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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阔别七年多的校园,也缓慢悠闲地逛着,经过活动中心、综合体育馆、总图书馆,晃着晃着来到醉月湖,站在湖旁,想起他跟小麦第一次在湖边交谈,那天,阳光很耀眼——

  “嘿!麦璃纭,等一下。”他远远看见她经过醉月湖,马上叫住她。麦璃纭是企管系超人气新生,一头飘逸黑亮的长发,在微风里轻轻飞扬,说有多漂亮就有多漂亮。

  她停下脚步,转身,看见他跑向她,脸上似乎有些惊讶。

  “……有什么事吗?”她迟疑了会儿才问。

  高大的他觉得眼前这位被各系男同学封为冰山美女的麦璃纭似乎被冤枉了,他感受不到她的冰冷,相反的,还好似在她的澄净双眸里看见一丝羞怯热情。

  “嗯……”沉吟了半晌,他靠近她耳朵,低声说:“老实讲,我是为了未来一个星期的晚餐和宵夜才叫住妳的。”

  麦璃纭讶异地眨了眨眼睛没说话,过了一会才吶吶地问:“你希望……我送晚餐和宵夜给你吗?”

  他楞了好几秒,然后哈哈笑。这位冰山美女真逗!

  “老天爷,当然不是。”笑过瘾的他终于说。刻意地左右张望后,又朝她靠近,压低声音。“事实上,我跟同学们打赌,如果要到妳的手机号码,还能约妳出去的话,他们就要包办我一整个星期的晚餐外加宵夜。”

  麦璃纭犹豫了会儿,“你会把我的号码给你同学吗?”

  “我说不会,妳相信我吗?”

  “……只要是你说的话,我就相信。”她似乎没多加思考就说。

  听见这话,他眼底更是充满兴味。她真是同学、学弟们口中的冰山美人吗?完全不像啊。

  “妳叫麦璃纭没错吧?企管系一年级新生?”

  “是。”她简短答。

  “妳一点都不冰。”

  只见起先她好像没反应过来,想了好阵子才想通他说的“不冰”是什么意思,蓦地红了脸,然后小声却莫名坚定的回答。

  “那是因为……跟我要手机号码的人是你。”

  这话让他又是一阵呆楞,他认真审视她半晌,突然发现她有六分像他热音社的好伙伴,不禁笑问:“妳跟麦哲律有亲戚关系吗?”

  “大麦是我哥。”

  “妳是小麦”他很惊讶,大四后他几乎不去社团了,而大一到大三他跟大麦几乎天天在社团碰面,大麦最常挂在嘴边的,就是他的妹妹小麦。

  “你跟我哥很熟?”

  “是啊,我跟他同社团,他最常讲的就是妳。不过升上大四后,我很少去社团,没什么机会碰到他。大麦最近在忙什么?”

  “前阵子忙考IELTS、GMAT,准备申请英国留学。”

  “他一定没问题,帮我向大麦问好。”

  “你……希望我哥知道你跟我要手机号码?”

  第三度,他因为她的话呆住。

  “嗯……也许不让大麦知道比较好。”

  “我想也是。”她点头。

  “我们散散步,好吗?”他问。

  “好,不过可能没办法太久,我先给你手机号码吧。”她从背包翻出笔,拉过他的手,直接在他掌心上写了一串号码,然后红着脸抬头问:“你会打电话给我吗?”

  “妳希望我打?”

