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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钟老太太摇摇头。

  “别怪我们老人家太乡愿,但身为长辈总乐见小辈有个归属。你说得对,假如钟昂没有爱上你,他的日子还是可以过得很好。但是,寻常的日子中,若能心中有所牵念,应该会更加充实才是。不然为什么在离婚率这么高的现代,大家依然乐于步入礼堂呢?”

  “明天小苹果她爸要公证结婚,请我当证婚人。”我顺道提起:“我上来山上就是要邀你们一同去的。”

  “我们有接到电话了。哎,一大堆喜事哪。”钟老太太愉悦的笑了。

  “喂!你不尴尬呀!人家曾经那么喜欢你。”钟玉藜好奇的问我。

  “谁不是呢?不过想由喜欢转成爱,是要有很大的勇气的。爱我并不容易,通常我会一再劝他们最好别爱我。”

  “很抱歉,那我真的好奇,你是否对昂这么说过?或着他有特别待遇?”钟老太太仍是忍不住问了。

  我坦白道:“当然有。大帅哥如谷亮鸿都挨我闭门羹吃了,你们以为钟昂那种平凡姿色何德何能可以成为例外?我得说:他是个气度恢宏的奇男子,挺特别的。要嘛就像木头,一旦动心了,就不管别人接不接受,迳自放入爱情。幸好他爱人的方式没有压力,否则我甩人的方法多的是。”

  “可是他很穷耶,你又好吃懒做,甚至不事生产,他又没钱,怎么活下去呀。”小妮子想到现实问题,不免疑惑我的眼睛是否有脱窗之嫌。

  “我养他不行呀?我名下有三间公寓耶,随便租一间出去就有固定收入了,怕什么!”迂腐!都什么时代了,女人又不是养不活自己,挑丈夫还是只向钱看。会赚钱只是一种条件,看各人需要而已。

  “还不承认自己陷入爱河?抢钱妖女原本不可能会说出这种话的。”

  我懒得理会小丫头。这种事哪能兜在一块来说?不过倒是证明了一件事--如果钟玉藜小妹妹的观感是全人类一致的看法的话,那么,我杜菲凡的确是个思想无比特别的女人,难怪男人、女人都会轻易喜欢上我。

  嘿嘿嘿————

  我是一则传奇——是谁说过的?

  呀!是钟昂。讨厌!说好不想他的,竟又想起。

  恋爱中的女人?好肉麻的用词。

  想他就想他吧,有什么大不了。反正我特别嘛,看在他爱我的分上,多想他一点回报一下吧。

  ※※※好意外的,我在参加完台中友人的婚礼后,到台南游荡,准备参与当地某慈善机构的募款活动,居然遇到了钟昂!他、他、他——怎么会跑来台南?并且在这里窄路相逢?

  那时我正在向几位老板级人物洗脑,以不容回避的滔滔大道理企图由这些如坐针毡的人口中敲下一笔助学经费。正当我掏出收据的一刹那间,我猛然看到不远处笑望着我的钟昂。

  也不过就这么一个闪神,那些大老板全悄悄呈放射状没入人群中,我回神时简直不敢相信。没关系,他们还是得掏钱出来的,更可悲的是还得再让我炮轰一次;那绝对不是好受的事。

  “我打扰你了吗?”他见我身边的人群已作鸟兽散,便走了过来。

  我撇撇嘴:“你吓到我了。”

  “对不起,我没想到你会在这里,不想打扰你的,却又是怎么也走不开。看你神采飞扬的形貌是一种享受。”

  咦?那是说他早就看到我了?

  “看到我多久了?”

  “半小时吧。”他看了下手表。

  我攀着他肩膀:“喂!偶遇是一种惊喜,你不高兴见到我吗?还是你想我,并没有我想你的多?”

