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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她不就是听信了那些风言风语吗?那些谣言玷污了笃君哥哥,也亵渎了我俩的友情。”孙廷毓忿忿不平地道:“笃君哥哥是染川名士,十五岁便写出了天下闻名的《崎归》,如今身为清县县尹,得皇上赏识。这样的人,母亲却不让我与他来往,可笑!”

  这么说起来,这个苏笃君倒是个出类拔萃的人物,为何会让鞠夫人如此警戒?孙柔嘉百思不得其解。

  “廷毓,改天带长姊一道去见见你那位笃君哥哥吧。”她开口道,“既然你说他家的酒好喝,那就去喝两杯。”

  有些事情她不能当面问孙廷毓,只得自己去弄清楚了。

  “好啊,”孙廷毓不疑有他,当下兴高采烈地道:“不过笃君哥哥身为清县县尹,平时并不在城里,不如我带长姊去清县玩吧!反正也就半日路程。”

  她也想趁机领略一下染川的风土人情,自然乐得答应,“那就说定了,咱们过几日便去吧。”

  “何必过几日,明日便去,如何?”孙廷毓越发来了兴头。

  “明日……”孙柔嘉有些迟疑,“我母亲难得从庵里回来,总得陪陪她。”

  “哦,对了,太太回来了。”孙廷毓道:“长姊是得好好陪陪她,以免她又对你发脾气。”

  孙柔嘉心中暗笑,呵,他们姊弟两人互相称呼对方的母亲为“太太”,听着颇为好笑。果然是大户人家,就算再亲近,也得遵守这生分的礼数。

  “母亲每次看到我,总是不太高兴……”她忽然想到,似乎可以从孙廷毓这里打听到一些事,譬如关于桑夫人对她那诡异的态度。

  “这也难怪,”孙廷毓叹了一口气,“谁让二姊走丢了呢。”

  “这些年来,母亲待我……就像仇人一般。”孙柔嘉细细观察着孙廷毓脸上的神色。

  “长姊,你也别太介怀,”孙廷毓安慰道:“都怪应嬷嬷,整天胡说八道,乱嚼舌根。她自己没看护好二姊,把人弄丢了,却把错推到你身上……”

  怎么,当年孙柔敏失踪的事与她有关吗?孙柔嘉一怔,胸中彷佛被什么击打了一下,脑海中那关于花灯与红衣小女孩的画面,一幕又一幕模糊地闪现。

  难道,那便是……孙柔敏?

  “应嬷嬷究竟是怎么说的?”她连忙追问,“她在背地里是怎么议论我的?”

  “长姊,”孙廷毓缓声道:“你听了不要生气,府里的下人都这样,特别是那些婆子,越老越坏,她们也时常编派我,我都懒得治她们。”

  “她们到底说了什么?”孙柔嘉一颗心被提了起来,怦怦直跳。

  “还不就是二姊是被长姊你弄丢的呗。”孙廷毓忿忿不平,“也不想想,当年长姊还是一个八岁的孩子,哪里有这能耐?一起去看花灯,二姊走丢了就怪到长姊头上,这些婆子怎么不说是她们自己没尽职?”

  是她……弄丢了孙柔敏?怎么会有这样荒唐的传言?孙柔嘉哑声道:“柔敏是我妹妹,再怎么样我也不会……”

  难不成,那些嬷嬷是怀疑她嫉妒孙柔敏,因为她并非桑夫人亲生,所以就怀疑她?但她当年只有八岁啊,八岁的孩子哪会这般恶毒?

  “长姊,别难过了,”孙廷毓道:“改天我把这些婆子都抓起来,痛打一顿替你出气!”

  孙柔嘉听了忍不住笑,呵,这个弟弟倒是挺向着她的,想来两人从前的感情应该很好吧。

  她并不打算找谁出气,只不过关于孙柔敏失踪一事,倒是勾起她的好奇,无论如何,她要调查清楚。

  为了了解她的过去,或者,为了证明她的清白,她都得查清楚。或许算是职业病吧,谁让她大学读的法律系呢?

