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爷乃是正式官员编制外的幕僚,因此遇上了官,得自称一声晚生或学生。路明在一旁很是鄙弃。
废话,杀人的和被杀的都各自有丈夫老婆,内情还能单纯吗?这高师爷整天在衙门里管上管下,连院子有没有扫干净都要管,一片落叶没扫也要当回事,当自己是衙门总管似的,遇到有百姓告状却总是口出废言,有说跟没说一样,能混到这师爷的位子靠的就是油嘴滑舌。
“大人,学生还查到这两人似乎有不寻常的关系,学生敢说这两个人绝对是认识的……”
路明翻白眼。依他看,三岁小孩都会分析高知海适才分析的。
楼天临手一抬。“行了,不用说了,高师爷的话听久了人会变笨,本官自会问案。”高知海牵强的笑道:“呵呵,大人太会说笑了。”
不理会高知海的尴尬,楼天临转眸吩咐路明,“你带孟姑娘姊弟去东厢房,再去银杏村给孟大娘捎个口信。”
“大人,现在不是招待亲友的时候,咱们快去升堂吧!人命关天!此案急迫啊!”高知海不断地连声催促,又亦步亦趋地跟在楼天临身边试图要讲案情,楼天临仍是手一抬不让他讲。
银衫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廊弯处,路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孟姑娘,小的给你解释一下,我家少爷便是新上任的县令大人,当日便是由京城来此上任才会在风雪中迷了路。”
虽然已经猜到了,银衫仍是一愣。“原来是县令大人……”
他看起来确实不凡,她只猜测他可能是哪家的贵族子弟来游山玩水迷了路,但万万没想到他会是白阳县的县令。
县令,那就是白阳县的父母官,是白阳县里最大的官,最有权力的人……她心念电转,若是拜托他派人上山找她爹……
“孟姑娘,这县衙里分为外衙门和内衙门。”路明给他们带路,边走边讲解环境。“外衙门是处理公事的地方,大堂是升堂理案的地方,大堂两边除了有钱粮库和武备库,还有管着本县各项事务的六房。大堂后面是二堂,是我们大人日常办公的地方,二堂之后就是内衙门了,就是咱们现在所在之处,是县令大人和其余僚属的起居之所。因为县丞和师爷都另有住所,所以内衙门里现在只有住着大人和我们几个部从,姑娘住在这里,理当是不会撞见什么闲杂人等,不必拘束。”
路明把他们带到东厢房就出发去银杏村了,孟金金机灵,发现后头的小厨房能煎药便去煎药了,因为娘一直病着,她和孟银银都会煎药了。
银衫把孟来宝放在床上,倒了水给他喝,自己也喝了一大杯,思潮起起伏伏。
穿越来之后,她从来没踏出过家门半步,这是第一次出门,一路背着孟来宝到孟老爹家受尽了冷嘲热讽,还得知身世,又从村里来到县城,在医馆被赶出去遇到楼天临主仆,最后来到这里,总算可以歇歇腿了,真是身心俱疲的一天。
“大姊,药煎好了。”孟金金端着汤药回来了。
银衫吹凉了药,扶起孟来宝一口一口的喂他,幸而他很乖,药都喝下去了。可喝完药,孟来宝却拉着她衣袖道:“大姊,我肚子饿。”
银衫看看孟来宝,又看看孟金金,一早出门到现在都没吃东西,显然孟金金也饿了,只是她懂事没说出口来给她添乱。
可是,他们已经麻烦楼天临太多了,借地方住,还跟人家借了银子当诊金,总不好连饭钱也借……
不能借饭钱,可眼下折腾一天大家都饿了,她能忍,弟弟妹妹还小忍不了,尤其来宝还喝了药,肯定不能饿着了胃……
叩叩叩——
孟金金连忙去开门,一个圆脸丫鬟走进来,手里提着几个食盒。“奴婢秋香,大人让奴婢给姑娘送饭菜来了。”
秋香打开食盒,摆开三副碗筷、五个菜两荤三菜、一个汤、一小锅晶莹的白饭。
“肉……”孟来宝猛咽口水,孟金金也瞪大了眼。
这不啻是天降甘霖,银衫的食欲也彻底被勾起,三个人不顾形象的吃了起来,吃得涓滴不剩,肚皮都鼓了。孟金金满足地说:“大姊,我们好久没吃到这么多肉了,爹在的时候,我们天天都有肉吃。”
银衫也不知道原来的孟家伙食如何,不过这是她穿越来后最好的一餐,住的地方也是,跟孟家简陋的草房一比,这里简直是五星级饭店。
见她们都吃饱了,秋香便道:“大人吩咐,奴婢在这里看着小公子,后头有净房,已备好热水,也备下了换洗衣物,两位姑娘去洗洗吧。”
银衫没法形容自己有多感激楼天临,她真的很想洗澡,太想洗了,虽然天气还冷,但她这一日下来却是出了一身汗。
“大姊,这样的净房太好了。”当孟金金坐在浴桶里,热气蒸腾的,这天堂让她简直不想起来了。银衫亦有同感,要是家里也有这么一个大浴桶,也有这样大的净房能偶尔泡个澡,不知该有多好。
第三章 挣第一桶金(1)
三日过去,吃得好、睡得好,孟来宝的高热没再发作,楼天临留他们多住几日确定孟来宝真的好了再走,银衫也就却之不恭了。
接受他人的好意也是一种生存之道,前世是孤儿的她很明白太有骨气不是什么好事,当她需要时,有人伸出援手就接受,她有能力时再报答,就如同育幼院养育了怙恃俱失的她,长大之后,她回报给育幼院的孩子们是相同的道理。
放心的同时,她在房里看到几本书,那是几本名为《三剑十侠》的侠义小说,闲暇看完之后也启发了她赚钱的灵感。
育幼院的孩子们喜欢看魔法、冒险小说,还带着奇幻和惊悚,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故事充满了趣味,又寓含了教育意义,年复一年的给孩子们讲同一套故事,她已是倒背如流了。如果将那样的西方小说稍作修改润饰,肯定会让这里没看过魔法小说的人眼睛一亮。
小说情节都在她的脑海里,问题是书写,要她用毛笔字把小说在最短的时间里写出来,可比登天还难,虽然她很努力在练习了,可写出来的字还是惨不忍睹。
“孟姑娘?”
银衫正专注在练字,根本没听到有人开门,更不知道人已经走到她面前了,这一抬头,乍然见到楼天临在她眼前,着实吓了一大跳。
“大人!”她慌忙起身,手里还握着毛笔。
楼天临看了看她在写的字,颇为意外。乡下地方,又是穷人家,没有女子会上学堂,所以他主观认定了她不识字。
“你在写字?”他挑了挑眉。
如果那也能叫字的话……她写得实在丑,跟她的人不般配。
银衫期期艾艾的解释道:“我问过路明大哥,他说可以用这间书房……”
她家里没有笔墨纸砚这样的东西,所以她想把握机会在这里把小说写出来,可开始写了之后才发现她太天真了,她的字又丑又大,真要写完一本书,不知要用掉多少纸,投稿到书坊,人家看不看得懂也是很大问题。
“路明没有问我,所以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才会进来。”楼天临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写的字,出于好奇,想要辨认出她写些什么。
怪了,明明是同时相识,路明是大哥,他却是大人,称呼亲疏有别,他有些莫名的不快,感觉自己似乎被她区隔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