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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内传出一道清冽的声音,“是非公道,自有天知,先声夺人,未必占理。”

  不少围观路人都不免心生同感,这户官家着实是有些不讲理了。

  再说了,你要是不想别人看到你家姑娘,让她戴顶帷帽很难吗?

  既然允许大家看,大家看看而已,又怎么了?

  更何况不是人家少年郎盯住你家姑娘不放,事实是反过来的嘛,而且人家都已经避而要走了,怎么还这么蛮不讲理?

  护卫恼羞成怒,“我们与你好好说话,你就好好听,再要叽叽歪歪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话音未落,那几个腰佩长刀拦路放话的护卫便被一条马鞭拦腰横扫,有一个算一个,悉数倒地。

  张胜若无其事地甩着手里的马鞭,一脸的和善,“对不住,手滑,手滑。”

  四下一时静默。

  这叫什么?这就叫不小心踢到了大铁板!

  车里传出一声叹息,似乎有些无奈,“张叔,还不走?”

  张胜马上一脸恭敬,“是,少爷,老奴这就驾车离开。”他跳上车辕,朝那几个从地上爬起来的护卫笑道:“行走江湖,要有礼貌,否则很容易被人打死的。”

  随着一声轻叱,拉着青幔车厢的马撒开四蹄奔跑起来。

  目送马车离开的人作何感想,沈琪瑄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差点儿就因为家中老仆毫无预警就出发的举动颠得七荤八素的。

  她抓着车窗艰难地稳住了身形,不由破口大骂,“臭老头,策马狂奔前就不能打个招呼吗?我差点儿直接摔出去,还能不能好好当主仆了?不行的话咱们就直接拆伙,各奔前程去。”

  若是真从疾奔的马车上摔出去,估计怎么都得半残废吧,就她如今这破身体,都有可能直接报废。

  车外传来张胜不甚有诚意地道歉,“不好意思啊,少爷,怪我,怪我一时忘形,忘了少爷您纸片似的柔弱,不压秤。”

  “滚!”

  “谈,好的。”

  伴随回应的是凌空的甩鞭声,真是极其没有诚意的了,让沈琪瑄一肚子气。

  与那处官驿拉开一段不短的距离后,马车的速度渐渐平缓了下来,最终恢复到平素的慢吞吞,犹如老牛拉破车。

  沈琪瑄又一次坐到了车外,脸色有些苍白。

  张胜瞅了她一眼,“少爷,你这身子骨是真差啊。”

  “那是,我这可是千娇百宠出来的矜贵身子。”沈琪瑄随口附和着。

  “少爷,说真的……”

  “说。”

  张胜朝后面远远瞥了一眼,一脸真诚地问:“对刚才见的,少爷就没啥想法?”

  沈琪瑄远远看着田野绿意,一脸漠然,“祸福皆由人自招。”

  “少爷曾经也是吗?”他有意无意地试探着。

  沈琪瑄瞥了他一眼,抖了抖自己的袖子,淡声道:“你家少爷还要脸,人家长得天仙似的,是咱能比的吗?”

  “话不能这么说。”张胜一脸不赞同,“在老奴看来,少爷可比那人更有吸引力,这叫内秀。”

  “呸。”鬼的个内秀,老不正经的。

  “再说了。”张胜振振有词,“少爷您这是男女通吃啊,肯定要比她强得多得多。”

  “滚!”

  张胜直接就给了马一鞭子,“慢吞吞地做什么,跑快点,少爷都生气了。”

  这装疯卖傻的,沈琪瑄简直要被气笑了。

  张胜又转过脸来笑呵呵地说:“少爷,老奴发现您最近越来越不讲究礼仪了,要老奴说,多少还是要讲究讲究的,明明是端方君子,就不要口不择言嘛。”

  沈琪瑄冷笑,“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谁叫我如今跟你是主仆呢。”

  来呀,互相伤害啊,怕了算我输。

  张胜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少爷说的也是很有道理的,原来是老奴拉低了少爷的气质啊,是老奴的错。”

  沈琪瑄不想搭理这老家伙了。

  张胜也没再去挑衅自家少爷,老老实实地赶自己的马车。

  主仆两人坐在马车上,顺着官道继续前行。

  如今,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将会在哪里落地生根,人如浮萍,江湖飘泊。

  第七章 几重缘分又重逢(1)

  薄雾在晨曦中渐渐散去,露出小镇山清水秀的样子。

  一大早河畔便有人挑水、浆洗,水边渐渐变得热闹起来。

  “听说你们家那边新搬来户人家?”

