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托这门课的福,芷嫣因此阴错阳差外加莫名其妙地变成了大哥的女朋友,从此也“误上贼船”,变成了蓝家的“煮饭婆”,和大哥在厨房里“同甘共苦”。
想到这里,芙菱又道:“我们昨天熬到天亮才写完,难道你舍得让芷嫣再熬一夜?”她动之以情。
“别想耍赖,是你连累了芷嫣还敢说。”蓝仲勋肃着一张脸,不管平常如何疼她,只要牵涉到课业方面,他就很有原则。
“没关系,我白天已经睡饱了。”芷嫣夹在两兄妹中柔声道。“走啦,如果我们动作快一点,也许很快就可以赶出来了。”她拉着芙菱进房。
“啊,对了,二哥人呢?”芙菱靠在房门边探头问道,也许可以把二哥一起拖去帮她赶报告。
“说是有朋友从美国回来,要帮忙他找房子,所以不回来吃饭了。”蓝仲勋走进厨房里。
“从美国回来……”芙菱喃喃自语,脑海里突然蹦进沈彻高大的身影。
可恶,自从遇到他后,就没发生一件好事……芙菱用力甩甩头,企图赶走那张恼人的嘻皮笑脸。
她关上房门,连带地将沈彻杜绝在她的思绪之外。
还是报告赶出来比较重要!
※ ※ ※
她发现睡眠对她来讲才是最重要的。
经过一夜的苦战,她们两人在破晓时分终于将报告赶了出来。到目前为此,芙菱已经整整两天没睡,这对嗜睡如命的她而言,无疑是项奇迹,也是创举。
她随意用手扒了下自己的一头乱发,顶着可怕的千年黑眼圈走出房门。
“你们在干么?”芙菱眨眨眼,看向客厅里扭成一团的两个大男人,他们似乎正在抢夺一样东西。
“芙菱,昨天有人送花给你,你怎么没告诉大哥?”蓝仲勋活像个怕女儿被拐跑的老妈似的,紧张兮兮。
“真的吗?”芷嫣揉着眼睛从芙菱房里走出来。“你为什么也没告诉我?”
“什么花?我不知道啊!”芙菱慵懒道,已开始进攻桌上备好的早餐,睡眠严重缺乏的情况下,至少也要先把肚子填饱。
“少来了,这种事有什么好隐瞒的?我们又不会笑你!”蓝仲达凑上前来,一脸暧昧,拿着先前被两人抢得快烂掉的报纸在她面前晃来晃去。
熬了一夜,她的眼睛都快痛死了,根本不想再看到任何有字的东西。就在她要推开报纸的剎那,她触目惊心地瞥见一个足以令她吐出早餐的画面。
她一把抢过报纸,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天啊,她真想死!她竟然……和他—那个自大的沈彻,又一起上报了。
芙菱死盯报上那幅照片,是昨天在体育馆被拍的,而且还把她拍得好丑。
“这写的是什么东西啊!‘篮球明星沈彻诚心道歉,工读小妹欣然接受’,拜托,我明明就是皱着眉头,怎么说我是欣然接受?这些记者的眼睛有问题吗?”她指着报纸不平道。“上面竟然还说我因此变成了沈彻的忠实球迷,这根本就是睁眼说瞎话嘛!”白痴才会相信什么“诚心道歉”的鬼话,哪有人道歉还会带着大批的记者,分明就是借机宣传!
