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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得知岳翡派人来传递的消息后,便命他马上把东西带到皇宫,不过后续的事情他怎么也不要弟弟插手,他被弟弟受伤的事给吓到了。
再说,他还特意让林大人的女儿到弟弟的别院去养伤,可不能辜负了这个好时机。
其实私底下他还是去找了国师,国师只回他一切命中自有定数,比之前直接关门或冷嘲热讽要好多了,可见林大人的女儿或许就是弟弟的命定之人,当然要趁这个好机会让两人凑成一对。
岳翡不知道皇兄的这些想法,只以为皇兄不放心他身上的伤,而且他也有点放心不下林琳,怕她一个人待在别院又遇到危险,倒也不再坚持,不过若是皇兄有需要,他一定会尽全力相帮。
皇帝特意私底下交代了冯九,让他提点一下岳翡,教他多哄哄女孩开心,早日把王妃给拐进王府里。
对此,身为一个八岁就失去某样器官的冯九,他想要咬着被子哭,让他教王爷哄女孩开心?这个技术太难了,他没学会啊皇上!
不过他也聪明,没看过猪走路也吃过猪肉,皇上哄皇后的方法他也知道,依样画葫芦应该是不会差太多的。
而林琳本以为寿王说的明天再来看她只是客套话,不过她没想到从隔天开始,寿王真的每天都来看她,而且很诡异的每天都送她礼物,只是送的那些东西……让她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她莫名有个想法,寿王该不会是……想追求她,所以才这般讨她欢心?
今天,寿王又来了,也同样准备了礼物,林琳的眼睛快速地眨啊眨的,看着冯九捧着盘子递来的今日礼物,是一条黑黝黝小巧的长鞭,材质看起来很好,把手的地方甚至还镶着一颗宝石。
岳翡一双眼睛盯着她,发觉她并没有露出开心的样子,他疑惑地看着冯九,不是说这条鞭子据说是用黑蛇蛇筋编织而成的,十分难得,就连皇后都想要,林姑娘收到会很开心吗?现在是怎么回事?
冯九也有点茫然,他上次看皇上送皇后一条烈火鞭,皇后就很开心啊!
看着两个人“眉来眼去”的,一个茫然、一个凝重,林琳突然觉得很好笑,拿起鞭子捂着嘴,笑得很开心。
看她笑了,岳翡拧在一块儿的眉头才松开来,脸上也染上淡淡的笑意,心跳得飞快,就算她穿的只是普通的青衫,没有妆容、没有绫罗,艳丽容色上的笑靥依旧美得让他无法转移目光。
“你、你好好休息,我先离开了。”一股热气从脚底窜起来直到脑门,岳翡一向清冷的面容红了起来,心底一阵骚乱,他语气急促地说完,便脚步凌乱的离开了。
冯九先是讶异主子居然脸红了,回过神,对林琳弯腰行礼后也追了出去。
林琳很是意外,没想到寿王是这么纯情的一个人,不过当她低头看着自己手中的黑鞭,决定还是再观察观察吧。
冯九跟着主子走到中庭,又跟着主子停下脚步,而后不解地轻唤一声,“王爷?”
岳翡脸色微红,气息有些凌乱。从小生长在皇宫中,又是唯一的皇弟,对他献媚的女子多得是,不过可能是因为小时候被宫女、嬷嬷龄待过,他对这些前仆后继的女人并没有太多好感。只是知慕少艾,他又怎么可能没想过自己未来妻子的模样,不过前两次订亲都没有好结果,第三次订亲更是成了一场笑话,他也绝了这份心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每看到林琳灿烂的笑容,他就无法控制内心的慌乱。“她……笑了,是喜欢吗?”
可怜的岳翡没讨过女孩子欢心,只听着冯九从皇兄那里学来的手段照着做,前几天他送了几把宝剑、匕首,她都是一脸错愕,他本来还在疑惑冯九的法子行不行,这次送鞭子,她却笑了?那就代表她喜欢鞭子一类的软武?
冯九用力地点头,双眼也亮晶晶的,“一定是的,奴才见林姑娘笑得像朵花似的,林姑娘一定是喜欢的。”
冯十依旧稳稳地站在岳翡的后方,默默地看着冯九作死,他一点也不想提醒主子跟冯九这个笨蛋,他们是不是忘记林姑娘的家世背景跟皇后是天差地别?
当朝皇后可是大将军的女儿,从小就舞刀弄剑的,极喜欢收集兵器,皇上送武器给皇后那是讨她欢心,但林姑娘可是清贵文官的女儿,送刀、送剑,还不如送本书。
不过这些都不关他的事,他什么都不知道,他眼观鼻、鼻观心,就连耳边传来明天再送把软剑的瞎主意,他仍旧当作没听见。
第5章(1)
隔天,等岳翡再来的时候,在他送上礼物之前,林琳先递了一本书给他。“这是《闲阳杂记》,我比较喜欢这样的东西。”她还是决定把话说清楚,不然那些上好的武器送到她手里,也是白白浪费而已。
身处古代,女性的自由也是有极限的,再加上古代出行并没有那么方便,她根本没机会去见见其他地方的风景。
她知道自己所处的古代跟她记忆中的古代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只是朝代名称都不一样了,也不知道历史到底从哪里就转弯了,依照她自己的推测,大丰朝不论是科技的进步还是民生的便利,都和明代颇为相似。
历史总是会有诡异的契合之处,她翻过史书,曾经最出名的唐朝诗人都以不同的面貌、不同的名字出现,相同的是流芳百世的诗词而已。
她最喜欢看游记,一方面是她曾经住过自由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她在那自由的世界也没见过这些地方的风景,所以只能藉着这些游记,幻想着自己也许有一天能够走遍天下。
谈到游记她的眼神就熠熠生辉,眼底充满着向往,岳翡定定地看了她一眼后,才把目光落在手里的杂记上,“你喜欢游记,是想学那些太学的学子去游学吗?”
“嗯,你不觉得天下这么大,能看、能听、能走、能画的地方太多了吗?你看这本书的作者,他曾经到大漠看过日落,而且他一路上经过的所有地方,都有其独特的美。”
她超喜欢《闲阳杂记》的作者闲阳居士,他撰写的游记不多,但是每一本读起来都那么引人入胜,书本上勾勒的风景诱惑看书的人恨不得能亲眼见识。
闲阳居士?岳翡在她没注意的时候撇撇嘴。
“你想去看大漠?那里很苦,什么都没有。”所以某人去的时候,三不五时寄信回来烦皇兄,一路上要人、要钱,既然要出去走,又要舒服,麻烦死了。
林琳眨眨妩媚的大眼,好奇地盯着他,“你去过吗?”
岳翡在朝野中一向是很神秘的,他不参与朝政,十六岁之前都住在宫里,十六岁之后才出宫建了一座王府,只是当初还没有娶妻,所以没办法正式封王,直到今年才封了寿王。
“嗯,去过。”因为某人赖在那里不肯回来,没办法,只好他去“带”对方回来,那位某人就是前任国师。
前任国师退位后,简直退化成三岁孩子一样,任性得令人发指,听到哪里有好吃的、好玩的,不管不顾就要去,还拖累别人。
“那你还去过什么地方?我只待过京城跟益州,我小时候住在益州的大兴城,你知道那里吗?”以前在乡下也很好玩,大兴城并不是一个太繁华热闹的地方,唯一好玩的便是四周天然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