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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她瞪大眼睛听,笑意仍在唇畔。

  英浩的视线到一排红白交错的杜鹃,忍不住又说:

  “我还去过中亚的一座高山,那里全是杜鹃花,有灌木丛的、有巨树的、有像藤柳的、有像地皮贴在地上的…… 那满山满谷的万紫?红,美得如人间仙境。更奇妙的是,落花季一到,湖水整个被染红,味道香甜如酒,常可以看见熊或其注视他,那不凡的神采令人眩目,他真是好看得过份了,为了不让自己露傻相,她说:“你很有想像力。

  “我这不是想像力,我真的看过;”他激动地说。

  “每个人都可以有理想呀,像你想游遍全世界,而我呢,就想开一座大农场,种各类花草蔬果。”灵均很理性地说:“这都需要钱,所以我们要努力工作,才能达成我们的目标。”

  这句话让英浩回复冷静,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失去控制,他一向淡漠寡言,怎么今天如此反常多辩呢?

  或许不曾这样被人看“扁”过,加上“同性恋之说,使他不得不证明自己。但有必要吗?他差点忘记此行的目的。她说到钱,事情就出现之些端倪,她会不会是看上德威的财富呢?

  “你很需要钱吗?”他冷冷地问。

  “当然啦,谁不需要呢?”她没注意到他口气的改变,反而带着训不的口吻说:“不好好工作的人,就像那只游手好闲的蚱蜢,到了冬天就冻死了,套句唐诗,就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他不懂前面“蚱蜢”的典故,但念过后面的唐诗。

  她竟然敢教训他?若她此刻明白他的身价有多少,不吓昏过去才怪!

  英浩正要开口,灵均突然叫:“哎呀,我忘了荷包花了!”

  她像风一样地跑掉,他想说的话全凝驻在半空中。

  这个女孩子太出乎他意料之外了,有时很纯,有时又很世故,但无论哪一种面目,都看不出一点虚伪做假。

  英浩真的困惑了,他只知道,对付她,绝不能用直接逼问的方式,否则她铁定会跳起来臭骂控顿。他可不愿意再度乱了阵脚,到时只怕什么事都查不出来了。

  他继续揽着那桶肥料,臭味又阵阵传来。

  若知道高高在上的镰田英浩在做这种工作,很多人都会跌破眼镜的!他没想到自己为了姑丈和姑姑的婚姻至幅,竟会牺牲到这种地步!可问题是,他为什么不掉头就走呢?

  他们一直忙到黄昏才离开,灵均脱下工作服,仍是清爽可爱的模样,英浩则更脏了,搅完肥料后,他又帮忙围铁丝网、盖新的堆肥舍,弄得一身邋遢相。

  他这么任劳任怨,就是怕她说他懒惰没用。

  他们走到大马路上,看向两旁延伸的柏油路,见不到一辆车子,他忍不住问:“我们怎么叫计程车呢?”

  他才说完,就知道自己又当了一次傻瓜。果真,灵均笑了出来说:“这是山区,我们搭公共汽车。”

  若不是他脸皮够厚,一定会泛出红色来。

  灵均笑声才止,一辆公车就晃荡而来。车里只有一个乘客,灵均先付钱上车,轮到莫浩时,他发现皮夹内只有几张旅行支票,所兑换的台币,全留在遗失的外套口袋里。

  大家都直直地瞪着他,他也只有瞪回去的份。

  “我来帮他付!”灵均又投一次钱币说。

  “我会还你钱的。”他随她坐到最后一排座位。

  灵均天生的同情心又油然而生了,她很温柔地说:

  “你失业很久了,对不对?”

  什么?英浩本能想反驳,但一转头看见她充满关怀的眼神,不禁愣住了。她不晓得自己这表情有多美吗?像银色的月光洒在玫瑰花上,然后一个仙子冉冉出现。

  那瞬间,莫浩心中剩余的美女名单统统消失,灵均直窜第一,他有一股想画下她,再为她写一首曲子的冲动。

  对了!就叫做“月光下的玫瑰仙子”!

  灵均被他毫不遮掩的欣赏眼光看红了脸,偏偏他又那么英俊,她不得不稳住自己的急速心跳,说:“模特儿的工作是不是很不好找呢?”

  “模特儿?”他的眉头皱了起来。

  “不是模特儿,那是演员或歌星罗?”她忙改口说。

  “我不演戏,也不唱歌。”他一副受辱的样子。

  “对不起幄!我一直觉得你好面熟,似乎在电视或杂志上看过。”她有些结巴的说:‘问且你的长相,不太像平常的人……”

  “我的长相有什么错?”他又快不能维持冷静了。

  “没……没有,只是太……太好看了!”这是她第一次称赞男生的外表,所以不太顺溜。

  很多人认为他英俊迷人,但这些话由灵均口里说出来,似乎评价不很高,因不“好看”,所以她给他的定位只限于同性恋、失业的模特儿、临时演员、歌星之类的人,再下去的话,恐怕连午夜牛郎的猜测都会出来。

  英浩一向活在云端,不需要为自己辩驳什么,加上他不是爱说话的人,一旦碰到该争论的场合,他通常转身就走;但在灵均面前,他走不掉,只有一路吃亏到底。

  “我并不‘好看’。”他特别强调那两个字,又扳回面子地说:“‘我做的是艺术方面的工作。”“哦!艺术!”她的声音中听不出一丝雀跃。艺术家落魄时,就是流浪汉的同义词,难怪他连公车票都拿不出来,灵均不想再伤他自尊,忙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ROY。”他简单的说。

  “我不要英文的,我要你的中文名字。”她说。

  英浩没准备到这一层,他可不想那么快就泄露身份,于是急中生智,把本名除以二,说:“我的名字…… 叫田浩。

  “我叫方灵均。”她毫不怀疑地说,而且还伸出一只手想表示友谊。

  他礼貌地握住她的手,但那一碰,竟像通过高伏特的电流,两人慌忙放开。

  灵均没想到他那俊美又冷漠的外表下,手的力气如此大,并且还是温热的。

  看得出来,他不是很爱说话,至少不说废话。公车开到台北的几十分钟路程,她只知道他二十五岁,念过设计及艺术学校,常游学和旅行,因为他的支支吾吾和欲言又止,她怀疑他的回答里,有几分是真实,有几分还在理想阶段?

  灵均自幼就被教导做人要脚踏实地,所接触的都是虔诚的佛教徒和爱泥土的庄稼人,不取巧、不做伪,人的心都很实在。她没见过像田浩这样的“艺术家”,像活在半天高的空中阁楼,让人看不清,也猜不透。

  通常对这种扑朔迷离的人物,她都会敬而远之,但田浩有一种气质,令她心动,忍不住想要去接近他,甚至探索他。

  临下车前,灵均又开口说:“晚餐由我请客吧!反正你身上也没有钱了!

  有不少女孩子想请英浩吃饭,但都不得其门而入;他看着灵均,她脸上只有诚恳和关心,他在无法抗拒的情况下点了头。

  他们在路边的素餐馆用餐。

  “我是佛教徒,吃素的。”她解释。

  英法不在乎吃什么,只觉得愈来愈有趣。灵均包办了大部份的对话,把他当兄弟一般看待、他这辈子做习惯了镰田英浩和ROY,都是为众人所捧的民色,如今掉入凡间,还被贬得一文不值,他竟还觉得心情愉快,不是太奇怪了吗?

  吃完饭,她不再留他,他居然有些不舍。

  “你有地方住吗?”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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