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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她那么快就要走了吗?他仿佛永远留她不够久似地。

  何永洲甩开他这怪异的情绪,用酷酷的表情说:。

  “你明天最好准时到,不然我会发出通缉令,在大街小巷张贴寻人启事。”

  “你……你还是我不信任我嘛!”她一脸受伤地说。

  “我有一次经验,不是吗?”他皮笑肉不笑地说。

  她离去后,何永洲仍抱着存疑之心。她明天会来吗?

  他忍不住再一次自问,他为何那么爱“管”她呢?而她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身世成谜的女孩,他竟也陪她玩这种“不要问我从哪里来”的游戏,以他的年龄.也未免太幼稚了吧?

  整个事情就像他曾经爱看的福尔摩斯侦探集,明明只要翻到最后一页就能揭晓谜底,但却因故事太精来了,让他不忍立刻知道答案,所以宁可继续扑朔迷离,让自己是荡在那团疑云里。

  小雁就像一本书,一本他很想细心读的书。她又很像一个未知名的元素,弄乱了他所有的磁场方向。

  而不论她的故事是真是假,他只在乎一件事——她明天真的会出现吗?

  何永洲放下手中的叉子,拿了门钥匙,走出公寓,走出大楼,没人黑暗的巷道中。

  他想到一些必须做的事,他不能让小雁彻底的破坏他的职业本能,以及续密思考的习惯。

  他必须未雨绸缪…

  第四章

  梦很模糊,何永洲将脸轻轻贴在她的颊上,后掠过她的,一般电流窜过她的全身……

  雁屏猛地惊醒,视线对着火花板,对着墙,看到一幅向日葵画,才想到她在何永洲的公寓的客房里。

  第一次在他的住处过夜,竟作这种梦,好丢人呀!

  但她仍舍不得丢掉那种浪漫美好的感觉,甚至想到溪头的那一夜,他们曾有的短暂“温存”,她还以为他是江玫……不应有的肌肤之亲,依然在梦中持续着。

  昨晚睡觉前,她曾问他:“你常作梦吗?”

  何永洲回答道:“向来我都是一觉到天亮,如果有梦,也不记得了。”

  雁屏听了很失望,她梦得如此久、如此真,而他居然一点感应都没有。

  她转个身,看到青丝的窗帘。她帮他工作的第三天,就套出原来这间公寓是何咏安未婚前住的,也解开里面为什么会充满女性色彩之谜。

  “刚开始时很不顺眼,但我也懒得重新装潢。”他说。

  雁屏不在乎,只要不是“女朋友”的手笔就好。

  她很难想像自己已经在何永洲这儿三个星期了,她真的每天替他清扫、煮饭、处理资料及打报告。

  偶尔他会出去开会或临时有任务,但多半时候他会和她一起忙,两人说说笑笑,大多都是他逗她,雁屏觉得这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她知道自己爱上他了,无论在现实或在梦里,她都愿意将心交出去。她对偶像木材拓哉或金城武没有一丝感觉,却疯狂地崇拜“政坛明星”何永洲。

  他是她此生唯一及永远的偶像!

  但也如同偶像一样,即使面对面了,仍觉距离遥远。她很清楚,他来自官宦门第,她则出身黑道之家,彼此山高水长,不可能有未来,所以她极珍惜他们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

  她几乎是用宠的方式,把他的每个交代做到百分之一百二的地步,出钱养他、喂他,把家布置得温馨舒适,如果不是怕吓到他,她搞不好还真的会学日本太太般跪在地上替他穿鞋及在黄昏的时候揭席嚼榻呢!

  她现在终于能够体会,为什么有人会为偶像献身、有人会倒贴情郎。在何永洲身边的日子真的太幸福了,让她可以不计代价去追求。

  但偏偏何永洲不是那些偶像或小白脸,他爱公事公办,给了她优渥的薪水。

  “我不缺钱用。”雁屏曾抗议遭:“你就当我是'反毒’的义工嘛!”

