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小姐,要孙子还不简单,一年后我给你带回来十来个孙子、孙女都没问题,可是要我去碰楼上那个女人,你就等着下辈子抱孙子吧。”项瑞冬不屑的说。
项母被气得说不出话来,项瑞冬上前抱着母亲的肩膀,哄着推她进屋,“曲小姐,你可真偏心,为了抱孙子就把儿子卖了,反正我是不会要李沫沫的,那个心机女,我早晚要赶走的……”
还未说完就听到爸爸的声音传来,“把谁赶走?”项父从楼梯走下,身上已经穿戴好,看到项瑞冬,眉头紧皱。
要说项瑞冬这辈子有怕的人,也就只有项父一人,项瑞冬够无赖够嚣张,可是毕竟是儿子,他老子的功力更高一层,只是现在年纪大了,但手段依旧高明,做事情更加的滴水不漏,所以项瑞冬才被算计着结了婚。
此刻项瑞冬看到老爸出现,虽然不情不愿,但还是闭上了嘴巴,好汉不逞一时之强,跟老爸对呛无疑是自毁前路的愚蠢行为。
“我看你是越来越过分,你眼里还有没有这个家,还有没有我这个当父亲的?”知子莫若父,只要项瑞冬屁股一撅,他就知道他是要放屁还是要拉屎。
一大早就被父母亲训斥,可想而知项瑞冬心情有多糟糕了,“是不是那个心机女跟你们告状了?我就知道她装得厉害,你们都被她的外表骗了。”语气很是忿忿不平,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在他这一边,心里不由得对李沫沫更加讨厌。
“放肆,我看你越来越欠打了,什么心机女,那是你老婆、我们项家千挑万选的媳妇,以后要是再说出这些话,看我怎么收拾你。”项父发怒了。
项母看这两父子再说下去就要打起来了,连忙上前扶住项父的手臂,安抚着他的怒意,“别生气别生气,一大早的,你的血压本来就高,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该做的也都做了,剩下来的也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了。”说着一边给儿子使着眼色,让他赶快消失。
项瑞冬心里不爽,但也知道和父亲争论下去有害无益,便径直上了楼梯溜了。
身后还传来项父的声音,“这个逆子真是要气死我了,这么好的媳妇,他到底是想要干什么?”
项母温柔地劝慰说:“这孩子是生我们的气呢,过段时间等他想通了就好了,沫沫那样好的女孩子,他一定会喜欢上的。”
项父叹息,“但愿如此……”
后面的话依稀听得不是很清楚了,二楼一片安静,项瑞冬一手撑着墙壁,心里的气焰越来越大,狠狠地捶了一拳在墙上,“讨厌的心机女。”
要是没有李沫沫,他仍是单身汉一枚,还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沈燕如,哪像现在,泡夜店、喝酒都要被人管着,束手束脚的,玩也玩得不痛快,更重要的是,即使他自己不问也都知道整个台北市的人都是怎么看他项瑞冬的,人人都等着看他的好戏呢,等着他被心机女李沫沫收拾得服服贴贴呢。
桀骜的项瑞冬怎么受得了,在走廊站了半刻,项瑞冬微微收敛住自己的情绪,抬头看看斜对面的那扇门,那扇门此刻紧闭着,平时李沫沫都起得很早,前几天去了夜店,现在大概还在睡。
项瑞冬不由得有些幸灾乐祸,心想不管如何他总是整到她一回了,可是同时又觉得自己很幼稚,一点也不像平时的自己,堂堂一个大男人竟然还跟小女人闹脾气,而且自己的做法是有点白痴了,想起在夜店里的种种,项瑞冬有些脸红,还有些恨意。
也不知道自己和李沫沫这心机女是不是八字不合,反正自从碰到李沫沫,他总是连连倒楣,父母、刁刁全部倒戈,就连主卧室也被她占去了,虽然是他自己不愿意和她住一个房间才搬去客房的,可是事实就是他被赶出主卧室了,仔细一想,竟然没有一件事情是他项瑞冬如意的。
项瑞冬忿恨之余回到自己的房间,狠狠甩上房门,客房的布置也很不错,内设洗手间,但比起项瑞冬住了二十多年的主卧室根本不算什么,因为心中有怒意,项瑞冬感觉看什么都不爽、用什么都不顺手,更加想念自己的主卧室,也更加讨厌李沫沫。
思考了半天,项瑞冬决定先从把主卧室抢回来一步一步做起,从而扳回有利于自己的局面,李沫沫再怎么深沉有心计,毕竟还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从小到大都生活在温室里,他就不信她真的能忍的下去,如果是她受不了,主动提出离婚,那就不是他项瑞冬的错了。
想像总是很美好的,项瑞冬对着镜子咧开了嘴巴。
◎◎◎
十分钟后,项瑞冬拿了一串钥匙,老神在在地开了房间,走了进去。
房间里跟之前有些不一样了,多了很多女性用品,所幸李沫沫还不算太过分,并没有将他里面的布置换掉,房间的大格局还是和以前一样。
目光在房间内扫视了一圈,最后停留在宽大的床上,被子微微隆起,一个人形蜷缩着睡着,一定是李沫沫了,都这个时间点了竟然还在睡觉,真是只猪,而且他进门这么大的动静竟然也没有吵醒到她。
项瑞冬将钥匙往床头柜上一扔,“喂。”
床上的人没有丝毫的反应,这个心机女故意装听不见吗?
项瑞冬拿手放嘴边大声咳了咳,床上仍是纹丝不动,项瑞冬火了,这个李沫沫好大的脾气,是在故意挑战他的耐性吗?想着就上前踹了一下床,然后用手推了推李沫沫,李沫沫嘤咛一声,动了动,结果还是没醒。
“李沫沫,你别装死,给我醒醒。”项瑞冬生气地摇晃着她,这回李沫沫翻了一个身,从被子里露出通红的脸蛋。
项瑞冬的手不小心碰到她的脸,被上面的热度烫得缩回了手,“李沫沫,你发烧了?”项瑞冬心一跳,天啊,应该有四十度了吧。
李沫沫睁开一双深黑的眼眸,目光迷离地望着他,眼神全不复平日里的淡漠及冷静,如迷路的小麋鹿一般,有些呆、有些萌。
项瑞冬望进那双漆黑的眸子,有一瞬间的愣神,可是下一秒脸上就又换上一副恶声恶气的纨裤样子,“喂,起来,你发烧了不会叫人吗?还是你想发烧变白痴,一辈子赖上我啊?告诉你,你变白痴了我更不要你。”话说到最后,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幼稚无比。
“水。”李沫沫开口,声音却粗糙沙哑,一点也没有平日里的婉转动听。
此刻的她显然已经清醒了,眸子里的迷雾散去,又只剩下让人看不透的纯黑。
项瑞冬望着她,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动了一动,想转身离去又觉得自己太没有风度,还是去为她倒了一杯热水,可是动作粗鲁,弄出砰砰的声响。
“给你。”手一伸,将杯子送到她面前,由于动作大的关系,有些热水洒了出来,溅落到李沫沫的手上,白皙得几乎透明的皮肤上立刻现出了一小片红痕。
李沫沫皱了皱眉,接过杯子,声音克制,“谢谢。”说完慢慢地喝了几口水,咽了下去,她的手很好看,十指修长,指尖饱满,有着淡粉色,是一双好命的千金小姐的手。
喝了几口水,李沫沫嘴里逸出一声淡淡的舒服的声音,眼眸里弥漫上几分水雾,润得那双黑琉璃似的眸子流光溢彩,看起来极是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