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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咧!”杨叔扯动缰绳,马车缓缓行驶。

  济善堂的于老夫人病了,虽然家里名医一堆,却医不好她的病。

  眼看她一日日消瘦,就要不行了,于老太爷不再顾忌济善堂的名声,非要广徵天下名医为妻子治病。

  这件事在京城里传得沸沸扬扬,大家都看好戏似的,等着“名医”上济善堂踢馆。

  有人暗讽,就算真有名医能治好于老夫人的病,那些子孙真的能让他们给于老夫人医治?万一真的治好了,济善堂的颜面往哪里摆?再说了,要是人家打着这个招牌在对街开起医馆,同济善堂打擂台,这百年的老招牌不晓得撑不撑得住?

  也是,都说传承百年,天凤王朝最好的大夫全在济善堂,太医治不好的病还得请济善堂的大夫进宫去诊治呢,更甭说太医院里还有好几个于家子弟呢,这会儿自家人生病,竟要往外徵求名医,未免太没面子。

  “祖父、祖母恩爱情深,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交情。我记得小时候,祖母曾抱怨祖父,“你除了看病外,啥事都不会,日后你得死在我前面,否则我怎放得下心留你一人?”祖父回答,“行,但你别让我等太久,要是我在阎王殿里瞧上新人,你才真要担心。”生离死别的事,在他们嘴里成了一段缱绻情深的话语,那时我曾想,将来我也要娶这样一个能够和我携手一世、齐心同力的女子。”于文彬轻叹。

  “他们疼于叔吗?”

  “自然是疼的,我是二房子弟,爹娘死得早,我和弟弟在祖父母膝下养大,弟弟小我六岁,如今也二十二了。听说他放弃济善堂的产业,自己去考太医院,现在已是五品太医。”

  “年纪这么轻,不容易了。”

  “不少人说文谦是因着叔伯的关系才能在太医院混得开,错!济善堂开得越大,产业越多,几房叔伯兄弟之间的争斗就越大,人人都想分得那块大饼,怕自己少咬一口,一代、两代还好,现在已经传过五代,枝多叶繁,每个人各有心思。嘴上说着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可谁不晓得暗地里彼此打压得很凶。”

  可不是吗?凡搭上利益两个字,人类狰狞的本性就会显露出来。

  “记住,进济善堂后得挺直背脊,自信点、骄傲些。人善被人欺,那里头的伙计惯会看人下菜碟。”于文彬叮嘱。

  “像忆忆那样吗?我知道了。”孟孟微微一笑。

  “你啊,要是有忆忆那股意气就好,明明医术不差,偏偏是个没野心的,否则到外头混个几年,定能混出一个神医名声。”对自己的徒弟,于文彬信心满满。

  孟孟望着于文彬,心中很不舍。

  于叔照顾自己的时间比父亲还久,十年下来,亦师亦父,是他陪着她走过所有难关,是他在她最软弱的时候鼓励她勇敢站起来,现在……

  了结心愿,他就该离开了,该前往下一段旅程。

  这是对的,但想到再也见不到……孟孟心情低落。

  多年来,身边的鬼魂来来去去,能劝的她劝,能帮的她帮,目的都只有一个——她希望他们朝着目标继续前行,别停滞在人间,徘徊不去。

  只是这次要离开自己的是……

  孟孟看一眼于叔,鼻子微涩。

  于文彬何尝不知她的心思?

  女娃儿长成大姑娘了,十年并不是短短的时间,她将他当成父亲,他何尝不是将她看成女儿?

  “傻孩子,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能与你结下这段善缘,我心怀感激,再不敢要求更多。”

  “于叔在世的时候救活那么多人,这些年又透过我的手医治不少疾病,这份功劳,老天爷定有记录。”

  “没错,我已经功德圆满,接下来要看孟孟的。你既袭我衣钵,就要济世助人,不忘医道。”

  “是,于叔。”

  两人说话间,马车已经行至济善堂门前。

  于文彬眼里带着凝重,沉声道:“孟孟,接下来看你的了。”

  “于叔别担心。”说完,孟孟下了马车,仰头看着那块传承百年的匾额。

  这世间没有不变的事,再好的手足亲缘,终会因为心中的利欲而分崩离析,树大终是要分枝。

  济善堂里有一整排用布帘隔起来的诊间,每个诊间里头都有大夫坐诊。

  病患一个接一个排成一条长长的人龙,柜台里面有近二十人在抓药,不愧是百年医馆,规模大得令人啧啧赞叹。

  孟孟刚进门,立刻有伙计上前招呼,“姑娘,您是看诊还是抓药?”

  “我看见外头贴着徵名医的红单。”

  是来揭榜的?伙计上下打量孟孟,这么年轻的姑娘能有什么本事?肯定又是个不怕死的。

  他点点头道:“姑娘稍等,我去请掌柜出来。”

  孟孟瞄了站在旁边的于文彬一眼。

  “他确实看不起你的医术,这样才好,否则你根本没办法见到祖父母。”

  于文彬的话让她心里一阵发凉,所以外头传的话是真的,济善堂的名声比起亲人的性命更重要?

  不久,一名略微发福的中年男子走出来,用精明的目光审视她。

  于文彬在孟孟耳边说:“他是大房的次子于文福,从小对医术不感兴趣,却善于经商,他认为济善堂能有今日的规模,自己厥功甚伟,但其他堂哥、堂弟却不这样认为。十年……他老很多。”

  孟孟淡然笑了笑,光阴不会在灵魂上留下印记,于叔仍是十年前的模样,这算不算是上苍予以亡魂的礼物?

  “姑娘贵姓?”于文福问。

  “敝姓贺。”

  “姑娘的医术……”

  “我有位叔叔曾经当过大夫,本事是叔叔手把手教的,医术如何我不敢夸口,但叔叔传了几个偏方,许是可以一用。”

  光几个偏方也敢到济善堂门前张扬?甚好,外头的人把话传得难听,说他们不会让名医上门,深怕毁了自家名声,既是如此……

  于文福挑眉,刻意放大嗓门扬声道:“多谢姑娘肯为家祖母治病,快随我回府,若能将病治好,济善堂必赠万两百银。倘若姑娘愿意,还可到济善堂看诊,绝不食言。”

  到济善堂看诊?这对许多大夫而言是天大的诱惑,多少太医都是从这里培养出来的,虽然太医院里尚无女太医,却有不少医女,若是做得好,也有人升到六品呢。

  于文福这一嗓子喊叫,引来不少人的目光。

  她是大夫?怎么可能。可是见她一身气度又不像招摇撞骗的,何况这里是什么地方?一堆名医呢,能由得她胡扯?

  这会儿不只就诊病人,连诊间的大夫都拉开帘子,想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来踢馆。

  孟孟的表情依旧淡淡的,淡得像风、像水,没有存在感似的。

  她的容貌清妍秀丽,虽教人觉得可亲,却不是美艳到令人目不转睛那种。但是奇怪地,不知为何,当目光落在她身上时,竟再难转移。

  不只病患如此,大夫、掌柜伙计如此,连坐在横梁上那个男子也一样,他看着她,一瞬不瞬。

  说是“男子”并不恰当,他不过是一缕魂魄,一缕样貌相当好的魂魄。

  他年约二十出头,身形挺拔,丰神俊朗,朱面丹唇,浑身透着一股尊贵的气质,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直,最教人印象深刻的是那双魅惑人心的丹凤眼。

  不明白为什么,从孟孟进来的第一眼他就瞧上她,看着她说话、看着她像湖水似的清澈目光、看着她恬淡的笑意,明明就不是多漂亮的女人,却偏偏吸引了他所有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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