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娟,年轻人就是要让他们出去闯一闯,多一点生活经验,最主要是为了他们年轻人的感情着想呀,要是能让他们恢复以前的感情,我们两个也可以早点抱孙,呵呵呵。」
陈妈妈想了想。「我先跟以希她爸商量,他要是肯,我再跟以希提这件事好了。」
「对啦,你先跟你老公讲一下,再跟以希说看看。不过不要提我们的目的,就说……啊,就说大医院福利制度好,让她去学一点不一样的工作经验,你就用鼓励的方式跟她讲看看,如果她愿意那最好,如果不愿意我们干脆就用……」
烈日当空,葡萄藤架下,两位妈妈不畏日晒高温,继续叽叽咕咕地商讨着儿女们的终身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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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以希果然没有意愿。虽说医学中心薪水较高,包大夜月薪也有五、六万,但相对的工作繁重,压力也大,她甘愿在小诊所工作,领月薪两万多也很好生活。
当陈妈妈将女儿的想法转达给张妈妈后,某天张妈妈趁陈以希休假时到陈家串门子。「阿娟,我真羡慕你,生个以希这么乖的女儿,唉,还是女儿贴心,哪像我家那两个,也不知道在忙什么,都两个星期没回来了。」张妈妈接过陈以希端来的茶水后,欣羡地看着对面的陈妈妈,眼珠子转啊转的。
「生儿子也很好,你看你家启惟和启瑞都那么优秀。」陈妈妈笑呵呵。
「优秀?哪里优秀了?两个都三十二了,到现在没一个给我娶妻生子的。本来想说让你们以希嫁过来的,但我看他们三个好像也没什么意愿……」张妈妈觑了眼那坐在一旁看报、默不作声的陈以希,对陈妈妈眨眼后,突然问道:「以希,张妈妈问你,你喜欢我们家哪一个?」
「啊?」陈以希一直都在留心她们的对话,也只有在这种时候可以从张妈妈那里听到一点那人的消息,她抬脸,双颊微红。「都、都喜欢啊,两个都很好。」
「以希,张妈妈要问的不是你们玩在一块那种喜欢,是如果给你当老公,你想要哪一个?启瑞好不好?我看你们——」
「张妈妈,我没有要结婚!」她多想说好,可与那人已经很久没有好好说上一句话了,如何进展到那一步?她也怕妈和张妈妈知道她心思,那多不好意思。
「不结婚?」张妈妈大声嚷。
「嗯,如果我结婚了,家里就只剩爸妈,所以我不要嫁。」陈以希说得笃定。
张妈妈呵呵笑。「阿娟,你看你们以希多孝顺。」随即又叹了声。「既然以希对我家那两只没兴趣,我也不能勉强。本来想说让他们自己找对象,结果大的和之前那个分手后就一直忙着工作,也没时间交;小的那只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没看他带女生回来过,以希又不想嫁他们,所以我想……来帮他们相亲好了。」
闻言,陈妈妈很淡定,倒是陈以希很意外,她睁大圆目,问道:「张妈妈要帮启……帮他们相亲?」
「嘿啊!张妈妈我从以前就希望你嫁过来啦,结果你说你不要结婚,我家那两只也没听说交什么女朋友,所以我决定帮他们相亲。呵呵呵!」
「这样也好啦,你们启惟和启瑞早该结了。」
「我也是这样想啊,如果能同一天结婚,那多好,是不是?」
「最好再来个同一天生小孩。」
「嘿啊,阿娟你实在是很了解我,如果……」两人一搭一唱,默契十足。
陈以希愣在沙发上。虽然现在和那人的交集甚少,但至少他还是单身,她还能保有偷偷恋慕的心思,万一他真相亲结婚了……他结婚?!
不,她一点都不希望他哪日成了别人的老公,她是那么的喜欢他呀!她应该我机会跟他把当年的事说开,也应该告白,不能什么事都不做。对!告白!
