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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嘴能吐出象牙都能赚两回了。」狗表演吐象牙,吐出的象牙雕成工艺品一样能卖钱,一举两得。

  「犀儿……」这小丫头就会破坏气氛,他无可奈何的轻唤,眼中是浓得化不开的无奈和宠溺,对她,他向来只能让着。

  司徒风绝的童年可以说过得悲惨无比,大哥没出事前,身为王府世子不得离京,因此才六岁的他被父王扔到温州城,跟风震恶学武、学谋略、学兵法,学各种阴人暗招。

  被迫收徒的风震恶气得脸发黑,便把小徒弟当牲口操练,每日天未亮先挑水,挑完水蹲马步,马步蹲完挥拳一千下,而后跑步、扛石头、捎沙袋、拉弓、骑射……如此重覆了两年,当师父的才肯教徒弟心法和剑术,一天十二个时辰,他足足有八个时辰在练功,另抽一个时辰读书、背兵法,排兵布阵,五行八卦。

  也算有天分的司徒风绝没几年就学成剑法,可是没得到师父的赞扬,反而又被丢回京城找他亲爹去。

  后来的几年他是京城、温州两边跑,那时他已和风灵犀定下亲事,所以他不是来探望师父,而是念着小娘子,巴不得把人拴在裤腰带上带着走,时时都能见着人。

  只是有一日,代替父亲出征的世子爷司徒风华满身是血被抬回来了,昏迷了三个月才清醒,而后他的双腿废了,坐在轮椅上被人当笑话看。

  后续两、三年司徒风绝接替兄长带领二十万靖字军,长期待在军营里无法离开,直到弟弟司徒风琰来接手,他才赶紧下聘,定下婚期,将打小守到大的未婚妻娶进门。

  「嘘!别吵,打得正起劲,错过可惜。」风灵犀对感情事懵懵懂懂,虽然对她的亲昵又害羞又喜欢,却没深刻体悟他话中情愫,只顾着看热闹,有人耍猴戏给她看,不看白不看,她正闲得慌。

  看着眼前的一场混战,司徒风绝脸色微微一沉,「能说说是怎么回事吗?」

  十之八九是她搞得鬼,没别人了。

  风灵犀眼一睁圆,显得很无辜,「我是清白的。」

  他一抹脸,无奈地说:「你敢说和你毫无关连?」

  「真的没关系啊,不过就是场切磋嘛,哪有什么?不打怎么看出彼此的实力,你不觉得他们越打感情越好吗?」俗话说不打不相识,这也是拉近距离的方式。

  「在我看来好似要打出不死不休的仇恨。」

  再打下去,不死几个人是停不下来,打得都红眼了,瞧瞧那个十三金鹰卫之首一剑刺向仇雷左肩,当下血流如注,这十三金鹰卫个个下手凶残,颇有岳父的精髓……

  「那是你的人太不济了,平日训练太松散了,你瞧金鹰卫们多勇猛,智勇双全,一出手便能看出什么叫高手。」说得眉飞色舞的风灵犀一脸得色,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明知风灵犀是在狡辩,司徒风绝却不得不承认有理,恨铁不成钢的瞪着居于下风的仇雷等人。

  风灵闻黑着脸靠近,「咳咳!你们两个躲在这里干什么,等着看他们都死光了吗?」还真沉得住气呀!

  「大哥……」啊!夜路走多了,撞鬼。

  「大舅兄?」又来坏事,大舅兄是有千里眼吗?

