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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过去几年,在陶于薇有意无意的暗中资助下,她的亲舅们日子过得还算宽裕,不曾为银两的事情发过愁,只是族中子弟书读得再好、学问再好,至今仍无一人出仕,全被排除在科举外。

  没想到母亲如此在意,为令母亲走得安心,她便决定翻案。

  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十四岁时救了走私贩黎六郎的陶于薇在他的带领下也走入走私这行,且乐此不疲,因为太赚钱了,最喜欢银子的她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因此她赚银子比喝水还快。

  所以喽!避他是冤案还是黑牢,她有银子就能打通关节,硬是收买了几个老臣把陈年旧案给翻出来。

  表面上是受过季府恩情的臣子替蕙妃及季家人平反了所有的罪行,实则是陶于薇暗中派人走动,借着昔日的情义和一箱又一箱的银子,策动他们上禀皇上重审旧案。

  在一连串的搜证、整顿宫闱中,后宫推出个由婕妤升到妃位的宁妃当替罪羊,前后又死了十数名当年涉及此事的嫔妃,有近百名老宫人被杖毙,血洗了整座后殿。

  不过隐藏得极深的幕后主使人并未被查出,当年蕙妃被贬为庶民逐出京城,除去心头大患的德贵妃一人独大,掌控了后宫,五年后生下四皇子,她终于如愿被封为陈皇后。

  此外四皇子还是皇上仅存的子嗣,之前的三名皇子都莫名的“早夭”了,倒是宫里的公主颇多。

  陈皇后前头是娘家势力颇大的赵皇后,因病去世的赵皇后留下一女陶于燕,是旭川国长公主,十七岁嫁入卫国公府为长媳,二十岁夫死守寡,因住不惯宫外闹着要回宫,拿她没辙的皇帝只好纵着她住回原来的宫殿。

  而陶于薇因谋反案被平反,十八岁时被接回宫中,因她不肯放弃获利甚丰的走私,过去极疼爱她的昌平帝陶镇武心疼女儿流落民间所受的苦,因此睁一眼、闭一眼的由她去,只要不动摇柄本就好,让她更无法无天。

  讲白一点,她等于是“奉旨走私”了,当朝三公主成了赫赫有名的走私头子。

  陶镇武想弥补遭他错待的女儿,加倍的对她好,对她的婚事也十分积极,举凡臣子家中有十七至二十五岁、未有婚约在身的嫡子皆得出席赏春宴、品荷宴、登高赏菊任她相看。

  可惜陶于薇一个也看不上眼,嫌他们是不事生产的纨裤,只会风花雪月、吟诗作对,对她最爱的赚钱活儿一窍不通,她手指动一动就能买光他们所有人的家产。

  本就是大龄公主了,再这么一拖再拖,眼看着都二十岁了她还是没能嫁出去,把宠爱女儿的昌平帝急得发鬓染霜,但陶于薇依然故我,仍快乐的赚她的银子。

  “毛皮三大船;盐、茶叶、绸缎五大船,民生用品和米粮装满十大船,沿着顺江往北航行,约一个月左右抵达,其间经过青川、白河镇、万里滩,此三处传有河匪作乱,宜派出官兵护船,以免货物有失——”

  噗哧一声,黄莺般笑声流泄而出。一板一眼,性格严谨的孔方严肃的目光软化,透出一丝无可奈何的宠溺,微微勾起的唇露出苦笑。

  “认真点,三公主,这是正经事不可儿戏,你该端正仪容,不得轻忽怠慢。”她在这民间养成的坏习惯总是改不过来,坐无坐姿,笑不掩口,兴致一来还敲桌子抖腿。

  “有谁听过走私还派大队官兵护送的,你让我父皇颜面无光,还大打其他国家君主的脸,你自个儿都不觉得好笑吗?”自古官贼不两立,哪有当官的战战兢兢护贼走私。

  他一脸无奈的低叹,“早叫你收起来别干这一行了,这些年来你赚的银子还不够多吗?朝廷的国库都不及你。”

