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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页

 

  “不怎样,你的长相很好。”她微微笑,这一笑,眸有流霞,璀璨如星,他只是这样看去,便见这眸色里一抹动人的春意。

  “你一个女子跟着乱七八糟的马队到底是往哪去?”咳了声,把撕下的一片衣襟给伤处缠上打结,谈不上细心,也不至于粗手粗脚。

  “谢谢大哥。”

  “谢什么,我不习惯!”他是真的不习惯。

  “我知道有伤口一定要清理,不然会感染溃烂,在这种荒郊野地,要不是有大哥,我也无处治疗。”

  听她说得情真意切,一点也没有怪罪他这始作俑者的意思,这等胸怀,他自忖他一个大男人也做不到。

  他盘腿席地坐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起淡忘很久的事情,他思忖了片刻,道:“我以前也有个像你这么大的妹妹,我每天外出干活就盼着回来看见她在家门口等我,喊我一声哥哥,有好吃好玩的,我都要揣着带回去给她,就为了看她天真无忧的笑容,可惜好日子不长久,家乡淹大水,那水淹了田地牛畜,淹到屋顶那么高,人在洪流里,谁也看不到谁,就这样把我们一家冲散,再也没见过。”他的声音低微,就算是年久日深的事情,挖了出来,大男人还是眼泛泪光。

  人生遭遇有千百万种,霜不晓没办法用语书去安慰他,只能把手覆到他的手背,不说只字片语,但是,手一直搁着,没有放开。

  他颤了颤。

  半晌。

  “我要去排云国。”见他情绪平复下来,她轻轻开口,回答了他早先的问题。

  “去做什么?”

  “去看看那里的风土民情“是去找情郎吧!”要不哪来这般勤快。

  她没否认,也不解释,就连她自己也不太明白此番前去排云国是何用意,她只想亲眼见识这辽阔的世界,至于情郎经过疯狂逃命和一连串的惊险,直到这时候才感觉到饥肠辕,她转过身子掏了掏干扁的行李,拿出一张由纸包着的大饼,撕下一大半递给那汉子。

  “连块肉脯都没有……”他嘴里碎碎念,很是不屑,却还是接过来咬了一大口,只觉大饼硬梗在嘴里,吐也不是,咽也咽不下,却看她津津有味的小PI咬了起来,娘亲的,大男人能连吃个东西都输给娘们吗?他硬是把那可以用来打死雉鸡的硬饼咽了下去。

  “马队被我那些弟兄剿了,接下来你不会想就这样自己越过边界吧?”他只是问问而已。

  她停顿了一下。

  “都走到这里了,焉有回头的道理。”

  “要不,留在我的塞子里,和我凑合着过日子吧?”他看她挺对眼的。

  “大哥,凑合着是没法过日子的,没有两情相悦,会很辛苦。”就像她跟凤鸣一样……

  “我说不过你。”结论,刚刚应该一刀砍了她的,要不,奸了也可以,现下是最糟的情况,不论要奸要杀、要烹要煮他都下不了手了。

  娘亲的!

  “天色不早,我得去和弟兄们会合了。”他起身,拍掉屁股上的泥叶。

  她颔首,五指用力压着地也起来了。

  她的脚扭到,不够力。

  “这药带着,一天换三次,别沾水,保持洁净,这样伤口才能好得快,”犹豫了下。

  “记着了吗?”

  “谢谢大哥。”

  “把你害成这样你还谢我……”他发脾气,气的人是自己。

  “保重!”

  “你也一样!”赌气的嗓子一压。

  “少杀生,日子也能过的。”临走,她轻轻说了声。

  “啰嗦!”

