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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有福不会享的傻子,驴子有马跑得快吗?马车坐起来也比非车舒适,还能躺着睡、趴着看书,红泥小火炉一摆能烧水泡茶。」没过过好日子的小姑娘,令人心疼呦!

  「人各有志,我最远只到城外的山上,要马干什么?而且我家的院子也放不下一辆马车。」小小的二进院不到两亩大,分成前院和后院,前院养鸡,盖了间驴舍,后院种菜,一整年都吃得到,随季节变化换菜种。

  「喷!你家这么小呀,要不要哥哥给你换一座五进院的大宅子?」连马车都放不下去的屋子有多寒酸,委屈她了。

  「你忘了你正在干什么吗?」随口一句允诺,别人若当真了,他只能捶胸顿足了。

  「干什么?」夜华玉就不信他能迷倒京城的女人,却唯独小姑娘无动于衷,他媚眼一抛,风情无限。

  「逃难。」解冰云不介意做捅刀的人。

  夜华玉一听,人顿时萎了三分。「你哪壶不开提哪壶,非要一再的提醒我,我过得快活你悲愤呀?」

  「我只是想指醒你,你身上的银两买不起五进院的宅子。」他只能空口说白话,履行不了。

  「那你先借我。」男人不能没面子,打肿脸也要充胖子。

  「我没钱。」一个知县一年不到百两的俸禄,他哪来的银子供他挥霍,自家门前雪自家扫。

  「你敢说你没银子?我明明看见你娘塞了一迭银票给你。」偏心偏到没边了,也不想想他也缺银子。

  解冰云推开他勾颈的手。「既然是我娘给我的银票,怎么能借你?身为儿子的孝心是时时惦记母亲的恩惠。」

  「你……你真阴险,这样的话也说得出口……哎哟!妹妹,你要去哪里,等等哥哥我……」还是这个好玩点,粉团子似的小姑娘,教人一见就欢喜,想掐掐她、揉揉她。

  想趁机溜走的周静秋没成功,她弯下腰拍拍裙上瞧不见的尘土。「你们不打上一架吗?我正淮备买包瓜子,边嗑边看戏,看谁的血吐得又快又远。」

  「你……你说话用不着这么毒吧!」还打到吐血,又不是有什么深仇大很,他们也就练练嘴功而已。

  「不厮杀了吗?」周静秋一脸惋惜。

  「本来就没有那回事,我和解大人感情好得像亲兄弟,动手动脚非君子所为。」小姑娘心地不好,怂恿人自相残杀。

  她颇为失望的叹了口气。「我是仵作,最喜欢尸体了,要是你们之间死一个,我就能验尸了。」明明已是春暧花开的季节,天气一天一天的热起来,解冰云和夜华玉却莫名感到一阵寒意拂面。

  为什么她那娇嫩的嗓音听来彷佛是返老还童的四百岁老妇,顶着嫩生生的面皮说着令人寒毛直竖的话,那背脊呀,是凉的,一颗颗小疙瘩如春笋般冒出来。

  「秋儿,你在这里干什么?」一听见低沉沙哑的喊声,周静秋少有表情的脸上顿时漾开一朵教人心弦一动的芙蓉笑靥。

  「爹。」

  「衙门有尸让你验?」本想板着脸摆出父亲威仪的周康生,一见女儿朝他飞奔而来,立即没骨气地笑开了。

  「不是验尸,解大人让我来说说先前那具男尸,看是生前落水,还是死后抛尸。」两者死法大不相同。

  「说完了吗?」周康生目露柔光的看着女儿。

  「嗯,说到无话可说了。」这两人的心态不太纯正,见她年幼可欺便起了逗弄之心。

  唉……小姑娘,无话可说不是这么用的呀!夜华玉瞟了解冰云一眼,见他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他内心是万马奔腾,蹄践落花扬。

  「没事就回家了,夕奴肯定煮好饭菜在等着我们了。」周康生宠溺地笑道。

  「好。」周静秋螓首轻点。

  「大人、夜先生,我们先走了,家里有人等着呢!」周康生牵着女儿,向两人告辞。

  第三章 厚脸皮大爷来蹭饭(2)

