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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嗨,爱丽丝。」

  女牙医田习如在窗口向我招手,我走过去。

  「爱丽丝,你现在有没有事?」

  「有,我要去找我同学。」我说得很快。

  「你要回去之前来我这里一趟好吗?」

  「有什麽事吗?」

  「等你下来的时候再说好了。」

  我望著她不像是有三十七岁的面孔,点了点头。我太好说话了,虽然人不舒服,还是没办法太拒绝人家。

  经过管理员室才到电梯」我每次都想一溜而过,没有一次成功。

  郝瑶菁用她独特的嗓音再一次抓住我。「啊,她来了,她就是小甜甜,爱丽丝,真实姓名叫张丽丝。我记性好。」

  由於她的声音兴奋得奇怪,我才注意到管理员室不只她一人,还有一个年轻的男士。他盯著我看了一会,才走出屋子,几乎是命令的跟我说:「请上楼吧,小姐,你迟到太久了。」看一眼手表,加一句:「二十八分。」

  那时候我没想到他就是路华,只当是徵信社的一员。「我去看医生,耽误了。」他的态度使我非为自己解释一下不可。

  他把我「请」进电梯,压「六」的数字。

  「我以为你忘了。」

  不知何故,他的眼睛始终盯在我身上,是我太漂亮了吗?使我都不好意思正眼看他。

  头昏使我忘记说谎的技巧。「我很不舒服,」所以忘了,不过去看医生的时候又想起来了,只是晚了一点……」

  他突然说:「我就是路华。」

  我看看他,那说不上英俊的脸上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古怪表情,好像……好像……想咬我一口似的。」

  他逼近我,凶狠狠的说:「你会忘了,我可不会。你这副模样一这身衣服,我每次作噩梦的时候都会梦到!」

  路华一定认为他成功的把我吓住了。因为我在猛然晕眩中倒了下去,醒来时他的话依然刺在我心坎上,噩梦?对!他对我说噩梦,什麽噩梦?我却想不起来,也许他没有说完,然後我就晕了一下,现在呢?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真的生病了,我以为你……」

  这个声音似乎穿过遥远的时空而来,我一时不以为是真的,等到逐渐复苏,我才意识到我是靠著椅背而坐,电梯门就在我面前,我已经不在电梯里面了。

  温柔的独白继续著:「你好一点了吗?如果你可以走了,我就送你回去,你现在需要的是休息。」

  我习惯的不争什麽,然後他真的把我送回家。对於姨妈的疑问,他也适切的回答:「简凡凡小姐托我把她送回来,她人不舒服还去探望朋友,因为简小姐那边出了点事。」满足姨妈的疑问,他便走了。

  我坐在沙发上二日不发,直到他走都没再看他一眼,只顾想自己的事。当姨妈坐过来问我:「你那同学出了什麽事?」我哭了起来:「我很不舒服……,」我已经忘了上次哭是什麽时候,突然的哭泣,姨妈和我都吓了一跳!

  姨妈安慰了我,把我送回房里睡觉。她大概以为凡凡的事十分严重,我才会哭,殊不知 我是为自己哭。

  无精打采过了几天,星期五下午,凡凡提著一袋零食来看我,我正在看漫画,躺在床上正舒服,她就闯进来了。

  她叫:「你几岁了还看漫书!」

  「我老哥买给我的。」我有数百本的漫画,再多加一套蔡志忠的作品也不算多。

  「这些天你就躺在床上看漫画你也太舒服了吧!」

  「对病人说话要温柔一点。」我警告她。

  凡凡撕开一包牛肉乾,拿起一大片就吃。她每回带零食来我家,都会自己吃掉一大半,所以我从来不把她带来的零食当作礼物看待。

  「喂,别看了,起来吃东西,我有话跟你说。」

  她硬把我拉起来。反正我习惯了她的强制态度。

  「梳子。」」

  「又不出去,别梳了。」

  「没梳发不能见客,我姨妈说的。」

  「老古董!」

  她把梳子递给我。

  「喂,你也别留长发了,像我这样剪得短短的,又舒服又俐落,才像个新女性啊!」

  她的「新女性定律」自成一格,我无意多学。

  「你们那件设计图失窃案侦破了没有?」我问。

  「我就是来跟你说道件事的。」凡凡一屁股坐在我床上,把我的脚挤到一边去。「设计图根本没丢,是程先生自己忘了放在女朋友家里,还赖我呢,真过分。」

  「我也是嫌犯之一啊!」

  「谁跟你说的?」

  「徵信社的人。」

  「那一定是总侦查长,他好厉害,到我们设计室走一趟,到处看一看,就说东西不是外人偷的,叫程先生和我仔细想一想是不是忘了放在什麽地方。」

  「然後程先生就想起来了?」

  「一开始也想不起来,真绝,刚好他女朋友和他吵了架,东西放她那里她故意不说,就变成这样啦!」

  「什麽时候查出来的?」

  「大前天,礼拜二,他上午去了一下,就侦破了。」

  「你知不知道星期一晚上,路华打电话给我,说你和程先生认为我很有嫌疑,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哈哈,你别信他,他一张嘴好厉害,三两下就套出我的话。程先生那个人有点神经质,一直认为有人要偷他的作品,所以派我晚上要住在那里守著,一听到我让你进去,发疯似的直指我跟商业间谍勾结,真受不了。」

  很难将斯文秀气长相的程春野跟「疯子」联想在一起,不过经历这次事件,我相信人真的不可以貌相。

  「那你还跟不跟他?」

  「谁?程先生?本来我想起这时候转行做侦探。」

  「什麽?」我瞪著凡凡,她花样可真多。

  「你紧张什麽?谁规定女孩子不可以做侦探?」

  「以前你还跟我说要做一位闻名国际的女设计师。」

  「本来我是这麽想,可是跟了程先生那麽久,也没学到什麽,反倒成了他的看门狗似的,脾气又那麽古怪。」

  凡凡毕业至今,转业四次,每次都有一堆牢骚。

  「做侦探也不好做啊!」我劝她少打怪主意。

  「自从我领教了路先生的本事之後,对他就很欣赏,我自己上门推荐,头一个月不要薪水没关系,结果他怎麽说你知道吗?」

  我摇头。她也太太胆了。

  「他说,第一。公司没缺人手;第二,须有基础法律常识,最好大专毕业;第三,女性不宜。」

  我知道凡凡不会这麽轻易放弃,一定会搬出「新女性定律」来反驳。

  果然她又说:「我说他不应该歧视女性,不试用看看怎知道我不行?我从来没见过那麽不好讲话的男人,女孩子这样求他还不行,简直不是东西。」

  「後来呢?」我开始有兴趣了,最好路华被凡凡击败。

  「他问了我一个问题,後来我才知道他在考我急智。」

  「你一向反应快,怕什麽?」

  「结果我输了。」

  我失望。」

  「他问你什麽问题?」

  「他说:如果你跟踩一个人,被对方发现了,他质问你为何跟综他,那时候你怎麽说?」

  「会有这种事吗7.一旦对方发现了,你应该转身就走,那里还会问你为什麽跟踪,要不

  然就是被跟综的人钻进人群中消失,这样才符合常情,一般人都是比较胆小的。」

  凡凡鼓掌。「你真聪明。」

  「我猜错了吗?」

  「没有,你猜对了。」

  「那你的答案是什麽?」

  「我会告诉被跟踪的人说:你太太怀疑你有外遇,所以我来调查是真是假。他若生气,我就给他一个过肩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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