  霜不晓慢慢的离开,离开那个土匪的眼前,找到往山涧上的路,她才想起来,忘了问他的名字了。

  踱着脚一拐一拐的走,山路崎岖,到处是石块,跛脚走得辛苦,她得找个东西来支撑,要不然她今夜要想爬回山道将难如登天。

  她在沿路的大树中看上一根还算坚固的树枝,双手并用的折了下来,去掉树叶,总算有根拐杖了。

  可是手掌心的皮在刚刚折树枝时磨破了,她甩甩手藉以甩掉些疼痛感,咬撕下一块布缠着,不再理会。

  这一整年出门在外,改变了霜不晓很多,一块大饼配着水可以充当一餐,破旧的衣裳洗净以后补一补也能穿,甚至在大娘那里学会纳鞋底,她越来越贤慧,以前荼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就好像不存在似的。

  至于身体的磕磕碰碰不可能免,她也越来越处之淡然。

  往上爬显然比下坡难多了。

  她得回去,回去看看那些曾经照顾过她的大叔大婶,那些开朗乐观的人们,也许会有像她一样幸运的活着。

  柱着拐杖,虽然不容易,但她在乌日西坠以前终于回到山道上。

  细微的黑尘随风卷着,那是焦土,风将它们吹散,带到四方,几处的火光烧着残金的货架、旗帜,横尸遍野。

  霜不晓拖着脚步,慢慢的走,偶尔蹲下去察看那些脸上尚有血色的人有没有鼻息,一步步沿着山道走过一遍,最后她伫立在风中,泪,悄然地滑过心口。

  不论情况有多糟,起码、起码,不能让他们曝尸荒野,她得想办法安葬他们。

  她翻动那些盗匪抛弃不要的货物,找到一把铲子。

  蹲下身,她握紧铲子挖起地来。

  第7章(1)

  垂云夜幕吃掉了仅有的光亮,风刮过霜不晓单薄的身体,她仍旧专注着手上的活,泥地缓缓的被挖出一个洼子,她压根没注意有点点的火光,且为数不少的由远而近,逐渐往她这里过来。

  “够了,住手,你疯了吗?”庞大的身影,蒲扇大的手握住她手中的铲子,强制她住手。

  霜不晓迟钝的抬起头来,眼里是一片呆滞、茫然,冷风吹乱了她的发,小脸苍白如纸,嘴唇一点颜色也没有。

  来人是去而复返的土匪头子。

  “不是要赶路吗?边界离这里可还远的咧,回这里做什么?你就算把一双手挖烂了也埋不了那么多人,你到底有没有脑筋!真会被你气死!”他骂声咧咧,只是那斥责声里夹杂着他自己也说不出来的东西,那是他当了土匪后再也不曾在心里汹涌过的东西。

  真心实意的关心一个人,不带任何目的。她说不出话来。

  “喂……”

  “他们……都帮过……我……不能让他们躺在这里……我的良心……会……过不去。”眼睛聚焦,认出了人,呐呐的解释,在寒风中待太久,连嗓子都哑了。

  “良心、良心,你都快跟他们并排躺在一起了,还跟老子讲良心?良心要真值钱,我脑袋给你!”瞧那身子抖得像落叶似的,不像话!

  霜不晓垂下头,还想要往下挖,铲子却不听使唤,“当”的声滑了下去。手,抖个不停,一丝力气也没有了。她试图用左手抓住右手,一只手不行,两只,总成吧?可惜,两只已经疲劳过度的手都不听使换了。

  “娘的!”他咒骂道。

  她那还叫手吗?

  “还看、还看,你们这群混蛋赶快给老子动手,杵在那里当挺尸啊?谁敢偷懶,今天的入帐就没他的分,赶快干活去!”他转头,恶狠狠的朝拿着能能火把、锄头、挖铲,还有很多工具,围成半圈的男人们大吼。

  男人们摸摸鼻子,一哄而散。老大今天特别暴躁啊。

  霜不晓很累,累得连转个头都不容易,但在那些火把的照亮下,她模糊的看见那些土匪分工合作,有的开始挖洞,有的用板车搬运尸首,有的砍树,把木头劈成两半,要替那些人做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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