于是,当晚,她告知双亲她决定去参加医学中心的护理师招考。
后记
先承认,怕软虫的是我,管它是白色的蚕、菜虫、蛆虫、水果虫、还是红色的蚯蚓、马陆或是什么色都有的毛毛虫,我全都怕。
我可以在洗花椰菜和大白菜时,一定要先用盐水泡,等虫浮在水面上了再拿牙签挑掉,还边挑边抖;可以因为在荔枝壳剥开后看到虫,而把那颗荔枝当棒球扔出去;可以因为知道太熟的桃子会长虫,所以只吃切开的桃子,不吃整颗完整的桃子——很多水果太成熟就会长虫,像释迦也是,而且虫是白色的,根本是果肉和虫分不清,所以我不吃释迦,就怕不小心吃到虫。
葡萄藤上是真的有虫的,长得很肥,就像成熟的蚕一样(其实龙眼树的虫更大尾),肚子剖开来就会有汁液,超可怕的,小时候真的被吓过,看到那被切断的虫还会扭动时,我整个人是弹起来的;我也曾经在雨后光脚丫在三合院外跑来跑去,结果踩到出来散步的蚯蚓,哭得像世界末日一样。
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这么怕那种东西。蟑螂我就不怕,还会在看见蟑螂时冷静地跟在它后面用鞋尖踢它屁股,要它闪边去(我不喜欢打小强,它会爆浆,那令我觉得恶心);但看见蚯蚓、马陆、什么一堆有的没的软虫时,我就会歇斯底里。
不知道男生是不是天生就爱欺负女生,我家真小弟自从发现他娘的弱点就是虫,他会在发现有疑似可以吓娘的凶手出现时,突然喊一声:「妈咪妈咪,你看这里。」
为娘的我听见儿子甜软的呼唤,当然是马上回头,结果就看他指着草地上蠕动的蚯蚓或是马陆对着我笑,接着当他听见他娘亲的惨叫声,他就可可呵笑得很开心。
或者是他和他双胞哥哥在阅读课外读物,发现书上有娘亲最害怕的图片时,就会故作他有疑问,然后拿着书本跑到我面前,说:「妈咪,我问你哦,你是不是最怕这个?」问完马上把书摊开在我眼前,听到毫无防备的阿娘又惨叫一声,他又呵呵呵。
我始终不明白,他那样吓他娘的用意在哪?很有趣吗?不过欣慰的是,真大弟就显得稳重多了,虽然只比弟弟早出生一分钟,但他从不做这么幼稚的事,甚至是一次我们去旅行时,也不知怎么着我的裤管黏了一只毛毛虫(那是湿地,绕完走出来就发现裤管多了那条伴手礼),我僵着不敢动,又不敢碰它,只是嚷嚷着:「葛格、底迪,马麻脚上有毛毛虫!怎么办?」
真小弟凑近一看,说:「真的有耶!」然后立即跳开;但真大弟镇定地说:「我去叫把拔。」可是把拔还在里面拍照啊,所以我哀怨地对真大弟说:「等把拔过来马麻就吓昏了,你敢抓它吗?」
真大弟瞪着我脚上的虫,说:「我敢!」接着他从背包里拿出一张面纸,抖着小手把虫包住,拿列垃圾桶扔了。
这时候真的深切感受到有儿子真好,不过真大弟虽然不欺负他娘,但会欺负真小弟,就是故念把真小弟组合好的积木拆掉,难道是因为真大弟欺负真小弟,真小弟因此就欺负他娘吗?
关于「土公仔」(以前的说法叫土公仔,现在都称礼仪师)这个工作,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不一样的男主角,所以想了想,就写了个活到三十二岁才有初吻的土公仔男主角。(笑)
现今这社会,十二岁谈恋爱都有了,哪还有三十二岁才初吻的男人呢,当然可能真的有,只是应该不多吧。不过写小说的好处就是在这里,我想要有一个三十二岁才初吻的男主角,就可以自己创造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