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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页

 

  “威尔特先生,你这是在追求我吗?”

  “我向来不放过每一位美丽佳人的芳名。”他回答得狡猾。

  “这真是要不得的习惯。”我笑着批评。

  一阵微风拂过,撩起我长发。我讶异地见到陌生男子一脸着迷。这是楼逢棠专有的面貌哩!

  “你的头发是你全身最精致之处。”

  我仍笑着,突然愿意告诉他名字。

  “我叫任颖。任性的任,颖是脱颖的颖。”

  应宽怀已走出画廊向这边走来,我挽着昆汀先生要走过去。“再见!很高兴在英国遇到会说中文的人。”

  “嘿!我能知道你的住处吗?或电话?”

  我已走了数步,同他挥挥手:

  “不了,我即将去法国,如果有缘,就让我们在台湾相遇吧!到时我会考虑与你约会。”

  他站定,以大大的笑容告别我,眼中闪着“等着瞧”的讯息。我再用力挥了下手,便与应宽怀他们上了市公车回郊区了。

  我认为这个华伦什么的,只是我在英国的一小段有趣插曲。但其实不然。

  真不知道我该不该为此大叫该死,还是些微感到庆幸?总之,他居然成了一个关键,让我的生命不得不来个大逆转。似乎老天早已那么注定。

  ***

  到法国之后,日子才真是闷得慌,应宽怀忙翻了,而我什么地方也没玩到,只能每天在饭店方圆一公里之内散步,以不迷路为原则。天天喝咖啡,坐在露天咖啡座上沉思,一旦我离开法国,恐怕已将胃给喝出一个洞。没有导游,法文又一窍不通,反正来日方长,我也不是非急着要四处玩不可,只是近些日子以来不安的感觉直梗在心中。

  数数手指头,出国已有二十多天,坏预感让我心烦。我正在期待预感不会成真,二十多天了,月事未曾来潮,可是我一直都有用套子呀!除非我也与母亲一样倒楣,用到了一个有破洞的?不会吧?我不要小孩的呀!

  据说每十对夫妻就有一对不孕,并且为了有小孩而费尽心思财力,怎么想要的得不到,不该要的却偏偏中奖率高得吓人?

  唉!无力地拖着脚步回投宿的饭店,开始有了“自作孽不可活”的自觉。

  由于看着地面,没有注意路况,一进饭店,我便撞到一堵肉墙,连忙道歉:“对不……”

  来不及说完,我的脸已被有力地托起,我最后的声音梗住了。呀……呀…………楼逢棠!

  我眼花了吗?

  “你看起来快晕倒了。”他轻松地笑着。但眼中堆聚的风暴一点也不轻松。

  “我……”我根本发不出声音,也不知道能说什么。

  “走。”他搂住我,往电梯而去,

  不一会我已在他的房间中,可是我依然还没从惊吓中回神。

  “这……这算他乡遇故知吗?”好不容易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渐渐露了笑容。无论如何,在陌生的国度看到同色同种的人已是极喜悦的事,更别说恰巧认识了。只是他怎么可能找到我?哦不,他怎么可能会找我,进而真正找到我?我的讶异大于一切情绪。

  “你可以说“好巧”,也可以开始解释为什么。”他坐在面前,像是随时要扑杀猎物的老虎。表示他累聚的怒气一如即将爆发的火山。

  只是,他有必要气成这个样子吗?也不过是我离开他而已。

  “楼逢棠,你为什么生气?”

  他不可思议地瞪我,吓得我往沙发中缩。

  “你不告而别,音讯全无,与男人跑了,连个徵兆都没有,那天早上你还甜蜜地对我拥吻道早安,一到下午你已人去楼空!我为什么不该生气?”

  “好吧,不告而别是我的错,但我是自由的,离开定必然的事,不是为了别的男人。”

  他盯着我:

  “我知道。与男人跑掉并不代表与那男人有什么不清白,我想你还不至于在喜欢我的情况下去接纳别的男人。可是,我必须警告你,任颖,一旦你想接纳其他男人,而那男人的条件不如我。我会选择掐死你。”

  好认真的威胁,我干笑了下,不过既然目前我还没遇到这种事,就不必担心了。不过心情仍是沉重了下。

  他伸手,将我拉到他怀中,开始逼问:

  “给我不告而别的理由。”

  “很好推测呀,因为跟你谈分手必然不会有结果,你已经有一次出尔反尔的纪录了。”他的回应只是皮皮地笑着。我又道:“我想,我必须给我们两人各自分开冷静的机会。我不想太喜欢你,也不想深陷入爱情必然的模式中,而且,也许有更值得的男人等我去发现。而你呢,大企业家族的独生子,终究要结婚生子,你也该去找这类型的好女人来成立家庭。别再浪费时间了。你不觉得共同生活过久了,会变得太习惯对方,日子逐渐成为一摊死水吗?”

  “你已厌倦与我生活了吗?”他问。

  “不,我只是不让自己更沉迷。你知道的,我坚决不让自己去重视任何事物,我爱自己胜过爱别人,永远以自己为中心,不愿去为他人设想。当然,我也不会因为爱你而委屈自己。”自私是我的天性,自由是我的坚持。说起来我的性格真是毫无美德可言,在“牺牲奉献”为全人类歌颂节操时,我居然只想到让自己过好生活。真是个坏女人啊。

  “好,如果你可以自私到彻底,那么告诉我,离开我之后,你有更快乐吗?”

  我摇头:

  “不,但我离开是防患未然,在不伤人的情况下自私。我认为你不该再与我生活下去了,也许还有更吸引你的女孩等你去发现,而那种女孩会全心全意爱你,爱到以你为天地神气。”

  “我要那种累人的感情做什么?”他低头吻了我:“你怕的是我的厌倦或爱得太深吧?”

  我怔怔地看他。他在说些什么呀?

  他又道:

  “你从不去让自己重视任何一件事,是因为你知道人世无常,没有什么是不变的,为了怕自己投注太多会招到伤心的下场,你知道“自己”才是唯一掌握在你手中。再来,你也怕我会像一般男人那样,爱上一名女子后,便要求她完全地迁就奉献、生儿育女、持家当良母、侍奉公婆,为一个家庭燃尽自己的一生光华,失去自己个体的存在。”

  “那是结婚。”我打断他。

  “对。不过我们一定会结婚,所以我可以先告诉你,那些都不是我会要求你做的。至于恋爱——你不认为我们本来就在恋爱了吗?”

  “哪有?”我一点也不信。

  他一副又想笑又有气的表情。

  “没有才怪!如果你的脑袋不要一味地把一些僵化的恋爱公式视为正常人必经的方式,那么你就会发现,其实我们已在谈恋爱了。我们不互相迁就、不看电影喝咖啡、不追问对方行踪,各自有单独的自由方式,可是我们相处时并没有勉强,并且还能谈心、能亲吻。谁说这不算恋爱?你认为少了甜言蜜语、朝夕相守、紧盯对方的方式就谈不上恋爱的标准吗?”

  我嘴巴张得大大的,他的话如一根槌子打破我坚固的思想。我怎么不知道我与他正在恋爱?我以为我们只是互相欣赏而已,然后他太花心不能爱我,我也从不期盼。

  “我以为。同居生活本来就是那样。”

  “你看起来精明,其实是个呆瓜。”他不客气地下结论。

  好可悲,我竟然同意他的话。

  “所以,你说,我能不来找你吗?你可以天涯海角的流浪,但一定要让我知道你在哪里。”他正经而严肃地向我要求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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