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医院时,他正好下班,她冲动地约他一起吃宵夜,他居然也答应了。
吃完后,他坚持送她回去,两人一路漫步在寂静的月色下。
“你什么时候知道我是你学妹?”
他停下脚步,用一种奇怪的表情望着她。
“本来就知道?”不会吧?毕竟她不是怕的直属学妹,不同科系,又不同教学大楼,一所学校那么大,更是八百年碰不到一次。
他淡淡地回答她。“略有印象。”
““略”到什么程度?”
“校园里见过几次,还有跨年晚会。”顿了顿,他补充:“你很亮眼。”
哇哩咧,还真的咧!她怎么都没印象?
“这句话很没诚意。”她闷闷地道。金光闪闪的风云人物口中说“她亮眼”,怎不觉得讽刺十足?
不过很受用就是了。
送她回到宿舍,她不晓得哪根筋不对,突然喊道:“任牧禹!”
“嗯?”
“明天早上,陪我看日出,好吗?”好栏的借口,烂到连她都想唾弃自己。
天晓得,她八百年没看过日出了,早上没课时,她通常是让太阳晒到屁股快着火才爬出巢外觅食。
他沉吟了一下,不晓得是真的为难,还是拒绝的表面功夫,然后她听到他说:
“恐怕不行,早上有个手术,我必须要到,可能会来不及。”
“那,淡水夕阳很美,我一直想……”
“改天,好吗?我明天行程很满,真的走不开。”他口气很抱歉。
再说下去,会变成看夜景了。她脸皮不够厚,禁不起一磨再磨。
很明显了,不是吗?
他拒绝了她。
不需明说,她不笨,听得出这种婉转的暗示。
才刚萌芽的爱苗,硬生生的连根拔起,她一整晚难过得整晚失眠。
隔天,她打定主意,埋葬不被欢迎的初生情愫,去医院时,也刻意避开他的值班时段,减少碰面机会,免得一见到他又想入非非,心术不正。
本来就是任牧禹忠实爱慕者的室友,出院后对他更是迷恋不已,成日任牧禹长、任牧禹短的,说他有多体贴细心、脾气温和,对病人有耐心、又有爱心极了……
看吧,他果然对所有人都好得没得挑,是她想太多了,才会白痴地以为他对她多少有一点点不同。
自作多情,活该啦!
但是人在倒楣时,真的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
她又一次印证了这句话。
最近天气不稳定,一不小心,患了点小感冒,她铁齿地不当一回事,想等它自然痊愈;从小就是健康宝宝的她,这招一向有效。
但是她不晓得失恋连身体的免疫系统都会受影响,小感冒拖到昏昏欲睡、鼻水直流、外加发烧“失声”,眼看是拗不过去了,只好认命地去看医生。
原本只是想到附近诊所拿点药回来,没想到过马路时,白目司机眼睛放在口袋里,害她为了避开他,摔跌在马路上,最不爽的是──她、扭、伤、脚、了!
她今年一定犯太岁,才会诸事不顺。
这下可好,寸步难行了。
顺手招了辆计程车,为了省钱,只好到最近的一家医院,而,那可能得冒着碰到任牧禹的可能性。
她已经很努力在避免与他碰面了,没想到会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发誓,她真的不是存心卑鄙地要来博取他的同情,但还是看到了他皱着眉头的模样。
“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不怎么美妙,你用不着一副生不如死的表情。”唉,真糟糕,连声音都像垂死鸭子的悲歌。
“Miss张,麻烦挂内科王医师的诊,她是我朋友。”他直接由她手中抽走健保卡,交代起来。
什么态度!好歹也理她一下吧?有够藐视人。
看完诊,刚好听到前头的他低声交代:“我先送朋友回去。”
她假装没听到,快步离开──虽然胺着脚快不起来,可好歹她尽力了。
“心影!”
咦?喊她吗?
她还是很想继续假装失聪状态,可是那句呼唤──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喊得还挺顺口的嘛,而且该死地──好听极了!
“我送你回去。”
“谢了,我没残废。”
“是没残废,只是发烧三十八度半外加跌伤骨模。”他附加说明。
她听得咬牙切齿。
“呵呵!”女人最擅长的绝技之一,就是笑里藏刀。“当医生的都像你这么闲吗?”
“我只是实习医生。”他认真纠正。
那不是重点好不好?她简直想昏倒了。
“好,那“未来”的医生也没义务对病人服务到家吧?”
“是没有,但我们是朋友,关心朋友是应该的吧?”
真的是她讲一句,他项一句耶!
“谁理你啊!”
“我不放心。”他低低地,送出这一句。
她瞪着他,再也说不出话来。
混蛋男人,别滥用你的同情心好不好?这会让我愈陷愈深耶!不喜欢人家就不要让我胡思乱想嘛!
“脚还痛吗?要不要我抱你?”
“有人想练臂力,我怎好太不识相?”本是随口应应,没想到他还当真俐落地将她打横抱起。
她目瞪口呆。
飞走的两魂六魄,直到他将她送回宿舍门口都还找不回来。
“三餐饭后感冒药要记得吃,脚上的伤两天要回医院换一次药,我把手机号码留给你,有事就call我,知道吗?”说完,比起她的手写下一串数字。
“快点好起来,看看哪一天有空,不管你想看日出还是夕阳,找陪你。”
她冉一次肯定,这人心肠有够软,想倒追他的女人,用苦肉计绝对奏效。
但她不是花痴,她拒绝用毫无人格、丢人现眼的方式来钓男人。
“要看也不是和你看啦!”她用力抽回手。
这和小朋友乖乖吃药,给你一根棒棒糖有什么差别?
有够羞耻!
好吧,她是可耻。
事实胜于雄辩,从日出到夕阳,再由淡水到阳明山的夜景,厮混了一整天之后,她为自己的沉醉忘返而羞愧不已。
活了十九年,现在才知道自己是这么没原则的人。
看来,她低估了自己对他的痴迷。
“你的脚还没完全好,明天记得要再来换药。”
送她回去时,一句破坏气氛的话,完全敲碎她的自我陶醉,教她泄气得无言以对。
好一根棒棒糖啊!
该死的任牧禹,他非得这么有爱心,时时不忘悬壶济世的伟大理念吗?
说归说,每次唾弃完自己后,对他的迷恋却更加无法自拔。
他与她,突然熟了起来。
就是三天两头可以约了一起吃碗米粉汤,逛逛夜市,再聊聊近日琐事的那种交情。
她神通广大地弄末了他的值班表,为了陪她吃早餐,她调了闹钟,在清晨六点钟痛苦万分地拿牙签撑住眼皮,然后拨电话给他,用最甜美的声音说:“我今天要随堂考,起来抱抱佛脚,你呢?还在睡?”
“这么巧?我今天上早班。”
巧个鬼!我牙签快撑断了!
“哦。可是人家肚子好饿,没心情K书耶!”恶!她觉得自己好假!
然后,她听到了他的轻笑声。“你想吃什么?我过去陪你吃。”
“永和的烧饼豆浆吧!”她随口说。只要陪她共享早餐的是他,石头她都照吞!
“好,你等我。”
这样的“巧合”多了,只要他值早班,就会在大清早陪她吃早餐,而且每回都是没创意的烧饼豆浆,害她从今以后,谁敢在她面前提到豆浆或烧饼她就翻脸,偏偏面对他,只敢含泪而吞,吭都不敢吭一声,谁教她自己说爱吃烧饼豆浆,为了暗恋的男人,吃到想吐都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