呜哇,黑心货算得还真是精啊!
“等等,别脱别脱——”
“只要你乖乖脱了,我明天就把一间茶馆归你。”
有得吃还有得拿,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不干的是傻瓜!
原先还抵死不从的某个钱奴,立马将自己剥得光溜溜,躺在床上准备伺候她的黑心大爷。
反正上了床,谁裸谁输,谁赚谁赔,都还很难说。她在床上榨光他的精力,下了床,她榨干他的财富。
呵呵呵,人财两得,她就要吃净这个黑心货!
发财罗——
房内旖旎缠绵,隔着一扇翦花菱窗之外,换上寻常便衣的财神,双腿盘起,飘浮在半空之中,表情怒不可抑。
“这怎么可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财神暴躁地翻看着手里的福禄簿,气得直嚷嚷。
蓦地,财神耳边传来一声慢悠悠的问话:“什么事不可能?”
“我明明已经删掉了封以扬的福禄,他怎么可能越赚越多,连跟着他的华敏也大发财,到底是谁在搞鬼!”
嗯?慢着,方才在他耳边说话的人是谁?
财神赶紧撇过头,左瞻右望,上看下瞧。
一名穿着黑色长袍的俊面男子,身子同样飘浮在半空,两手交握在脑后,懒洋洋地托着后颈,吊儿郎当的斜睨财神。“你找我?”
财神眯了眯眼,不客气地问:“你这个阴差不去拘魂,在这里偷什么懒?”
“那你呢?堂堂财神爷,却躲在这里偷听别人恩爱。”阴差嘲讽的瞟他两眼。
“我才没有偷听!”财神怒极。“我是不爽那个封以扬,打算给他一点颜色瞧瞧!”
阴差拉长尾音,喔了一声。“原来就是你想对封以扬下手。”
“你这是什么意思?”听出他的弦外之音,财神狐疑地问。
“上头派我来查清楚,究竟是谁想对封以扬的富贵命盘动手脚,现在你不打白招了,我省下一顿麻烦。”
“这样说来,是你在阻挠我对封以扬动手?”财神怒指阴差。
“是这样没错。”可以自由游走各个时空的阴差打了个响指,不一会儿,手里便多了根雪茄。
穿着古装抽雪茄,还真是没格调!财神一脸鄙视的嘲笑着。
不对,现在可不是嘲笑这家伙品味的时候。财神眯眼,不悦地问:“你为什么要帮封以扬?”
“不是我要帮,是上头交代下来的。”抽了口雪茄,阴差一脸解了瘾头的舒畅,吐了几口烟圈,又懒懒地说道:“我劝你别再打封以扬的主意,他不是你可以动的人。”
“他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我不能动他?”器量狭小又好面子的财神更怒了。
“反正也不是什么大秘密,我就告诉你吧。”阴差又抽了口雪茄,方道:“那小子原本已经轮回到二十一世纪,结果因为那一世的命数出了点差错,他本该活到八十寿终,却莫名其妙被一场意外弄得提早葛屁,于是头儿便让他逆世重生,回到这一世重新活过。”
“逆世重生?”闻所未闻的财神一脸诧异。
“我们头儿还在他的生死簿加上一条新八字,叫做百世富贵,换言之,无论封以扬是横死重生,还是寿终正寝再重新投胎轮回,不管他出生在怎样的人家,他永远是矜贵之身,富贵之命。”
换言之,是这位大Boss决定让陆雅清重生,更破例让他免喝孟婆汤,带着原有记忆逆世重生。
“岂有此理!这根本是违反天命!”财神气呼呼的破口大骂。
“他是我们头儿生前流落在外的私生子,天上的人可管不着。”
阴差笑看财神震怒涨红脸的模样,一派幸灾乐祸的样子。
“你们头儿是谁?”财神酝酿着上天庭告御状。
“阴间最大的还有谁?”阴差看穿他的想法,不禁调侃地笑了笑。“你要是以为自己能斗得过阎王,那你就尽管去吧,想死请便,我就不拦了。”
喝——
封以扬这嚣张的小子,竟然是阎王的私生子!难怪他有百世富贵的好八字,还能逆世重生!
