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你不想再嫁,可我想你是我的,我想当你的男人,我想成为那个,有权利牵握着你的手的男人……”
他收紧环在她腰上的手,哑声道:“我想……你是我的妻……”
她一时间,无法言语,只能抚着他的脸庞。
以为她还有迟疑,他眼里浮现惶急,忐忑的切切再说:“你若愿嫁我,要我怎样都——”
她将指腹滑到他唇上,示意他安静。
他闭上了嘴,屏住了气息,只见她含泪,眷恋不舍的抚着他的唇,扬起了嘴角,笑看着他。
即便如此,他还担心,还有些不敢信。
直至坐在怀中的女人,一手压着他的唇,一手握着那支笔,回过身去,在那纸婚书上,清楚明白的,签下了自己的名。
她的字,很秀丽,如她的人一般优雅纤细,她将她的名,写在他签的名旁,一笔一画都那般清晰,如此坚定,毫不迟疑。
他看着她写,感觉她将那名,也写上了他的心。
然后,她搁下了笔,转回了身,将在他唇上的指滑开,捧着他的脸,印上她的唇。
至此,他方敢吸气。
那口气,都是她如兰的吐息,还有她的低语。
“阿魅,我爱你,只要你想,无论你去哪里,白露都会跟你去哪里……”
他凝望着她,只觉喉紧,心极热,被她的情,烫得几沸腾。
他知她被吓怕,知她不想再嫁,知她喜欢这里,知她其实不爱人群,所以开口前,他很怕且忧,怕被拒绝,忧她不愿。
但宋家的主爷要回来了,他知宋家的老爷不像少爷那般随兴,他听过人们说宋青云待白露如自家闺女,若那主爷真视白露为女,哪能让他这般没有规矩,还同她这样没名没分的住在一起。
谁知,她不只愿意嫁他,还愿意同他走天涯……
紧紧的,他环着她,贴着她的唇,眼微湿,声暗哑的道:“我哪儿都不去,我只想和你一起,在这里。”
她轻愣,哑声问:“你不是要回京?”
“为何要回京?”他以唇磨着她的唇,问。
“晌午那官爷来……”
他听见她的疑,看见她眼里的惑,方明白,她这一日,真是在躲他。
她以为他会走吗?
可即便如此,她仍在想过后,愿和他一起,同他一道。
心,更热了。
他拆下她的簪,让她乌黑的发倾泄,满手。
“那是刑部通知我,岳州刺史将我申调至岳州当差。”他轻轻抓握着她的发,吻着她的唇,悄声告诉她:“我本打算辞掉将吏这官职,同你一起,可这是他当初愿意帮我的条件。”
白露一怔,瞧着他,才知原来他一早真就这么想了,想和她一起。
“所以,你不回京了?”
“不回了。”他将手插入她的发,笑看着她,爱恋的道:“我本就不打算再回去。”
“那……我们要搬到岳州去吗?”
她那“我们”的用词,让他的嘴角,拉得更开。
“不用。”他吻着她湿润的唇瓣,哑声说:“我们住在这里,有案子时,我再过去便行。”
“可以这样吗?”她再问。
“当然。”他同她说:“我那是领奖金的捕贼官,若捉了贼便有奖金赏钱,若没贼可捉,便是闲差,那时便同你一起种田、一起制药,好不好?”
她望着他的笑脸,也嫣然而笑。
“好。”她说着,把头枕上了他的肩,轻轻应承,悄悄许诺:“好……”
他黑眸一黯,再次吻上了她的唇,轻唤着她的名。
“白露。”
“嗯?”
她的声音,那般轻、那样柔,如云、似水般,荡漾在他耳里。
轻拥着那坐在他腿上、窝在他怀里的小女人,他握住她空出的一只小手,哑声开口。
“我好爱你。”
她收紧和他交扣的手,笑着,泪湿他的衣襟。
那一夜,他就这样抱着她,任她那暖热的爱意,包围浸润。
桌案上,灯火映照着那纸婚书,而她的名,就紧靠在他的名旁,如她的人一般,同他相偎、相依。
屋外,大雪又纷飞。
这一季冬,好冷啊。
可他知,有她,他再不会觉得寂寞。
秋之菊
又是一季秋。
忙了一年,秋来便要收获。
年初时,他与她成了亲、拜了堂,主婚人是主爷,宴请的人不多,只有药堂里与附近的村人,那一天,最特别的客人,是岳州的刺史大人。
理所当然的,他带了他能干的长史一起,长史照例帮那悠哉的大人,处理好所有的事情,包括给了她一只信封,说这是大人给的礼。
她事后打开来看,那是一纸地契,地主的名,写的是她。
那块地,就在洞庭湖畔,那儿有山有水,且在应天堂附近。
这礼太大,她同他说了,要去退。
他愣了一愣,看了一眼,露出好气又好笑的表情,便只要她将地契收好。
“你退了,他只会搞一块更大的安你名下。”
“为什么?”她不解,只问。
“他想你有地在这儿,便不会跑,跑了也会回来瞧瞧,你若会回来,我便也不会走远。这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她愣看着他,只觉好笑。
原想问,那人是否真是他的兄弟,他们不同姓的呢。可他不想讲,必有原因,她也就不多问了,只将那地契为他收好。
后来,她便忘了这事。
成亲后,他每月会去岳州几天,若逢大案,十天半个月不见人影是正常,有一回,还消失了一整个月。
每趟回来,他偶也会带伤,那些伤总教她心惊且疼,她从不主动问他,可他自己会讲,她知他怕她担心,才将事情说得有趣又好笑。
她听了笑着,却还是在他每回出门时,仍不禁提着心、吊着胆,难以成眠。
她不能替他做什么,只能将他的衣缝得更扎实些,只能去求了少爷,酿着较不伤肝的药酒,让他出门在外时,受了伤,可以止痛。
因为如此,她更珍惜他在的时候。
两人在一起,总是小别胜新婚,无论她到哪,他总也要跟,牵着她的手,帮着她拿东搬西,时不时趁人不注意,偷她一个吻。那情深的模样,总是羡煞了旁人,大娘们时不时也要亏他俩一下,她总羞得脸红,他却老笑得像个傻瓜。
同他一起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不知为何,老觉时间不够。
春耕时,他若在便会同男人们一起下田;入夏时,他替刺史大人破获了一窝拦路抢劫的强盗。
春去了,夏去了,然后入了秋。
秋来,就是忙,他同刺史大人告了假,就只在药堂里帮着她处理事情,可她还是忙得昏天暗地,几乎不知今夕是何夕。
立秋那一日,才要过午,她已忙得几乎要上了火,就连喜儿都不敢同她多说两句。
可那男人,似不知她忙,竟硬将她拉出药堂里。
“阿魅,你做什么?”她没同他挣扎,却也有些恼了,可又舍不得对他生气,只能道:“我还有事要做啊。”
“都要未时了,你还未吃吧?”他拉着她到了门外,一把将她抱上了马,跟着也翻身上了马,抓起缰绳策马向前骑,笑着说:“人是铁,饭是钢,再忙也是要吃饭的,吃饱了才有气力工作啊。”
“你要带我去哪里?”她回头看着身后的男人,秀眉轻拧:“一会儿有药商要来啊。”
“岑叔和喜儿会处理的。”他说着,伸手将她揽入怀中,拿挡风的斗篷包住了她,还抬手捣住了她的眼。“反正也不远,有急事他们会来喊的。”
“你遮我眼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