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时,苦的还是大家,办公室的维修费用可不便宜,总不能叫梦雨涵付吧!
他掏钱给小陈并交代。“去买早餐,顺便连梦雨涵的那份一起买。”他很细心,这小女孩一定饥肠辘辘很久了,看她蓬头垢面的,也许,该让她先洗个澡。
洗澡?那还得帮她买衣服换。
唉!真是大问题,但是,宋耀不会有怨言,他直觉相信这小女孩需要他帮助。
不一会儿,小陈便提了许多热腾腾的中式早餐回来。
他弯下腰来,轻拍梦雨涵,试图叫醒她。“梦雨涵,哥哥带早餐回来了,你要起来吃,不能一直睡,不然,你会长不大的。”
可是,她一动也不动。
这样行吗?
如果继续让她睡,都不进食,万一……一个不祥的念头直窜入宋耀神经,她会不会一睡不起,就在睡梦中去世?
不!“雨涵!”他用力拍她的背,突然她睁开双眼,表情极为痛苦。他打到她背上的伤了,只是宋耀并不知道。
“你醒了,太好了!”他大吁了口气,有股莫名的轻松之感。
“你一定饿坏了,先吃点东西,嗯!”他把饭团放在她面前。
但雨涵并没有伸手接受,她害怕,只要吃上一口,眼前这位哥哥就会像继父一样狠狠地揍她!
他读出她眼中的恐惧,极尽柔声道:“放心!这是免费的,你不用付钱。”见她仍不敢动,便笑着说:“这样吧!我们一起吃好不好?”
为表明自己的真心,他先咬一口饭团,津津有味地咀嚼着,这对雨涵可是极强烈的诱惑,但是,她真的可以吃吗?盯着眼前俊帅的脸庞,是那么和善又充满鼓励,终于——
她不记得有多久没进食了,一下全失控,狼吞虎咽地扫尽眼前的食物,最后还用黑漆漆的手抓着唯一剩下的蛋饼猛塞,活像个非洲难民。
堪称亚洲四小龙的台湾也有“非洲难民”?想来可悲啊!
冷不防地,她好似噎到了,颜面惨白,一仰头又急俯首,将所吃的东西全数吐泄出来。
这还不打紧,吐完了早餐,紧接着竟呕出了一滩血。
宋耀震惊万分,不假思索地以外套里住她,扛抱起来,直往医院冲去。
※※※
在急诊室抢救了一、两个小时,医师终于出来了。
“谁是她的父亲?”
“她父亲不在这里,我是警察。”宋耀拿出证件。“她有前科,登记在案。”
“请随我来。”医师走进加护病房。
望着俯卧着的梦雨涵,宋耀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受到极严重的凌虐,从她的背伤及脚伤来研判,至少是五公分粗的木棍吧!还有身上一处处灼烫伤……”医生摇头叹息。“真服了这小女孩,旧痕加新伤,她是怎么忍下来的,实在太残暴了,还把她打到胃出血,由于急速进食,就造成严重呕吐,甚至连鲜血也——”他实在是心酸。“那个人,真是惨无人道。”
宋耀内心悲愤交加。“好!谢谢你,医生,我会照顾她的。”他岂能弃她于不顾?
“记住,她必须好好调养身子,先吃些流质的食物……”医生再三嘱咐后才离去。
宋耀坐在一旁,凝视这名孤苦无依的小女孩。
她面容姣好,是个可爱的女孩,是谁这么狠毒?他一定要调查清楚!
许久,雨涵睁开迷蒙双眼,她眼干中满是恐惧,宋耀握住她的小手说:“别怕,这里是医院,你受了重伤,需要疗养,放心的住下,有我在,坏人不敢来的。”
“我……不……要……回……家。”她虚弱地说,但只见唇形不见声。
“好!不回家,不回家!”宋耀轻拍她的肩膀安抚着。
当梦雨涵再度合上双眼,宋耀眉头紧蹙自忖着,她说不出声音,难道真是个哑吧?唉……这对她太不公平了。
※※※
他回警局,在会议上提出此案。
“你要如何做?宋警官。”胡局长问。
“查出背后这个变态狂,一定要将他绳之以法。”宋耀愤怒地握紧双拳道。
“唉!”胡局长一声感叹道。“像这种受虐孩童,凶手往往是自己的父母。我看过梦雨涵的资料,她的生父已亡,生母也于年前去世,若猜测无误的话,她继父应该是罪魁祸首。”
“不过——”另一位警员发言。“他继父梦宇却控告她纵火,甚至害他毁容。他还直说:梦雨涵是疯子!”
胡局长沈默半晌,然后经验老道地说:“我们揣测一种情况,比如:这小女孩受不了继父的拳打脚踢,她讨厌继父,恨透这个家,在身心饱受凌虐,忍无可忍之下,放火烧了房子。”室内一片静寂。“当然,我只是假设。”
但这却是事实!
宋耀垂着头,相当痛心。这是病态社会中的一个真实窗口。有谁能为这小女孩伸冤?
他欠起身,大步向外走。
胡局长突然叫住他。“宋耀,你要去哪?”
“抓梦宇。”他咬牙道。
“不可意气用事,你有证据吗?”胡局长起身指责。“我们警察办案,讲求的是真凭实据。”
“真凭实据?”宋耀反驳。“有很多沈冤,就因为没有真凭实据而让真凶逍遥法外,这就是身为人民的保母,自称是正义使者的我们该做的吗?说穿了,只是怕事的——瘪三!”
“是的,我们是瘪三。”胡局长感慨万分,令在场所有的人愕然。
“学校那套理想,与现实是迥然不同的。”胡局长叹口气,颓丧地跌回椅上。
“人有很多无奈,梦雨涵就是一例,无论如何,她放火烧屋是事实,这社会总是不看前因,只看后果。”
宋耀一时无言以对。
“我想,最实际、最一劳永逸的办法是,替她找个收养家庭,趁她继父现在受伤住院,无能力扶养她,我们有权力逼迫社会局替她另觅收养人。”胡局长如此计划道。“这样,会不会比较好?”
大家不发一语,心底却也认同。
“这案子,谁愿意“多”费心力负责?”
宋耀举手。
众人又诧异无比。
倒不是因为宋耀自愿,平日,他本来就是热心公益的大好人,只是——
不近女色的他,私下常被嘲笑为“宋太监”,此次对这素昧平生的小女孩却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怀,不免令大伙颇感疑惑。
唯宋耀一脸凛然,毫不理会众人的目光,他只知道,今天他若不帮这小女孩洗刷冤情,恐怕再也没人帮她了。
※※※
宋耀破例约了胡晓红。
她是胡局长的掌上明珠,虽相貌平凡,但也是书卷气质浓厚,具有涵养的高贵女子。她对宋耀一直是一往情深,只是被笑称“太监”的宋耀,未曾假以颜色,此约会倒是破天荒的“大新闻”。
宋耀是透过胡局长邀约晓红的,他压根儿不会主动打电话给女孩,一向视他为手下爱将的胡局长自然是连连称好,果真得此乘龙快婿,足矣。
他在百货公司前等晓红,换下警官制服的他,一身休闲装,更显高大帅气,英姿勃发,不知迷死多少女子。
晓红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打扮自己,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她希望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呈现在她心爱的男人眼前。
当然,中等美人经过一番精雕玉琢,也颇具迷人风韵的,可惜在宋耀眼中,女人都是一个样,没啥差别。
“走吧!”他自顾走在前头,毫不体恤及关心。“陪我逛逛百货公司的玩具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