“还真是多亏了你,因为你的作弄,让地府兄弟正好趁着这个大好机会,顺便让她一并提前葛屁,好让她可以跟陆雅清一起重生。喔对了,再劝你一句,别想再对华敏下手,只要她跟封以扬在一起,封以扬的好命格便会庇荫她,让她跟着一起大富大贵。”
世上没这么巧合的事,这小俩口之所以能重生在同一时空,自然是仰赖“有心人士”从中协助。
只是这位“有心人士”可是地府最大的头儿,阎王老爷是也。
说到底,还不就是阎王老爷心疼这个私生子,还得帮着私生子圆满未完的爱情遗憾。啧啧啧,头儿太偏心了。
财神被阴差的调侃气得差点爆血管。
可恼,可恨,太可恶了!他会让丁敏敏砍掉重练,就是不要让她在二十一世纪如愿翻身,成了大富翁,结果反而顺水推舟,让她跟封以扬成了富贵夫妻!
丁敏敏在三世之前曾经得罪财神,他记这份仇可是记了百年,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能对付她,结果反而帮了她。
阴差讪笑地看着整张脸黑透的财神,拍拍财神的肩膀,凉凉地说:“你已经尽力了。改天有空来地府让我们头儿招待,他一直想找机会谢谢你。”
听完这句话,据说,财神爷的脸差不多黑了三百年都没能恢复正常。
番外 陆雅清篇
十五岁那一年,他第一次看见那个笨蛋。
她绑着双马尾……就是很多蠢男生会喊很萌的那种可爱发型,趴在他的书桌上,好奇地盯着那颗水晶地球仪。
“喂,帮佣的女儿,你的手这么脏,为什么还要碰我的东西?”
他随便开口,她一脸错愕地撇过脸,圆滚滚的眼睛让他想到兔子那一类的小动物。
不过事实证明,她的个性可不像兔子那样温驯。
丁敏敏是个喜欢耍小聪明的狐狸,有点狡猾,有点小奸小诈,不过到了他面前,她那颗爱算计的脑袋就会当机。
因为他很喜欢整她,喜欢看她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尤其是她不情不愿帮他做事情的时候,眼神明明露出想一拳揍扁他的愤恼,嘴角却是欣然上弯。
他的世界一直很无趣。
读书、练琴、参加各种菁英训练的特别课程、吃饭、睡觉、跟着父母一起出席上流社会的派对酒会,从小就开始学着累积人脉,懂得如何虚伪。
丁敏敏的出现,让他得以将枯燥的心神,从那无趣的世界转移开来。
好吧,他承认自己是挺爱欺负她的。
但,如果不是因为在意她这个人,他连理都懒得理。
有一回,他刚练完西洋剑,让司机载他到她就读的高中附近绕绕。
好死不死,坐在车内的他,正好撞见有个瘦巴巴的男生,将一大束玫瑰花塞进丁敏敏怀里。
她有点错愕,粉嫩白皙的脸蛋漾开两朵红霞,流动水光的双眸透露出几分懵懂,一头发丝被风吹起,像黑色缎带斜飞在颈后,衬着怀里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那一幕,深深烙印在他脑海心底。
玫瑰?这么俗气的花,她也喜欢?
那天返家之后,他觉得全身不舒服,怒意堵塞着胸口,为了解决这种状况,于是他想出一个好办法。
他要丁敏敏反过来送他花。
第一个送她花的人不是他,但是她第一次送花的对象,只能是他。
“哪,花买回来了。”丁敏敏一脸好心疼的表情,非常不情愿地将已经装入青花瓷花瓶中的山茶花,放回琴房的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