“可是说真的,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送花给芙菱耶!”芷嫣仔细打量照片上的沈彻,说道:“其实我觉得他长得挺帅的,身材又够高……”
“长得帅是他家的事,只看外在是不可靠的。”蓝仲勋一把揽过芷嫣在身侧,并在她嘴里塞了一口荷包蛋,展现少见的醋意。
芷嫣忍不住笑道:“像我就不小心找到个内在外在都可靠的。”
“不过,至少咱们家小妹也是有行情的,我原以为她已经滞销了呢!”蓝仲达对着蓝仲勋说道,笑咪咪的脸暗藏玄机。他老是会嘲笑她已过“大三拉警报”的年龄,现在是“大四没人要”了。
“你想,这个叫沈彻的会不会是对芙菱有意思!不然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地向她道歉?”蓝仲勋慎重道。
芙菱今年已经二十二岁了,却还未见过有男孩子追求,如果说他这个做大哥的从不紧张,那是骗人的。如今真的出现异性送花给芙菱,他反而开始担心起来。
“事情才不是那样!”芙菱强调自己的立场,严重的睡眠不足,使她的心情更加恶劣到了极点。“我昨天明明当着所有记者的面骂他,还把花丢还给他了,可恶,报上竟然一个字都没提。”根本就是欺骗世人的行为。
“你真的把花丢回给沈彻?”蓝仲达挑眉道,一脸好象快笑出来的样子。
“当然。”芙菱骄傲地像只孔雀,随即又像只气唬唬的老母鸡,忿忿道。“早知道报纸会这样乱写,我就应该把花直接砸在他脸上,以报他害我流鼻血的仇。”
“女孩子讲话不要这么粗鲁,以后若嫁不出去找怎么向死去的爸妈交代?”蓝仲勋语重心长,身为一家之长,他有责任为妹妹觅个好夫婿。
“那我就赖着大哥一辈子,只要芷嫣不介意就行了,对不对?”芙菱对着芷嫣赖皮一笑。“而且我又不会煮饭,难道你们忍心看我嫁过去,被婆婆念、被老公嫌吗?”
“说得也是……”芷嫣点头同意,嫁人固然要紧,芙菱的幸福也是很重要的。
“放心啦!会在意这种事的人,倒贴他一百万……哦不!就算是一千万,他也未必会愿意娶你回家。”蓝仲达笑得很夸张,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
蓝仲勋敲他一记,训道:“别把小妹说得这么不值钱。会欣赏小妹的男人,才是好男人,其它的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听到大哥发出正义之声,芙菱和芷嫣在一旁点头如捣蒜。
“基本上,要找到能够忍受像小妹如此懒惰的人,还真不容易,不过我恰巧认识三个。”蓝仲达跩道。
“谁?说来听听。”蓝仲勋问道,也忍不住好奇的心。
“一个死了,一个还没出生。”
她就知过会有这种答案!芙菱朝蓝仲达做了个鬼脸;但蓝仲勋仍正经八百地追问道:“那另外一个呢?”
“就是你呀!”蓝仲达哈哈大笑,大哥就是把芙菱照顾得太无微不至,才会养成她这么懒惰的性格。
他的玩笑显然没有引起共鸣,在座三人同时赏了他一记大白眼,但蓝仲达还是犹自笑得好开心。
半晌,蓝仲勋突然开口转移话题道:“啊,对了,芙菱,我后天要下南部开研讨会,可能会顺便带芷嫣回家……”
“什么?不会吧!”芙菱拍着胸部,差点被吐司噎死。“那我怎么办﹖你们不能丢下我啊!我会饿死的。”
“有仲达在,而且我会把一星期的食物都准备好,放在冰箱里,你只要用微波炉热一下就行了。”蓝仲勋道,他也怕她一个人在家。
芙菱哭丧着脸,好象世界末日要来似的。
“芙菱可以跟我们一起下去啊!”芷嫣提议道。
芙菱恍若遇到救星般,眼中闪着明亮的光辉。
“大哥和芷嫣难得有时间独处,你还要跟去当超级电灯泡,不如乖乖待在家里陪我打电动玩具,我还会负责煮饭给你吃。”
芙菱以怀疑的眼神盯着蓝仲达,她从来都不敢奢望他会煮东西给她吃,他跟她一样懒;再加上二哥自营征信社,是个私家侦探,每天在家时间不固定,靠他吃饭她可能会先饿死。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二哥说的话颇有几分道理,大哥和芷嫣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其它的时间大多在厨房里度过,难得大哥要下南部去拜见岳父岳母,她跟去就显得有些碍手碍脚了,再加上芷嫣家里亲戚众多,而她一向又很讨厌交际应酬,所以,为了免除麻烦,她应该还是选择待在家里和一堆微波食物为伍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