  “义工会连我的三餐都付?”何永洲笑着说:“你若有钱,就捐给‘反毒’组织,但薪水我是一定要给,这是原则问题。”

  他有太多的原则,不过,幸好他没有“辞退”她,本以为菲拥回来,他手指复元后,他就会叫她不必再来;但他没有,理由是:“到我这里,总比去PUB闲逛好。”

  唉!他仍将她视为差点误入歧途的女孩,雇用她不过是留她在“正轨”的一种手段而且。她不介意,也没时间去难过,因为她总有一天会离开他;她只祈祷,一切悄然无声,他永远不会发现她的真实身分。感觉很悲哀,不是吗?

  她该起床了,昨天工作得极晚,这也是她不回家的原因。她才准备掀开棉被,便突然听到开门声,轻轻的脚步,她知道是何永洲。她静静地躺着,眼睛眨都不敢眨一下。

  他为何不敲门?他想吻她吗?哦!当然不!她梦做得太多了,他应该只是怕吵醒她而已。

  何永洲在举手投足问,虽常有世家子弟那种优越:意识,但基本上,他满为人着想的。

  然而,他这一看也看得太久了吧!好几次她都快要伪装不下去了,他是在和她比定力、耐力吗?

  这一点,年轻纯真的雁屏就猜错了。事实上,何永洲是在欣赏她的睡姿,看她穿何咏安过大的T恤下那雪白的肩膀,看她深眠中泛着红晕的脸蛋。

  他得承认,即使到现在,每次见到小雁那水灵灵的模样,仍有惊艳之感。尤其和她相处后,她温柔体贴的个性,善体人意的行事作风,仔细认真的态度,都令他印象深刻。

  她真只有二十一岁吗?真是那种属于喜欢表现特异、凸显自我的新新人类吗?

  不!她一点都不像他在办案时所碰到的那些目中无人的辣妹,更不像他在开会看到的那些盛气凌人的女强人。

  小雁只是小雁,静静的,一副怕惹麻烦的样子,勤快地工作着,连洗衣煮饭都会,仿佛是从几世纪前走出来的女人。

  自认走在时代尖端的何永洲,压根没想到自己会喜欢这种“娃娃”型的女孩,但不可否心的,他就是喜欢小雁,由四个月前的邂逅,到这几星期的相处,他觉得自己仿佛已经认识她许久,也习惯天天看见她。

  所以,她不是他身上的瘤,而是清凉剂吗?

  何永洲看着她那可爱无邪的模样,想到溪头的那个清晨,如果他此刻又和她挤一张床,她会有什么反应呢?

  哦!不,他是个有名有望的社会人士,实在不该对这种小女孩有非分之想,要女人,他随手就有,不是吗?

  何永洲在感觉到身上的燥热有升高的危险之前,匆匆转头离开。

  床上的雁屏睁开眼睛,暗暗地吐了一口气,他们之间美好的关系还能维持多久呢?她知道自己是在冒粉身碎骨的险,而何永洲则很努力地克制他对她的好奇心,但等哪一天他受不了,她能全身而退吗?

  她应该再逃的;但她因为心软及迷恋而深陷了进去,也管不了后果了。

  雁屏走到客厅,闻到面包及咖啡的香味,也同时看见正在做伏地挺身的何永洲。

  他结实的小臂和大腿触着地,身体一上一下,口里数着:“十八、十九、二十……”

  雁屏看他辛苦的模样,忍不住笑出来。

  何永洲抬头看她说:“这是我每天必做的运动,七十五秒内五十次。三十、三十—……呼……”

  到了第四十次时,何永洲已经有些力不从心,速度慢了下来,最后瘫在地上。在雁屏绕过他时,他说:“台北像个吸血鬼,把我的体力消耗光了。我以前在哈佛时,在做完五十个伏地挺身后,还可以做一百个仰卧起坐,再去跑一万公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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