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怀中侧了身,背贴着他胸膛,让头枕在他肩上,双手往后伸长,环住他脖子。
“是的,我坚决不让自己太去重视“我”以外难以掌控的东西。“喜欢”是一种执念,不必产生太多。能力有限,偏又占有欲强,那会活得快乐吗?从物质到人类难以捉摸的情感,我皆冷淡不强求,世间没有理所当然的事,不过我母亲比较倒楣,她生了我,因为是骨肉,所以理所当然必须爱我。我就比较没心少肺了,给我生命的双亲,若没有令我深爱的特质,我仍会视为陌路。”今夜是我的告解日吗?我竟不由自主地将话成箩筐地倾倒出来。啊,也许我是醉了,
“你是寡情还是太多情?”
“都不是,我只是没心肝而已,你也相同的,不是吗?”我笑嘻嘻地回敬他:“你只是多了一点高高在上的霸道。其它的,你自制且绝情,能够派得上用场的人,你有法子将那人利用得淋漓尽致。“楼氏”中有菁英、有庸才、有花瓶、有三姑六婆,以前我还道人事部办事不彰,人员素质才会良莠不齐至此,谁知道你根本是存心的,因为你知道怎么利用他们的特点去办事。利用完了,没用了,也毫不留情地甩掉;一如你对女人……唔,我顺便告诉你,与我同居真的是失策的一步。”
没有预期中的怒气,他居然哈哈大笑,狂放地搂紧我腰身。
“任颖,你说对了大部分,但唯一错的是,与你同居并不失策。我们注定了是绝配。”他吻我颈侧,呼着热气:“我们甚至差点结婚了。”
“你怎么还记得那一项儿戏约定?利用你精明的大脑合算看看,娶我并不能为你带来什么财富利益。你一向不做赔本的事,可别在婚姻这一项失足。”我往地毯上滑去,躲他搔痒似的亲吻。不久整个人已趴在地毯上了。
他压了过来:
“财富易得,无须以婚姻去换取更多,叫我为利益去娶一个看了生厌的女人,还不如找你这种有趣女子来调剂我僵硬的身心:生活的舒适重于一切,我不会本末倒置。只是,你何时才愿意为我停留呢?”
我没回答,不肯回答,以一记深吻让他忘掉问题。他想留住我,没什么好讶异的,男人总爱留住令他惊奇的东西,但我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不必多久,他就会明白这一点。
第十章
来英国已有四天,我与应宽怀借住在他伦敦朋友的郊区别墅中。一边游玩,一边看各地画展。
英语与美语的口音其实是有差的,使得我原本就破到外太空去的英文搅得头昏脑胀不已,索性当起哑巴;也庆幸自己恰巧抓住了应宽怀,而他值得信赖且耐用。什么也难不倒。
再过两天就要飞到法国,应宽怀有公事要办。坐在一家画廊的外边椅子上,应宽怀与他的朋友正在里头欣赏抽象画,我宁愿坐在外头欣赏欧洲特有的风情。
正对着一片广场,许多鸽子停在地上散步或觅食,这是台湾看不到的光景,广场四周种满了不知名的小花,而放眼望去,每一栋建筑物皆美丽典雅,多心旷神怡的感觉。有几对情侣吸引了我的注意,听说英国人相当保守,但大胆的人并不在少数。
那种公然的卿卿我找,火辣辣唇舌接吻的镜头真会令我张口结舌,更别说互相爱抚的双手了,我几乎可以看儿火花迸射在他们四周。
我的眼光后来只专注在一对吵架的情侣身上,互相指责,但又穿插着亲密的举动;后来又因为一个女孩介入,让原来女主角甩了男主角一巴掌,掩面跑走。然后形成三人追逐战,消失在转角。
戏落幕,我也呼出一口气,几只鸽子向我走来,我从纸袋中掏出面包,撕成碎屑。不一会我差点被一大群鸽子所淹没,吓得我忙把面包抛得老远,这些鸽子也太不怕生了,一点也不羞怯……唉,就像爱情。
人心都是不知足的。在体会爱情的美好之后,紧接而来的,就是会各种以爱为名的要求,一辈子忠心、一辈子只爱一人、一辈子如何如何……
一辈子可是很长的时间呵。恋爱这东西有什么权力去约束无止境的未来呢?因为爱了人,所以不允许对方有所叛变,便设下一道又一道连自己恐怕也遵守不了的要求,以确保自己的权益。面包与鸽子,多奇怪的比喻。爱情是面包,鸽子是那些附属于爱情上的要求。
相爱成痴是很恐怖的。住住深想到毛骨悚然,才又庆幸自己未曾深陷。
我想念楼逢棠,从不抑止自己有这种念头,思念是一种难得的情绪,何必抑止?他是个值得思念的人。其实两日前我已寄了封信给他,没意外的话一星期后他会收到。分开是给彼此机会,我不认为他会狂怒,但霸道的天性会使他难受好一阵子。
“嗨,还好吗?”
应宽怀的朋友先出来,以简单的英文问候我,深棕色的眸子有保守的温暖,与一丝丝兴趣。他叫威廉.昆汀,英国某知名学院的副教授。我与应宽怀正是叨扰他住所的食客。
我点点头,庆幸语言不通,这男人长相不错,但我不想太早去考虑另一名男伴的可能性,尤其在我还思念楼逢棠时;而且,我想能令我有好感的男人已浮现具体必备的条件了。花心不专情最好,二要具有扎实丰富的内在,我似乎已不能忍受言话乏味的人种了;然后,体格好、容貌佳,嗯……楼公子给了我过高的企盼,让我对男人益显挑剔。也许过一阵子标准可以略降。
昆汀先生又比手划脚了些什么,我一律保持面部空白如呆瓜,笑看这样矜持又保守的男人无措的表现肢体语言;这种会放真情的男人绝不在我的条件之内。
“我想他是在问你这位迷人的小姐,是否想到对面喝杯咖啡。”一个带笑的声名打斜里穿插进来。
我与昆汀一同转看向身边那个说中文的男子。
那是一个漂亮的男人,并且看得出来是混血儿,黑中常棕的卷发、古铜色的皮肤,显得一口白牙的健康、黑眼、立体的轮廓、高大健壮的体魄,西装革履,并且正笑得一脸邪气地看我,眼光毫不忌讳。
“你是台湾女孩吧?那里正是家母的国度,我只去过几次,却未曾见过如你一般迷人的女子。”他自在地说着.并不掩饰自己的无礼,欠了下身:“我是华伦.威尔特,中文名字叫郑华伦。你呢?”
这样子的狂妄真是令我大开眼界,哪有人搭讪搭得天经地义,那口气像我不回答就失礼似的。
我笑了出来,瞄着他手上的公事包,瞄着他身上纯手工的昂贵西装,这人是出来洽公的吧?也应该是有些地位。并且深受女人爱戴,才会放肆到这种地步。我那楼大少可不曾这么嚣张又没品呵,我怎么也想像不到楼逢棠没事跑到大街上去搭讪美丽女子的蠢样;他才不做这种事,他只会“钦点”愿意被金钱收买的女人,玩货银两讧的游戏,他没那么……嗯……罗曼蒂克!不过,我想当街的马子比较省钱吧!这种发展出的肉体关系除了只须出卖色相,便成了,不必谈价码的。
我在回答混血儿俊男之前,先起身勾住昆汀先生的手臂,语言虽不通,但我以行动保住他的面子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