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忖着,他更是心生自责。
“哼,你还敢说!”说来就不禁有气,就算存心遗弃她,好歹也挑个良民善户吧,这样她在逃跑时,也不会差点连命都丢了。
“怎么回事?”
“你为什么将我遗弃给那种丧尽天良的人?”
丧尽天良?
“你是说余大婶他们?”
“对,没错,就是他们;呸,那对夫妇还真不是普通的恶人。”鼻心的湿濡早在不知何时便已淌到了衣襟,可她不以为意,粗鲁的以袖管拭去鲜红的液体,再埋怨。“那天我不是跟你说了?”
“你有吗?”
“怎会没有?我喊得喉咙都差点破了,拼了命的要告诉你这件事,结果呢,你丢下我,跑得像是怕又会被我这个瘟神缠上似的,连阵烟都没有扬起。”沈桐愈说愈气。“你知道吗?原来余大婶她打一开始就想将我卖进窑子里换银两,说到她那男人就更恶劣,他竟然还想侵犯我呢。”若不是她搏命逃出,恐怕……
“他们……”
“你以为我骗你呀?我第一眼就瞧出他们不是好人,谁像你视人不清,好人坏人分不清,真是白活了这么多年。
“我……你……那你……”惊骇过甚,于应琅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他真的没听见小桐的呼喊呀,那时,他只急着离开,想借着行为以更坚定自己的决心……天哪,他竟然真的对人心判断错误?!
“他们对我凶、对我狠的时候你又不在,我好怕呀。”她边说边跺脚宣泄心中怨恨,想到那几天所遭受的恐慌与不安,不禁又倚回他怀里窝着,热泪直流。“为什么要将我留下来?我只是想跟在你身边而已呀!”
“小桐……”他叹着,胸口在抽痛。
挣扎了几天,满心后悔的他曾回去找过她;小桐不知道的是,他终究是回头寻她,可一脸遗憾的余大婶说她早在第二天就逃了。
逃了!
当时,他的世界像是垮了,让他足足颓废了好几天,只怨自己的决定错误,却没料到原来其中竟另有内幕……
老天,他无法原谅自己!
“难道你真的视我为瘟神?”沈桐噙泪的眼汪汪的凝望他。“是不是?”
“别这样说自己。”
“不是吗?不是这样子的吗?”气不过,一双小拳头狠狠的击到他胸口。“要不,你为何要遗弃我?”
“将你留下,并非是遗弃。”
“不是?那是什么?你说呀。”
“是……我要你过平平顺顺的生活,别再跟着我过餐风露宿的生活。”心魂的激荡甫定,他又拾回往日的偏执。
“可是我愿意跟着你餐风露宿呀。”
“但我不愿意见你吃苦。”
“可是……”
“况且我要去的地方,不是你可以去的。”生死有命,他早就认了,也早已不强求太多,更何况,阎王老爷何时会收了他的命,至今未卜,他又怎堪拖着青春年华的她一块儿受此煎熬呢?
无论小桐是男是女,他只要她平安快乐,别无所求;这次,他会更谨慎的为她挑个好人家留下,例如,此刻站在几步远,拿一双怒眸死瞪着他的公子哥儿。
不管他是谁,显而易见的是,他对小桐有着绝对的独占与保护欲。
“有什么地方是你能去而我不能去的?”老是来这么招幌的招术想撇开她,她怎能服气呀?
“听我的劝,别再跟着我。”
“可是不跟着你,我也没有地方可去了。”她说得委屈,伸手再拭净鼻血,却拭不断急流的泪水。
“他呢?”捺着心知肚明的嫉妒,他轻喃,眼神轻抛,将她掺着疑惑的视线带到朱保永的方向。
“谁……噢,他呀!”