  她迟疑几秒,有些不好意思,但很快又漾出羞涩却慧黠的笑。“如果你打给我,我就有你的手机号码,万一你把我的手机号码给别的无聊份子,我就三更半夜打电话叫你起床上厕所,没有比这个更好的报复方式了。”

  他又呆傻一阵才爆笑出声,终于相信大麦说过的,他的妹妹是世界上最棒的。

  “好,男子汉敢作敢当,为了让你安心,我现在打给你。”他立刻拿出手机,照着掌心的数字一个一个按,没多久,她的背包传出手机铃声。

  她拿出手机,按下通话键,同时仰头望向他说:“我们可以散步了。”

  “OK。”他对着手机笑,低头看矮他足足一个头的小麦,然后结束通话,将手机塞回口袋。“其实我是想确定,你给我的号码不是假的。”

  麦璃纭笑了笑,与他并肩绕着醉月湖散步。

  “是真的。你有空,会打电话给我吗?希望能接到你的电话。”

  他也笑了笑,隔了一会儿才冒出一句。“你是大麦的妹妹。”

  “我不可能为你跟大麦断绝兄妹关系。”

  她的话又引出他的大笑。这个冰山美女不只逗,还很幽默。

  “你和大麦感情似乎很好。”

  “不算差。如果有人欺负我,大麦一定会帮我出头,但如果有人欺负他,我只会先落跑,想也知道我打不过他的敌人。不过幸好,大麦人缘一向好,我从来不必落跑。”

  “你说谎真有趣。奇怪,你到底怎么拿到冰山美人这个绰号的?”他实在很怀疑,A大企管是不是有两个麦璃纭,而且长得一模一样,但个性南辕北辙。

  “其实,我有双重人格。”她故意假装神秘地说。

  他哈哈两声。“你和大麦感情这么好,为什么你叫他大麦、他叫你小麦?听起来会让人误会你们感情很差。”

  “这要怪我们的老妈,从小到大,她总是对我们说,我跟大麦是她跟老麦结出的爱情果实,老麦生的果实,当然是小麦,但有两个小麦,不能都喊一样的,只好照年龄分,所以我哥是大麦,我晚他一年生,我当小麦。”

  “我以为你小大麦三岁?”他有点惊讶。

  “我国小有阵子不想读书,休学两年。”她轻声说。

  “你爸妈很开明。”

  “没办法,我是他们的掌上明珠。”她说得理所当然。

  他轻声笑,很直觉地脱口而出。“要不是你是大麦的妹妹、要不是你大四学年结束后就要回美国,我也想把你握在掌心上,当我的珍珠。”他花花公子的称号绝对如假包换,说起赞美的话,保证惹人动心且不着痕迹。

  “我愿意当你的珍珠,暂时的。反正你花名远播,谁都知道汪闵渝的女朋友没有撑过三个月的记录。”她耸耸肩,一脸无所谓。

  “我花名远播?说的真好!这样你还想当我的珍珠?勇气可嘉。”

  “我觉得不错啊,进大学必修的爱情学分,能找个高手互相切磋,才能谈场快乐恋爱,外加长智慧。至于大麦那边,我保证守口如瓶,怎么样?很讲义气吧。”

  “爱情讲的可不是义气。”虽然这么说,可看着她明明连耳朵都红了还硬是撑着说出这么大胆的话,他就越来越对她心动。她真的很有趣,除此外,他对她有种连自己也形容不来的感觉。

  “请教大师,爱情讲的是什么?”

  “爱情讲的是感觉。”

  “那……我对你……很有感觉。”

  风徐徐地吹来,小麦的长发在风里飘动他笑着,有些无奈,迟疑了许久、许久,终于俯首,几乎是贴在她耳蜗边的肌肤低沉着声说:“完蛋了。怎么办?我对你也很有感觉。”他向来是个忠于自己的人。

  只见她笑得好灿烂,低头看眼腕表。“不怎么办。找时间打电话约我出来,我得去赶下堂课了。”然后踮起脚尖,学他靠近他耳边低声说话。“记得打电话给我喔。”说完,又给他一朵甜蜜微笑,才转身往下堂课的教室方向奔跑。

  汪闵渝站在醉月湖畔,呆望粼粼湖光,往事像在他眼前真实回放,他几乎又看见当年小麦朝他甜蜜地笑,她的声音像她的长发,在微风里飘扬。

  那天晚上,他就拨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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