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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页

 

  「失败过?」这是她一直怀疑的问题。

  她认为他以前一定在某方面受过打击,受过挫折,否则不会把自己保护得水泄不通、刀枪不入。

  「可要看看我的履历表?」他笑。

  每次讲到他自己,他就很巧妙的避过。她更怀疑了。

  「我不喜欢看表面的东西,这并不代表什?。」

  「你能看到多少人的内心,或深入的东西?」他问。

  「我从不贪心,也没试图看过,因为从来没有人引起我的好奇。」她很骄傲。「但是——」

  「但是什??」他目光炯炯。

  「不要再对我挑战,」她扬一扬头,笑。「否则我不会客气,真的。」

  「挑战?!」他似乎是意外。「我?」

  「表面上你没有,但我能感觉。」她说得肯定。「相信我,我是个不甘示弱的女人。」

  他只是深深的望住她,那眼光——仿佛在说:你是吗?真是挑战?

  子樵回美国开会,方家仿佛冷清了不少。感觉最强烈的是思曼。

  中午没有他来约午餐,下班时没有便车可坐,虽然这些都是小事,但她心——若有所失。

  或者不能说这四个字,若有所失说得太重些,至少她心底是挂他的。她失去一个谈话的对象。

  才不过三天,她已觉得好久,好久。晚上,她忍不住走进思奕的卧室。

  思奕躺在地毯上听唱片,奇怪的中国音乐,不知是哪一个省份的民谣或戏曲。

  「会不会打扰你?」她笑着问。

  「大脑正便秘,听了这?久的甘肃民谣,脑子里居然什?都没有。」他还是懒洋洋的躺着。

  「江郎才尽。」

  「我才三十岁,小姐,」他瞪她一眼。「别咒我。」

  「其实灵感不能在家里找到,你太少接触世界了。」

  「谁说?创作最重自我风格。」

  「多接触人群并不损你风格,只会使你胸怀更阔,眼光更广。」她说。

  「我并没有闭关自守,」他没好气的。「我看很多书,很多参考资料。而且下个月我会去美国三个月。」

  「做什??要三个月这?久。」

  「子樵让我去念一个课程,公司付钱。」他说。

  「他假公济私?」她笑。

  「狗眼看人低。我潜力深厚。」他挥挥手。「思曼,今天怎?视我如敌人?」

  「子樵也回去三个月?」她装作很自然。

  「想念他了唷!是不是?」他坐了起来。「我的灵感真是很灵的。」

  「你在胡说什??」她皱眉,掩饰的说。

  「我早知道你会喜欢子樵这种人,你们俩在某方面上十分相象。」思奕颇为自得。「我没看错。」

  「三分颜色上大红。」她故意瞪他一眼。「我以为你们兄弟两人轮流浪费公司钱,轮流上课。」

  「子樵需要吗?他已是美国第一流人才。」他叫。「喂!上回你俩单独出海,结果进展如何?」

  「不知道哦!他坐舱顶,我坐舱里,我们没怎?见到面。」她说。

  「有——你们这种怪人。」他喃喃说:「上次子据说他在小艇上睡觉,差点没被你吓死。」

  「他居然——这样说?」她几乎跳起来。想着子樵那种茫然望天的情形,又忍不住笑。「他才吓我一跳,直挺挺的躺在那儿,象——象摊尸。」

  「方思曼也讲这‘难听’的话?」他笑。

  「还有更精采的,要不要听?」她也笑。

  「不和你罗嗦了,冲凉上床了。」他跳起来,并顺手关了那古古怪怪的音乐。

  她只好退出去。仍然不知道子樵的归期。

  「思曼,」思奕叫住她,故作神秘的。「子樵后天晚上回来,要不要去接机?」

  思曼不理他,径自回卧室。

  子樵后天晚上回来,她松一口气——但——为什?松一口气?

  为什?释然?她自己莫名其妙。

  但子樵回来——无论如何是很好的事。

  打开一本书,她甚至轻松的哼起歌来。

  或者思奕说得对,她和子樵在某方面十分相似,至少他们谈得来,能交通。

  这年头要交一个谈得来,能交通的人也不是那?容易;得三生有缘才行——三生有缘?怎?想到这些字?

  思朗悄声推门进来,带着一脸孔的疲累。

  「怎?了?好象一天一夜没睡过似的。」思曼说。

  「恋爱真辛苦,真累。」思朗夸张的。

  「是不是你个人过分投入?别人都神采飞扬的,一点不象你。」

  「或者吧!我们把一年恋爱的时间浓缩起来,所以我们俩都觉得辛苦,觉得疲累。」思朗倒在藤椅上。

  「愿闻其详。」

  「还有什?详不详?」思朗苦笑。「一年的感情在这两个多月中付光,一年中的话都说完,如今两人天天相对竟觉得无话可说,无话可谈,真是荒谬!」

  「的确荒谬,」思曼笑。「相对无言之下,你们预备怎?办?」

  「不知道,」思朗有点迷惘。「真的不知道,我和他的感觉都一样。」

  「难道爱过了就——算了?」

  「不。我们仍相爱,只是再无火花,」思朗象在呻吟。「你知道,我是追求爱情火花的人。」

  思曼只是摇头,并不插嘴。

  「思曼,你不明白,让我这样平平淡淡的爱,是不可能的,我要爬一个又一个高峰——但——我相信,他无力再陪我。」

  「什?意思?你们想分手?」思曼皱眉。「你才说你们还是相爱。」

  「是相爱。但我们在一起再无快乐。」

  「真不明白你在说什?,矛盾得要命。」思曼打开书本。「爱情并不只是火光一闪,该是恒久的事。」

  「那是过时的论调,现在没有人再如此了。」

  「你开玩笑。爱情有什?过不过时?永永远远,世世代代都是一样,除非不是真爱。」

  「我爱他,真的,」思朗皱着眉头。「我们已协议分开一个月试试,我们都要冷静。」

  「科学越进步,世上的事就越荒谬怪诞,」思曼笑。「爱就爱了,还要什?冷静?这一冷静,怕什?也不剩了。」

  「那也是好事。相爱的人未必凡事合得来,趁现在还不迟,早分开对大家的伤害都少。」

  「你们已决定分开?」思曼认真的。

  「我没有办法,我不能整天对着一个不能令我快乐的人。」思朗说。

  思曼思索一阵,慢慢说:

  「你对爱情看法不正确。」

  「我不承认。只能说各人的爱情观念不同,」思朗很肯定。「我是一生一辈子追寻爱情,不怕遇到任何困难险阻,直到追到手为止。」

  「那?——你告诉我,你到底要哪一种爱情?」

  「每天清晨起床,他必须给我完全不同于昨日的感受。他的爱永远新鲜,能令我每天活得开心,永远没有疲累的感觉,永远活在阳光下。」

  「你这?说——生命中除了爱情,你什?都不再追求了?」思曼问。

  「为爱情我可以放弃一切,」思朗肯定的。「我要为对方而生,而活,而死。」

  「说得太可怕,太偏激,」思曼说:「我觉得你有点不正常——或者说走火入魔。没有人会象你这样。」

  「谁说没有?有个男明星不是因为太爱老婆而伤了她吗?我会是他那种人。」

  「你别吓我。」思曼笑起来。「我们方家兄妹都没有这?强烈、激动的个性,你也不会是。」

  「相信我,我是。」思朗肯定的。

  「别再讲这些了。你的男朋友肯陪你一起颠吗?」

  「他尊重我的意见。」思朗说。

  「所以有些成语是很对的,物以类聚。」思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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