  夜华玉心里感触好深,有人等着,多好,他家只有一头母老虎似的长公主娘,整天逼着他成亲,还把女人脱光了丢到他床上,让他赶紧生个小孙子。

  夜华玉再一次看向解冰云,以为他和自己一样,听了这句话会有触动,想起京城里的双亲,没想到他看的是周家父女俩亲热交握的手,一只深黝色的粗掌,一只柔白小手,意外的和谐,这是无须隐藏的父女亲情。

  蓦地,解冰云动了,他眉儿弯弯,笑脸迎人,「周仵作,可否上门叨扰一顿便饭?你也晓得我们刚到莱阳县衙,很多事还是一团乱,厨房里连个掌厨的人也没有,人生地不熟的,我们也不晓得上哪儿找个能入口的餐馆。」不会吧,居然还要来蹭饭,他们的脸皮到底有多厚呀?周静秋开始担心饭够不够他们吃。

  「欢迎之至,不过全是上不了台面的粗茶淡饭,吃惯精食的两位怕要嫌弃了。」周康生说着客套话。

  「我们也没有那么娇生惯养,有饭有菜也就满足了。」大鱼大肉吃多了,清粥小菜也有滋有味。

  「那就请两位移步了,我让家里人加点菜。」至少有鱼有肉才不致失礼。

  「请了,周仵作。」解冰云做了个同行的动作。

  周康生不敢逾礼的走在前头,便悄悄往后退,让大人和幕僚夜先生先行,他和女儿缓步跟着。

  「爹,你真要请他们?」周静秋小声问道。两尊大瘟神呀!就怕请神容易送神难,夕奴的手艺不比御厨差,她用现代的食谱教他,别的地方吃不到,仅此一家。

  「哺!小声点,别让人听见,你爹请得起,吃不穷我。」周康生本是乐观的这么想着,但他很快就后侮了,因为他亲眼见识到原来光吃饭是会把人吃穷的。

  而此时昂首阀步的两个男人嘴角微扬,谁也不看谁的乐在心中,显然他们都听见周静秋小气巴拉的话。

  「哇!他们……嗝!可真会吃呀!」夜华玉吃惊的道。那肚子装得下吗?一口饭配一口菜,三两口一碗饭就吃完了。

  周静秋没好气地腹诽,你也不遑多让呀,大爷,我们家的米都被你们这几个大食怪给吃光了,连菜渣也不留下,倒入碗里拌饭。

  什么叫物以类聚,眼前便是。

  一群可怕的蜂虫,一过境,粒米无收。

  要不是她一回家又赶紧洗米下锅,这些个饭桶哪里吃得饱,他们的碗是她的三倍大,她一碗吃不到一半,已经有人在吃第三碗、第四碗,饭桌上好几双筷子同时夹菜。

  他们在吃饭还是抢食呀?真是一群未开化的小朋友。

  算了,不理会他们了,自己吃饱再说,早就盛好饭菜的周静秋小口的嚼着肉片,细嚼慢咽。

  周家人口简单,没有男女分桌而食的规矩,平日只有周家三口以及夕奴、小敢,夕奴和小敢是饿过肚皮的,对食物十分执着,不仅吃得快又分量多,还不见长膘。

  周静秋习惯了看他俩饿死鬼投胎似的往饭碗里盛饭,狼吞虎咽地唯恐少吃一口会吃亏,再看看两位「贵客」的食量,她的脸皮不由得抽了抽,这两位爷不是出身富贵吗,怎么一副饿了许久的样子,盛到尖起来的白米饭一碗又一碗。

  桌上的盘子是空的,一点残渣也没留下,周康生心想,若是每日都是这种饭量,租出去的十五亩田地等秋收时就不卖粮了,留着喂猪……唉!他都糊涂了,怎么把人当猪看待呢!

  不过也真的太会吃了,养猪也用不到这么多粮食,一桶泔水,再剁点猪草拌一拌,能养肥几头大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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