  旁边的风灵凌上前要把司徒风绝的贼手拔开,「分开、分开,男女授受不亲,你这只该死的手往哪搁,要我动手剁了吗?」

  才一错眼就拐骗了他妹妹,这本事叫人不敢小觑。

  「二哥……」风灵犀娇声一喊。

  「二舅兄,我与犀儿毕竟是夫妻……」司徒风绝死活不放,还想抗辩。

  面有怒色的风灵闻、风灵凌同时指向打得不可开交的众人,如雷似的大吼,「还不叫他们住手,自己人打自己是嫌命太长吗?」

  「大哥、二哥,要不你们也去掺一脚?」眼中黠色一闪,风灵犀一手一人将哥哥推入打斗中……

  第四章 行船途中遇劫杀(1)

  「……来,喝酒!」

  「呃!干……干杯,不醉不归……」

  「喝就喝!谁怕谁,不见底不是男人!」

  「好,干了,哪个慢了是孙子!」

  「成!没问题,喝酒我祖宗,我认了第二,谁……谁敢称第一……我……酒王……」说完,他咚的一声,往甲板上一倒。

  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第三个……接二连三的,不断有咚咚咚的重物落地声,一个又一个因饮酒过量而倒地不起,一船的醉汉叫人好笑又好气。

  在风家两位爷加入激战后,本来打起来的王府护卫和金鹰卫们总算意识到事情闹大了,风灵犀此时出面,提议大家一醉方休,一笑泯恩仇,还主动提供了陪嫁的美酒。

  可是谁也没料到,女儿红酒烈如火,一入喉先是甘冽醇净,忍不住多喝两口,一会儿后劲上来了,那股烈念入喉头,像是一把火在烧着,还带着淡淡桃花香。

  可遇不可得的好酒呀!

  这是温颜在小女儿出生时亲手酿的桃花酒,就埋在桃花树下,一镍子桃花酒埋在一棵桃树下,等女儿出嫁日再挖出来给她陪嫁,一共一百零八坛。

  夫妻俩一口也没喝,全给了女儿当嫁妆,放在舱底,这是为人父母的心意,希望女儿婚姻美满、诸事顺心,如同桃花酒越陈越醇,每一口都辣上心口。

  谁知风灵犀也没喝上,反而拿来消弭一场争端,不过也正如她所说不打不相识,这一架倒是打出感情了,称兄道弟的不分你我,你敬我一杯,我干你一杯,有来有往一杯接一杯下肚,没人想过喝酒误事,先干完这杯再说。

  只是隔天的宿醉呀!那可就精采了,一个个原本轻功草上飞的家伙面色难看,铁青着一张脸像晕船似的,站都站不稳的摇摇晃晃,扶着有小人儿钻来钻去的脑子瓜子喊头疼,喝了醒酒汤后,晕眩和头痛欲裂的情况才有所改善。

  问他们还敢喝吗?这些喝酒如喝水的英雄好汉如惊弓之鸟,摇头摇得比谁都快,再三保证再也不喝了,一次就够受。

  十几年的桃花酒呐!还反覆蒸馏三遍,酒气之浓烈不亚于温颜穿越前的烈酒,就算是喝了一辈子酒的老酒鬼也不敢喝超过三杯,而酒胆比酒性好的这群人却是手提酒坛子就口,难怪吃了大苦头。

  「咦!那是什么?」视线忽地一暗,似有乌云掠过头顶,快得令人诧异,眉头一拧的仇雷抬头望天,却一片云也没瞧见,晴空万里。

  「那是大金和小金。」双目微闭的风暴背靠桅杆,双手环胸抱剑而立,神色淡漠得看不出来他先前还头疼得要死。

  「大金、小金?」

  「小小姐养的两头金雕,陪嫁活物之一。」

  它们还是蛋的时候就被抱回风家,刚出生时长满杂毛,养了两年羽毛都是黑的,以为是黑鹰,到了第三年开始掉毛,一根根黑色羽毛快掉光了,变成秃毛鹰,风家众人当是得病了,很快着急的想尽办法医治,就怕两只老鹰病死了。

  谁知羽毛掉光又长出新羽毛,体型也越长越大,羽毛呈现金棕色,双翅一展开有六尺多长,站直了有半个成年男子高,能捉起大小和他差不多的猎物。

  「陪嫁活物……之一?」难不成还有之二?

  风暴嘴角微勾的补上一句,「还有大白、小白。」

  「大白、小白?」又是什么东西?

  「雪狼。」

  「雪狼!」仇雷惊得站不住。

  「很乖的。」在熟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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