  “嗯,是对主仆。”

  “那姑娘真长得那么水灵啊?”有人挑起了话头子,便有人立马跟着八卦起来。

  “水灵。”说话的妇人眉飞色舞,“知书达礼,一看就不是小户人家出来的。”

  “那怎么只有主仆两个人啊。”

  “这年头谁还没个时运不济的时候啊,投亲不遇,便在他乡落地生根了呗。”

  “也是怪可怜的。”

  “再落魄,也比咱们这些土里刨食儿的人强。”

  “倒也是。”

  离河不远桃叶巷中一户人家,白墙青瓦,院中养了些花木,如今开得正艳。

  穿着短褐,挽着袖子的霜鬓老者正手执利斧在柴房外面劈柴。

  木头被劈开的脆响一声接一声,十分有节奏,劈柴人的动作干净俐落,带着力量美。

  主屋门打开,白衫青裙的沈琪瑄走出来,看到院中劈柴的张胜,神色有几分无奈,“张叔,不用这么早叫我起床吧。”

  张胜回道:“家里柴禾不多了,我得准备些,要不少爷怎么生火烧水做饭。”

  他绝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年纪轻轻的,天天睡懒觉,像什么话,尤其还是个姑娘家。

  虽然知道沈琪瑄的性别了,可张胜还是喜欢叫她少爷,沈琪瑄也听得很习惯,算是主仆俩的小乐趣。

  至于旁人觉得怪,那也跟他们没太大的关系。

  沈琪瑄懒得跟对方废话,挽了袖子,系上围裙,往厨房走去。

  坐吃山空终非长久之计,主仆两个在江湖上飘了几个月,不久前才在这个小镇安定了下来,买了宅院田产,日后就是名副其实的小地主婆了。

  这处宅院挑得也巧,家中有现成的牲口棚,院落算宽敞,有正房有偏厢,住他们主仆两个绰绰有余,日后便是再买几个下人也是够住的。

  房子是石头打基,土坯瓦顶,价格也公道,他们简单采买了几样家具便住了进来,然后蚂蚁搬家日后再慢慢添补东西。

  灶房升起袅曼炊烟,慢慢有葱花饼的香味飘散满院。

  对自家少爷竟然会下厨,一开始张胜其实挺惊诧的,后来想想,好像又没什么好惊讶的了。

  进得厨房,出得厅堂,对聪颖不凡的少爷是事儿吗?

  那当然不是啊。

  院子里有石桌,饭好了,主仆两个就坐在石桌边一起吃。

  粟米粥,葱花饼,外加一个拍黄瓜,一碟酱菜,简单、朴实、管饱。

  沈琪瑄因为吃得少,向来撂筷子比较早,张胜饭量虽大,但吃得快,倒不是太拉长用餐时间。

  “少爷,我打听了,今儿镇外青阳山下有庙会,去逛逛不?”不等他家那懒骨头娇少爷拒绝,张胜跟着又说:“多走动走动对身体好。”

  “行吧。”沈琪瑄不是很情愿地点了头,然后收拾了碗筷去洗涮。

  家里缸里的水几乎总是满的,就算一时少了,只要老仆有空,很快就会把水挑满,跟有强迫症似的。

  果然,等她收拾好厨房,他们离家之前,家里的水缸就又都满了。

  行吧,也算是个好习惯。

  出门嘛,男装到底更方便些,所以沈琪瑄又换上儒衫变成了一个眉目清俊的俏书生,张胜套好马车,拉上自家主子慢悠悠地往镇外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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