  “嘘!小声点,别泄露我身怀巨款的秘密,不然父皇找我要税来,我就把你抵押出去。”她发狠似的威胁,面上始终带着浅浅的笑意,有几分古灵精怪的淘气。

  褪去了青涩,眉眼长开了,曾经娇俏可人的小公主已如花般娇艳,眼波未动先有情,曼妙流光清转,双瞳翦翦,彷佛有万般情意在其中。

  她藕白皓腕一抬,金银相缠的对镯叮当作响,以黄金打造的掐丝镶红宝石手镯,镯身又缠绕牡丹花纹的银丝,金银相间,衬托腕部肌肤的细白柔嫩,吹弹可破。

  那唇更是诱人的香艳,鲜红丰润,唇角稍微往上勾,不笑的时候也像个笑面迎人的笑人儿,让人生不了恶念。

  唯独她的个头像是受了诅咒般长不高,娇小玲珑,身长不足五尺,在孔方身侧一站,头顶正好给他搁胳臂。

  “少在那装模作样,皇上向来对你疼爱有加,把你宠得无法无天,宠出个没人管得住的乱世祸水,他让我们大家都很头痛,再这么宠你下去该如何是好。”他也为她的将来担忧,女子最终该有个好归宿。

  “呿!男子无用却要拿女人当借口,我们祸害了谁,我不过能干了些,为人精明,一不小心银子赚得比旁人多,我一不杀人,二不放火,三不谋朝篡位,还老老实实做生意,我每一个买卖都清清楚楚地摆在明面上,有我这样和善可亲又处处为人设想的祸水吗?”

  她简直是女子楷模,连自己都佩服不已,百年才出一个的奇女子呀!多么难能可贵。

  “你老老实实?”孔方的口气是不予置评。

  “我还不老实吗,至少我还没像天耀城那个不要脸的城主,他占山筑城的行径多张狂呀!瞧瞧那么大的一座城池要花多少银两,怎么没人问问他银子打哪里来,我看准是打家劫舍来的,你说的河匪说不定是他手底下一支贼匪。”

  陶于薇忿然,对人不对事,她对名为“银月”的天耀城城主就是看不顺眼,虽然他的财富一点也不亚于她,同样富可敌国,甚至有比她这走私大户还要有钱的传闻。

  他专靠卖武器和战马当然富甲一方,雄据一方建新城,私养军队和铁匠,山里又有源源不绝的铁砂以及大批装备精良的骏马,完全不受任何一位君主控制,对每一个国家都是威胁。

  可是能不跟他交易吗?说出来是自灭志气。

  人家的武器锋利坚韧、无坚不摧,人家的战马高大精悍,日行千里也许做不到,但是跑上百里不成问题,不但不喘不流汗,精力充沛,跑完一座山头还能站得挺直,威风凛凛。

  一匹汗血宝马居然价值万金,根本是坑人嘛!幸好她的嗜好不是臭烘烘的四蹄畜生,不然岂不被坑惨了。

  “你这是私怨。”她的怒不可遏他能理解。

  眼儿一抛,陶于薇嗤笑两声。“少用你们男人的想法推论我,我纯粹是见不惯他败家的行为,银子赚了是要用在该用的地方,谁像他狂妄的建了座固若金汤的城池,想和他做生意居然进不去,还要城主的手谕允许方可通行。”

  打她懂得东西可以买卖之后,普天之下还没她想去而去不了的地方,唯独天耀城是她此生最大的挫折。

  不买就不买,做做朋友可以吧!她不嫌他是七老八十的老头子,她这如花似玉的美人儿甘为红颜知己有何不愿,她又不会去抢他,他防得那么严干什么,她可没本事另盖一座三步一布防、五步一岗哨的天耀城。

  偏偏她身边认识的朋友都进得去,唯独她被阻拦在城外,叫人是可忍,孰不可忍,她是多长了一颗脑袋还是露出身后九尾狐狸的本相,叫他吓得紧闭门户,抖着身子发颤,避她如蛇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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