  他也搂住我,与我并列着。

  “如果你定位我的人必须在花莲才得以与你重逢,那么在花莲以外的地方不期而遇,怕会给你压力,觉得似乎被盯梢住了。我不想引起你臆测,也不想在你眼中看到对我的抗拒。”

  我瞠大眼看他:“你乍看之下老实坦白,其实一肚子曲曲折折。想那么多做什么?我很高兴看到你呀,而且我想你也没有时间与金钱容你成天追着女人转。一定是有事才来台南的嘛。”这男人一点猜忌的机会也不留给我。啧!恐怕我以后是没什么无理取闹的机会了。他硬是比我多了几分细心,我还能说些什么?

  “你来做什么?”

  “送来一只训练好的导盲犬给台南的客人。还有,这家育幼院的院长向我要了两只可以看门的狼犬,我也一同送过来。明天开始要到台南各乡镇的流浪动物之家义诊。”他细数下来,约莫会停留八至十天。

  “那正好,台南是我的地盘,我可以带你四处走。如果你没有地方住,可以往我家,我家现在只剩一名管家--喔,对了,文小姐有一同来吗?”我一直看不到人。

  他摇头:“我将她介绍到台北友人处工作。既然不能接受她的感情,还是别给她期望最好。我那位朋友是个年轻英俊并且很有抱负的兽医。”

  喔,美男计!这男人不呆嘛看得出来文小姐对工作的热情通常附带着浪漫的条件。一次的感情挫败或许无法在短时间之内重振旗鼓,但希望永远存在,美男在旁久了也就芳心暗移了。希望她这一次可以追求到瑰丽的恋情,表现出现代女性的精神。

  “你真是不容小看”我嘘他。

  “何苦让三个人都不自在?”他低头亲我。

  “钟昂,我想没有女人逃得过你的手掌心。”我叹息着。

  他温柔微笑:“我不要其他女人。但我只要你在我的手掌心。”

  我想,我终究会爱上他的。

  第九章

  既是恋人,就好歹做一些恋人会做的事吧。

  挑了个晴朗的星期二,两人皆没事的空档,我拉着钟昂上街约会。夏天了,南部的骄阳简直可以晒死人。三十三度耶,为什么不干脆火山爆发算了?

  我左手挖着雪花冰,右手抓着棺材板,不时的以哀怨白眼睛向万里无云的天空。将人晒得像只气喘不已的哈巴狗,老天爷又得到什么乐趣了?

  钟昂以冰凉的矿泉水淋湿手帕,在我脸上颈上擦拭着,使我的浮躁降低了一点点。

  “现代还有人在带手帕出门呀?”我转移注意力的问着。面纸方便多了不是吗?而且不必洗。

  “环保,手帕用途多,脏了可以洗净再用。”

  “你以为少你一个人用面纸可拯救几棵树木?”我也很有环保心,只是难以力行口毕竟我对“便利”两字太热爱,容不得削减分毫。

  “至少尽到一份心了。”他对我的尖酸刻薄不以为意,依旧忙着为我除热。

  “你实在很适合照顾别人。难怪你除了当兽医之外,还兼了那么多差。”我得寸进尺的依入他怀中,让他以厚纸板为我凉。

  “我很庆幸自己是付出的一方,很虚荣的为这情况而自豪。”

  “我也很虚荣于自己擅于向企业王榨钱,得到很大的成就感。其实我讨厌人家扣我慈善家的帽子。”

  “我知道。”他有同感。“我也不是慈善家。我只是相信人生于世,必然带着什么任务来走这一遭。没有人的出生是无意义的。也许我就是生来为别人做一些什么,以及--遇见你。”

  我笑:“我倒没那么宿命,我只觉得活得快乐最重要。即使是恋爱,也是寻一个最适合我性子的方式去进行--”忍不住的,我告诉了他与朱棣亚会面所谈的话。而,当我愿意投注给他相当于我曾投注给朱棣亚的信任时,是不是表示钟昂已取代了朱棣亚曾在我心中占有过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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