  又或许,她的身体里果然还残存着从前的魂魄,这让她本能地想去追究真相,容不得自己受半点冤枉。

  第二章 苏家公子的八卦

  乘着马车出门,在这样融暖的初夏,煦日轻洒,心情也变得明媚。孙柔嘉觉得,这是她到萧国以来最愉悦的一天。

  彷佛回到了大学的时候,她和同学去露营也是这样的天气,和风吹动长发,旷野中全是花草的味道。

  孙柔嘉掀开车帘,对骑着白马的弟弟道:“廷毓,找个地方,咱们歇一歇吧。”

  “怎么,长姊坐车累了?”孙廷毓笑说,“记得从前长姊就不喜欢坐车,觉得颠得慌。”

  是吗?从前她果真是个娇小姐,坐马车也能晕车。孙柔嘉道:“我不过觉得这沿途的景致不错,此处离清县应该不远了吧?咱们先歇一歇,别走太快。”

  好不容易出一趟门,她想逛上一逛,悠然欣赏这萧国的山川云树,这样的闲暇不可多得。

  “这里就是清县地界了,”孙廷毓道:“天色还早,咱们可晚一些再进县城。这附近有条金河,长姊想去看看吗?”

  “金河?”孙柔嘉眨眼,“这名字取得俗气了些。”

  “这名字取得贴切得很呢,”孙廷毓神秘一笑,“长姊瞧了就知道了。”

  什么意思?孙柔嘉有些费解。

  她跳下马车,发现足下都是圆滑的小石子,险些摔一跤,小映连忙搀着她。孙廷毓带着小厮在前边引路,她便踏着绣花鞋蹒跚地走着,来到了河边。

  终于,她恍然大悟为什么这里叫做“金河”,名副其实,整条河金灿灿的,是因为阳光的折射吗?彷佛又不太像。

  蓝天下,碧树林中,忽然蜿蜒而出一条这样的河,而且就像星空落入了凡间,在艳日之中有种夺人目光的惊艳。

  “好漂亮啊——”孙柔嘉轻叹一口气,沉醉地道:“河水怎么会是金色的?”

  “因为河里的沙。”孙廷毓答道。

  “沙?”孙柔嘉一怔。

  “长姊,你掬一把河沙瞧瞧。”孙廷毓笑笑。

  孙柔嘉蹲下身子,伸手探入河中,捧起一把沙,只见沙子果然是金色的,不,并非整抔土全是纯金的颜色,而是有无数金色的碎屑掺杂在其中。

  “金沙。”孙廷毓道。

  孙柔嘉吃了一惊,“你是说……这沙子里真有金子?”

  “对啊,那星星点点的,就是金子屑。”孙廷毓点头,“染川盛产金矿,而清县便是其中之重地。”

  孙柔嘉久久不能回过神来,“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金沙呢,原来长这个样子。”

  “那边就是矿山,”孙廷毓往北方一指,“河水自金矿处冲刷而下,千百年来,河沙中便积淀了许多碎金,所以在阳光照耀下河水彷佛也染成了金色。”

  “那住在清县的老百姓岂不发财了?”孙柔嘉道:“随便在这河里抓几把沙子,就能糊口度日了。”

  “倒是没有百姓这样做。”孙廷毓摇头。

  “为何?”孙柔嘉诧异,这清县的百姓品格难道竟如此高尚,没人贪财?

  “说来复杂。”孙廷毓叹了声,“长姊,你歇一会儿,我与小厮回马车上取些点心和水来。”

  “乖弟弟。”孙柔嘉心中暗暗点头,难得他身为男孩子,竟这样体贴,若在现代一定是个暖男,不愁找不到女朋友。

  孙廷毓带着小厮去了马车那边,孙柔嘉望着河中的金沙,心念微动。

  假如掬一把回去,装在玻璃瓶子里,肯定漂亮得紧,或者还能做成一个沙漏。虽然这个时代没有如现代透明度高的玻璃,不过她房里倒有一个半透明的琉璃盏。

  生平第一次看到金沙,不带一些留念,实在有些可惜。如此想着,孙柔嘉便起身上前,走到在那河滩金光最璀璨之处,用绢帕兜起满满一抔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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