“对,瞧他的模样,这位公子一定手握莫大的权势吧?有他照顾你,你的未来将是无虑的。”
顿然哑口,好半晌,沈桐强迫自己狠心将朱保永对她的百般善待一言以蔽之。
“他对我是很好,可是,我只想跟着你远走高飞。”
“不,你不能。今天能再见到你,我已经心满意足了。”伸指抬起她的下颔,他轻声细语。“以后,你就跟着他吧,对你来说,这是最好的安排了。”他又叹了叹。“你懂吗?”
“不懂,不懂,我不懂。”她不想懂呀。“我只知道,我要跟着你,往后的日子,我跟定你了。”不由分说的将双臂又揽上他的腰,紧紧紧紧,片刻也不愿放松。
“小桐!”他又叹气了。
“别再随便将我丢给别人好吗?这辈子,我赖定你了。”
下意识地拥紧怀中的身子,于应琅慢慢的阖上已然湿润的黑眸,不再言语。
这一幕,当真让杵在一旁默不吭气的朱保永咬崩了一口大白牙!
虽然早有所感,当小桐真遇到于应琅时,画面绝对不会是他所乐见的。
可真到了这一刻,眼睁睁的看着她又气又恼、又哭又笑的赖在于应琅怀里,迭迭吼出教人恶梦连连的遭遇,像见到了亲人般热络且毫无保留的将身子粘腻在姓于的身上,这狂放的行径压根就不像这段日子对他冷嘲热讽的她,甚至,自救了她后,她始终未曾给他半点好脸色瞧过……
可恶,这女人明明知道他的心意,却弃之不理,不但在他面前不知羞的跟别的男人搂搂抱抱,更口口声声说跟定了对方……这个对方却不是他朱保永,而是那个“谁”!
他这个呆子费尽心思要属下替她打探行踪的情敌!
可恶!
“他不知道你是个大姑娘。”堵住沈桐的去路,朱保永说得咬牙切齿。
这辈子没遭人这般忽视过他的存在,他已经郁卒一整天了。
“谁?”
“于应琅。”他语带指控,怒气逼人。“他根本就不知道你是女的。”
“那又怎样?”倏地挑眉,她无所谓的耸耸肩。
“那又怎样?那又怎样?”他怪吼着。“他带着你一块儿走,又二话不说的将你留给一对丧心病狂的夫妇,可见他压根就对你没意思,你还这么一心一意的追在他身后?”她的牵肠挂肚竟让他起了嫉妒。
生平,从未曾嫉妒过任何人,因为没此必要,可这回,他竟嫉妒起一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男人!
“谁说阿琅他对我没意思?”
“我说的。”
“啐,你是没长眼睛?没瞧见阿琅见到我时那惊喜交加的神情吗?”更别提他失了自制的将她紧紧的拥在怀中哩。
“谁没长眼睛?不识女红妆的呆瓜是他,可不是我噢。”她替他辩护,他更是怒火中烧。
“谁说他是呆瓜来着?”憨骂她的心上人,哼,光这一点,就休想她会——更——加——喜——欢——他——了。“一开始是他看错眼,后来,是我贪方便,蓄意伪装成男人,他当然就更难看穿啦。”
“可是我一眼就瞧清你的性别了。”嘴角一撇,他振振有词的为自己争取加分。
“哼哼,你少得意了,如果不是因为我受了伤,又恰巧被你所救,恐怕,你自己也是个大呆瓜呢。”
“胡说,就算你没受伤,我也可以一眼就瞧出你是男是女。”
“你清一清脑袋行吗?如果我没受伤,可能根本就不会遇见你。”
“你才没想清楚呢,既然我们有缘,一定会相遇的。”
“啧,没想到你真这么固执,算啦,不跟你扯了。”见他不让开,她索性自己绕路而行。
“你想去找他?”
“那是当然,不多陪陪我的心上人,难不成要将时间浪费在你身上?”笑得甜蜜动人,她像是脚下踩了云朵,飘飘然的往于应琅租的房舍走去,完全将他那么大个人抛在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