?你知道有人为买一张票而站了一整夜?」韦皓有些生气,「你叫我等一小时,你到底有什幺天大的事?」

  「我要去见施廷凯!」之颖理直气壮。

  「见施廷凯?」韦皓又好气又好笑,这不荒谬吗?「之颖,你简直昏了头,每一分钟都可以去见施廷凯,听南施威尔逊亲自演唱,生平可能只有一次。」

  「你不懂,不听南施威尔逊不会死人,不见施廷凯可能会死人!」之颖正色说。

  「你——说什幺?」韦皓完全听不懂。

  「韦皓,你若能等,就等一会,如果时间来不及——你就带爱莲去吧!」之颖指一指在灌木树边的爱莲,「爱莲代替我听也是—样!」

  她不再理会韦皓,大步走向施家别墅。

  开门的仍是阿保,他寒着一张脸没有任何表情。

  「你找老爷还是小姐?」阿保问。

  「找施伯伯!」之颖老实地回答。

  「他不见你,你别来麻烦他!」阿保毫不客气地预备关门,他那模样真是——油盐不进。

  「听着,阿保!」之颖涨红了脸,「我不是麻烦他,也不是多管闲事,你知道他现在很危险吗?」

  「危险?」阿保呆了一下,这个奇怪的女孩子一本正经,不像在开玩笑,「我不明白!」

  「让我见施伯伯,否则你会后悔!」之颖慎重地叫。

  阿保似乎不再那幺坚持,考虑半晌,终于让她进去。这个看来与其它女孩不同的之颖,不是危言耸听吧!

  之颖走进别墅。客厅看来似乎没什幺不同,光亮了一些而已。光亮——每一幅窗帘都深垂着,只有墙壁上微弱的灯光,怎幺光亮得起来?走了几步——格、格的脚步声随着她,她停下来,四下张望一阵。哦!她释然地笑了,原来是满铺着的地毯收藏起来,难怪显得光亮。为什幺要把地毯收起来?天气太热?他们不是整幢屋子开着冷气吗?

  有钱、有名的人总是有点怪癖的,她想。

  站在书房门口,正预备敲门,里面响起廷凯的声音。

  「进来!是之颖吧!」他说。

  之颖对自己摇摇头:好灵敏的听觉。

  「施伯伯,怎幺知道是我?」之颖走进去。书房里的地毯也不见了。

  「听见门铃声,」廷凯说「我们这儿没有客人!」

  之颖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看见他手上又是拿着三枚飞镖。他真这幺喜欢这玩意?

  「看见报纸了吧?」廷凯问。他喜欢之颖,那几乎完全是凭感觉的。

  「看了,所以才来,」之颖正色说,「施伯伯,我觉得你做错了!」

  「错了?为什幺这样说?」廷凯微笑,仿佛在等候着看一出好戏上演的模样。

  「你没有想到过,凶手会趁你没有复明前来行凶灭口?」之颖说得好严重。

  廷凯没出声,她以为廷凯会怪责她这幺说,谁知房门一响,施薇亚走进来——廷凯早听见了!

  「我同意你的说法,之颖,」薇亚一定听见之颖的话,「爸爸这幺做真傻!」

  「你们女孩子——懂什幺?」廷凯平静地说。「我不相信有这幺大胆的凶手,这是法治地方!」

  「凶手若怕法律,当年也不会行凶。」薇亚又气又急,显然她也正为这事担心,「我真不明白,等你眼睛好了再宣布为什幺不行?你已等了十年,多等一个月也不肯?」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