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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干什么?”这女人到底是何方妖孽?一下子羞涩得抵死不从,一下于又豪放得双手奉上,搞得他一头雾水,如坠五里雾之中。

  “没干什么啊!相公您说要做──那种事,我只是配合而已嘛!”她边说边笑,双手还不安分的在少儒的背上到处乱摸。

  虽然隔着两层衣服,少儒仍清楚的感觉到由背后所传来的温热以及腰下那股不熟悉的挺立。他霎时感到心慌意乱,着急的想从丽清的身上爬起来,却在拉扯间无意扯开她的衣襟,于是丽清胸前那一大片春光乍现。

  “啊!”

  “啊!”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尖叫。只不过丽清是急得拉好衣服遮掩,另一个却是无法自己的盯着那一片雪白看。

  “混蛋!”丽清羞得满脸通红,用手拉紧衣襟不放。

  “谁混蛋?我是你丈夫耶!别说是看你,就算是要同你圆房也是天经地义的事,鬼叫什么?!”可恶!他受的惊吓不比她少,她如此鬼吼鬼叫做啥?

  “那我们就来做嘛!”她也火大了,自个儿的清白之躯第一次被男人看见,不让她叫,难道要她骄傲的击鼓敲锣到处张扬?

  “谁要和你──”少儒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丽清柔弱无骨的身子便又挂回到他身上。

  这次的接触更具爆炸性,也更令他清楚的意识到女性的软玉温香。他难堪的发现,自己的下半身又有所反应,而丽清也发现了,她惊讶的看着他。

  “你……真的要我?”不是斗气,也不是玩乐,而是真的想要她。

  “笨蛋!谁会要你?!”他像被人烫着般的一把推开她。

  “你明明要的。”她好开心,他是真的在乎她。

  “你多疑了。”少儒不但感到难堪,一股闷气更是直冲脑门,他只想快点离开这里,离开这个扰乱他心思的绝艳女子。他看着丽清那一双有如晨雾的眼睛,在她的眼眸里反映出迷惘多情的自己。他被这个全然陌生的自己吓了一跳,倏然明白自己已成了眼前妖孽的俘虏。

  他感到一阵惊慌,只想火速的离开丽清冷静一下。

  “你要走了?”丽清难以克制那种失落的感觉。

  “回房睡觉。”通常他不会搭理一介女子的问话。完了!他是真的陷进去了。

  “你不是说要陪我──”

  “啰嗦!”少儒的意志几乎要被她那可怜兮兮的语调融化。

  “尹律枫会来哟!”为了阻止他的离去,只好对不起朋友了。

  少儒穷凶恶极的瞪了她一眼,随即用力的甩上房门。

  ※※※

  她嫁的是什么怪物?丽清愁眉苦脸的坐在大厅里叹息。除了尹律枫拜访她的那一天,他表现得像个丈夫以外,这十几天来,他又恢复成以往那副死样子,仿佛打从心底否定她这个人。无论她如何刺激他、惹怒他,他就是有办法保持微笑,相应不理。十足的“狐狸”模样,其不愧是“玉狐”,可见这个封号的的确确是他自个儿挣来的,不是抢来的。

  提到“抢”这个字,有谁能比袭人哥更清楚它该怎么写?只要是提到“清灵寨”,益州一带的百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帮抢匪以凶狠著称,传说中杀人不眨眼,什么都抢,唯独不抢女人。据说是因为现今的大当家嫌女人啰嗦,抢回来不好处理,干脆省了这麻烦。因此,举凡在益州一带碰上土匪,且携有家小的,莫不盼望遇上的是“清灵寨”,而非其他山寨,至少钱财被抢光了,还留有老婆小孩在。

  而传说中令人闻之丧胆、霸道无情的“清灵寨”大当家,就是丽清口中的袭人哥。在她的看法里,要说袭人哥“霸道”,那答案非常肯定,但要说他“无情”,她可要举起双手大喊“反对”。

  原因无它,就是他救了她。一个真正冷酷无情的男人不会去收留一个满身是血的小孩,更不会去供养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当年,他们自“吴将军府”那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逃出来时,所碰上的第一个人,就是眼神冷酷的袭人哥,以及站在他背后的那一票兄弟。所幸他们并未如外表那般骇人,反倒是十分同情他们的处境并加以收留。也因此丽清才能练就一身不凡的本领,因为“清灵寨”里到处卧虎藏龙,全住些退休的武林高手及其弟子兵,各家门派都有,看得自小跟随在将军父亲身旁习武的丽清,也不禁大感折服。

  益州一带的百姓总觉得莫名其妙,百思不解,为什么明明是个土匪窝,还取一个风雅之至的名字──“清灵寨”?难不成抢人这勾当真是又清高又灵秀?真想不通他们大当家到底在想什么?

  那是因为已过世的老当家有着异于常人的幽默感。除了将山寨取了一个山明水秀的雅名,他还将寨里的四位长老全改了名字,分别是“天佑”、“吾朝”、“永保”、“太平”。他的苦心没有白费。当今的皇上果真是个英君,若大唐往后的每位君主都能同他一般爱民,那永保大唐基业之千秋万世,亦指日可待。不过,大唐的百姓是否能有如此的福分,谁也不敢保证。只是这老当家怪异的行径令人感到怀疑,他这颗如此“爱国”的心,好像跟他的行径有点串不起来?

  现今的大当家在益州一带是个家喻户晓的人物。传说他武功之高,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甚至还有不少人绘声绘影,他从不走路,直接用飞的。更有人讹传,他根本不须露面,就能以内力将远在百里之外的敌人击毙。这些当然是假的,丽清愈想愈好笑。袭人哥的武功很好是铁一般的事实,但若想达到传说中的境界,恐怕得练到死为止。哪来那么多的穿凿附会?还不都是那些吃饱饭没事干,跑到山中探险被抢的公子哥儿传出来的谣言。起初,打那些公子哥儿几拳,他们便说成骨头被拆得一根不剩。后来呢?大伙儿决定索性让谣言更夸大,几拳外加几脚,踹得那些公子哥儿全部发誓,他们碰上了一群惨无人道的抢匪,打得他们吐血残废,血流成河。带头的袭人哥更是被描绘成吃人不吐骨头的混世魔王。就这样,一切莫须有的罪名全落在他一个人身上。他倒也看得开,甚至乐得很,大笑的说,不有点恶名怎么对得起山贼这称呼?这是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而今,这些真性情的弟兄即将来到京城与她会面。根据袭人哥差来的消息,他们是走剑南道,再经山南西道直奔京城,边走边抢,好不惬意。“太平”长老还在信中附注:小娃儿,太平爷爷给你抢了一个漂亮的玉镯子,颜色很透彻,跟你随身带着的玉佩很相配。多么棒的老爷爷啊!丽清在心中默默的感谢着。她喜欢少儒这个阴阳怪气的美男子,在山寨里早已是个公开的秘密。甚至有不少弟兄,每每赖着她,死跟到京城偷看她暗恋的对象到底是啥货色,竟有办法教丽清忽略大当家绝无仅有的英俊面容,唯独钟情于他。

  “我说泯清,”为了她的安全,寨里的兄弟只要一出山全用她的化名叫她。那些记性不好的弟兄,早早就让袭人哥那一道冷冽的眼神给吓得猛敲头颅,死命的背。说话的是从小跟在她屁股后跑的逸亭,也是追她最勤的人。“你的眼光也未免太奇怪了吧?”他当真是百思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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