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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页

 

  回家时顺便绕去大卖场看看好了,这一期的DM好像有进一款新口味的猫食,给丫头换换口味。

  下了公交车以后,绕近路走小巷子,远远就听到大卖场的卸货区方向传来嬉笑声,看来她和这些人在一起很快乐呢,以后如果真的顺利追到她的话,还是不要搬家吧,让她继续在这里工作,她一定会很——咦?

  “请你当我的男朋友好吗?”

  是她说错还是我听错?想象归想象,但产生这样的幻听也太离谱了,医生刚刚只说会头晕想吐,没说会出现幻觉呀!

  我傻住了,呆呆看着她,她也狠狠看回来。

  她还在,没有消失,所以不是幻觉,她刚刚——真的说了那句话。

  我杨伯韩毕竟不是被吓大的,呆滞三秒就已经很可耻了,不可能一直处在状况外。

  是在玩“街头大爆笑”那一类的游戏吗?电视节目有玩过,做些匪夷所思的言行来整路人,观察他们的搞笑反应,刚才远远就听到他们的鼓噪声了,原来被赶鸭子上架的人是她。

  “好。”我没有犹豫,很认真地回应她。明知道是假的,还是不想说出违背自己心意的话。

  我不在乎下一秒会有多少人捧腹大笑,只要问的人是她,我永远只有这个答案。

  她看起来被我吓到了,张大眼睛呆呆的样子好傻气、好可爱,好想伸手给她捏捏抱抱……但是不行,她一定会一掌巴过来。

  我非常克制地只碰了碰她的肩,提醒她休息时间快结束了。

  她真的太嫩了,怎么会整人整到反被吓到呢?真是个单纯没心眼的傻丫头。

  她一直没有说出口。

  这是一个玩笑,她知道,我也知道。

  明明心知肚明,却不说破,配合着演戏。我知道自己很卑劣,这样的行为已经几近于拐骗了,每次看她想说说不出口,内心备受煎熬的样子,就觉得对她好愧疚。

  但我还是不想说破,更在她想说时耍些小技巧让她说不了,这样算计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应该是我这辈子做过最大的亏心事了。

  这简直是天上凭空掉下来的好机会,我可以待在她的身边,光明正大宠她疼她保护她了,再怎么良心不安我都不想错失。

  乐乐,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我保证,再给我多一点点时间证明,好不好?

  杨伯韩,你是猪头!

  生平头一回,觉得自己智商根本是负数!

  刚刚从乐乐家回来,听见她和闺中好友的谈话,内心冲击太大了,到现在还无法接受现实。

  乐乐根本不喜欢肌肉型的男人,更正确地说,她简直就是厌恶!

  怎么会?她不是说她喜欢稳重可靠的男人吗?

  怎么不会?另一道声音反驳回来。

  她成长过程中,不就有过一般家庭暴力的纪录?这必然在她心理上造成阴影,会因此害怕男人的力量并不足为奇。

  我居然现在才想到这一点。

  男人先天的体格强过女人,若存心以先天优势欺凌,她们根本抵挡不了。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世界上这样的败类还真的不少,我能说什么?怪那些老鼠屎拖累了全天下的男人吗?

  稳重可靠不等于肌肉猛男。

  喜欢麦当劳的六块鸡不等于也喜欢我的六块肌。

  她本来就不是肉欲派的人,身高不必超过一百八也能替她遮风挡雨,体格不必强壮有力也有能耐撑起一个家,她要的是性格上的稳重可靠,不是体格上的。

  而我还一天到晚在她面前脱衣秀肌肉,早知道想看的人不是她,是她的朋友,我绝对会把自己包得紧紧的。

  还怕热咧!堂堂男子汉,流血都当新陈代谢了,流点汗怕什么!

  我想勾引的人是她,又不是她朋友,谁稀罕别的女人对我的身体流口水!

  可是她讨厌我的身体……我现在好羡慕麦当劳的六块鸡,起码六块鸡还可以让她吃掉,我的六块肌只能得到她的嫌弃!

  好沮丧!看着镜子里的身体,愈看愈刺眼。啧,该怎么把这些硬邦邦的家伙弄掉呢?

  隔天和她去逛街,她把冰淇淋凑过来,以前她食物吃不完我会帮她吃,不过现在心情很沮丧,故意回她——

  “男人刀口舔血,怎么可以舔冰淇淋!”我就是那种她最讨厌的粗犷男,不是她期望中斯文又有书卷气的白马王子,真抱歉让她失望了!

  对,我在闹脾气,不要帮她吃了,哼。

  可是看她失望的表情,还是窝囊地伸手帮她擦掉嘴巴上的冰淇淋——

  唉,说穿了根本也舍不得和她闹别扭,这又不是她的错,心情会觉得难过,只是发现自己一头热忙了半天,一心想给她最好的,却发现搞错方向,无法讨好她的失落感吧!

  “不能舔冰淇淋,舔女朋友总可以吧!”

  还没能及时解读这句话,她居然扑上来,撞疼了我的门牙就跑。

  这、这是接吻吗?她肯吻我?!可她不是说,不喜欢我这型的?!我心理调适都还没做完耶,她这又是哪招?

  不管了!是她自己送上门的,我已经够克制自己了!

  虽然把她抓回来“禽兽”了一下,可是我没有抓很大力,如果她不喜欢的话,绝对挣脱得开,她已经够讨厌男人的蛮力了,我不想在她已经很惨的人生里又多留下一笔糟糕的记忆。

  可是她没有,小舌尖很害羞地回舔了我一下,所以是——喜欢吧?

  女朋友。

  她刚刚是这么说的,她承认她是我的女朋友了。

  她让我吻了好久,还自己把手塞进我掌心里给我牵……好吧,董小乐,我原谅你了。

  既然她都释出这么大的诚意了,我好像也应该有点回馈才是。某一天,丁芷静又来找她,她们女人要讲闺房悄悄话,把我赶回来,于是我便顺手揪了那个奶油书生过来“联络感情”。

  啧,不是我要腹诽人家,那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只会走伸展台耍骚包、一天到晚说他有偶像包袱、以为全世界女人都该对着他尖叫的做作男到底有什么好?乐乐居然会喜欢这种型的!

  ……糟糕,阿楚,我好像把你一起骂进去了,我们家杨季楚也是这一款气质型翩翩贵公子……不行,在搞定乐乐以前,绝对不能让他们见到面。

  还有,顺便也警告一下眼前这只公孔雀,你认分一点追你的丁芷静就好,千万别想打乐乐主意,否则在你劈腿前我先劈了你!

  然后呢……咳咳,我只是顺便而已!顺便聊了一下他平常保养的方法……干么嘴巴张那么大?如果可以我也很不想找他!问阿楚他就说肤质是天生的,没有刻意做什么……唬烂我的吧!这自恋狂怎么随随便便就列一长串列表的每日工程,和阿楚说的完全是两回事。

  如果每天都要按部就班进行完以上步骤,没有四个小时出不了门吧?

  我看得头很昏,可是偏偏乐乐就喜欢啊,唉……

  最崩溃的还不在这里,而是生平头一遭,尝试我的敷脸初体验,居然被乐乐撞个正着……靠!这下我要怎么做人?!

  她受到的惊吓似乎比我更大。“你、你在敷面膜?!”

  一副就是撞邪的样子。

  如果是以前的我,也会觉得你撞邪了,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丢脸丢到极点的事,但……唉,我已经不想去数自己最近的叹气次数了。

  直到好久好久以后,她弄清楚我那天“中邪”的原因,笑着告诉我——

  我爱的,是“杨伯韩”,而不是属于杨伯韩的外在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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